《行政惠民理念的生成與制度研究》的核心觀點進行了概括性的說明,同時再次表明筆者的觀點:對公民給予幫助和照顧是政府存在的理由;行政行為過程就是為相對方提供服務的過程;服務于民、給惠于民是行政主體責任中的永恒主題。
葛自丹,女,1972年10月生,滿族。廣州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中國行政法學會理事。廣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委員。主要研究方向:憲法與行政法。在國內核心期刊公開發(fā)表論文近20篇,主持編寫法學教材2部,參與編寫法學教材2部:主持或參與多項*、省部級科研項目,主持多項地方立法和地方立法后評估項目。
內容摘要
導論
一、行政惠民理念的提出
二、當代中國對行政法中行政惠民理念的研究現(xiàn)狀
(一)關于行政法理念的爭論
(二)關于行政惠民及相關議題的研究現(xiàn)狀
三、本書的核心觀點和論證邏輯
第一章行政惠民理念的理論依據(jù)
一、行政法的平衡理論
(一)平衡理論概覽
(二)和諧社會背景下平衡理論的新發(fā)展——行政惠民理念
二、公共服務理論
(一)公共服務理論的發(fā)展
(二)公共服務理論確認政府“生存照顧”的責任
三、公民權理論
(一)公民權利思想的再度勃興
(二)公民權理論明確公民參與行政的正當性
第二章行政惠民的內涵解析
一、行政惠民的語義詳解
(一)行政惠民語詞的基本含義
(二)行政惠民的語境
(三)行政惠民的語脈
二、行政惠民存在的場域
(一)行政惠民理念下行政行為的分類
(二)行政管理行為中的惠民
(三)行政服務行為中的惠民
三、行政惠民理念的核心
(一)行政主體的服務精神
(二)公民參與
(三)公平正義
(四)幫助與便利
(五)保障性
四、惠民理念下行政行為的特點
(一)行政主體的服務性
(二)行政行為過程的協(xié)商性與公民參與
(三)行政主體的積極給付與有限干預
(四)行政行為結果的授益性與損失補償性
(五)行政的自我控制性
第三章行政惠民理念的生成條件及價值分析
一、行政惠民理念的生成條件
(一)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為行政惠民理念的生成準備了經濟條件
(二)政府機構改革為行政惠民理念的生成準備了政治條件
(三)權利意識的萌生為行政惠民理念的生成準備了思想條件
(四)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為行政惠民理念的生成提供了契機
二、行政惠民理念的價值分析
(一)行政惠民理念提供了和諧官民關系的新模式
(二)行政惠民理念提供了行政權優(yōu)化的新路徑
(三)行政惠民理念提供了完善行政法制度的新視角
第四章行政惠民理念中的行政法制度完善
一、行政指導制度的完善
(一)行政指導的內涵
(二)行政指導于踐履行政惠民的優(yōu)勢
(三)行政指導制度的建設
二、行政合同制度的完善
(一)行政合同的內涵
(二)惠民理念下行政合同成為主要行政手段的客觀必然性
(三)行政合同的契約精神構成行政惠民的基本內核
(四)行政合同制度的建設
三、行政獎勵制度的完善
(一)行政獎勵的內涵
(二)行政獎勵于踐履行政惠民的優(yōu)勢
(三)行政獎勵制度的建設
四、行政調解制度的完善
(一)行政調解的內涵
(二)行政調解于踐履行政惠民的優(yōu)勢
(三)行政調解制度的建設
五、信息提供制度的完善
(一)行政主體提供信息是惠民的一種方式
(二)行政主體提供信息的現(xiàn)狀及不足
(三)行政主體提供信息制度的建設
結語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