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利明教授論文集《民商法研究》原由法律出版社2000年-2009年間出版八輯。本次出版由王利明教授重新整理,對原出版物中內(nèi)容、注釋、體系進行調整、核實,并依據(jù)近年來民商法的研究與發(fā)展對原書觀點進行再思考,增加新的研究成果并結集成9輯。全部內(nèi)容涉及民法總則、人格權、物權、債權、婚姻家庭、商事法律研究、司法改革、法制建設等多方面的研究成果,內(nèi)容豐富全面,具有時代氣息。
王利明教授,1960年2月出生于湖北仙桃。1981畢業(yè)于湖北財經(jīng)學院,1984年于中國人民大學獲法學碩士學位并留校任教,1990年于中國人民大學獲法學博士學位;1988年晉升為副教授,1992年晉升為教授;曾擔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法律系副主任)、中國民大學法學院院長。現(xiàn)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王利明教授為第九屆、十屆、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財政經(jīng)濟委員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兼任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學科評議組成員兼召集人、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民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審判理論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副主任等。
先后獲得國家級精品課程、國家級優(yōu)秀教學成果二等獎、中國高校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成果獎法學類一等獎(三次)、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yōu)秀法學教材一等獎、第六屆國家圖書獎、第九屆中國圖書獎、第十四屆國家圖書獎、第四屆吳玉章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yōu)秀獎、北京市第七屆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二等獎、第四屆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師獎”等十余個國家級、省部級重要獎項。
目錄
新版序言/ 1
原版序言/ 1
第一編民法總論
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國民法/
論中國民事立法體系化之路徑/
論法典中心主義與我國民事立法的體系化/
民法上利益位階及其考量/
我國民法典應當弘揚人的全面發(fā)展價值/
從學科分立到知識融合——法學學科發(fā)展三十年之回顧與
展望/
與改革開放同行的民法學/
第二編人格權 目錄
新版序言/ 1
原版序言/ 1
第一編民法總論
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國民法/
論中國民事立法體系化之路徑/
論法典中心主義與我國民事立法的體系化/
民法上利益位階及其考量/
我國民法典應當弘揚人的全面發(fā)展價值/
從學科分立到知識融合——法學學科發(fā)展三十年之回顧與
展望/
與改革開放同行的民法學/
第二編人格權
獨立成編的人格權法與侵權責任法的關系/
隱私權的新發(fā)展/
第三編物權法
《物權法》是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基本法律/
我國《物權法》制定對民法典編纂的啟示/
《物權法》與環(huán)境保護/
論《物權法》對我國證券市場的影響/
《物權法》的解釋方法/
論特殊動產(chǎn)物權變動的公示方法/
一物一權原則探討/
《物權法》的實施與征收征用制度的完善/
論征收制度中的公共利益概念/
試論添附與侵權責任制度的相互關系/
關于不動產(chǎn)善意取得的構成要件探討/
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征收中的若干法律問題——以《中共中央
關于推進農(nóng)村改革發(fā)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為中心/
試論《物權法》中海域使用權的性質和特點/
動產(chǎn)浮動抵押若干問題探討/
論占有的性質/
第四編債與合同法
債權總則在我國民法典中的地位及其體系/
論債權請求權的若干問題/
有關所有權保留的幾個問題/
第五編侵權責任法
我國侵權責任法的體系構建——以救濟法為中心的
思考/
侵權責任法中因果關系若干問題探討/
論拋擲物致人損害的責任/
關于完善我國缺陷產(chǎn)品召回制度的若干問題/
論侵權責任法中一般條款和類型化的關系/
第六編其他
和諧社會應當是法治社會/
關于法學教材建設的幾點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