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名社科·學術面對面·公共行政:一門行動的學問(第6版)
定 價:59 元
叢書名:未名社科·學術面對面
- 作者:(美),羅伯特·登哈特 ,|b|Denhardt ,(R.B.),(美),珍妮特·登哈特 ,|b|Denhardt ,(J.V.) 著 譚功榮 譯
- 出版時間:2013/5/1
- ISBN:9787301219737
- 出 版 社:北京大學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D035
- 頁碼:380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6
- 開本:16開
《末名社科·學術面對面·公共行政:一門行動的學問(第6版)》原版標明是“國際學生版”,這個第六版尤其顧及到了全球層面的行政事務和變革,但它主要還是一本美國大學教科書,有著鮮明的美國國內(nèi)背景,其案例和網(wǎng)絡資源主要來自于美國公共行政領域,對于學習和研究美國政治與行政的人員也有相當參考價值。當然,這本教科書主要闡釋的還是公共行政學的一般概念,并重視一般行政方法和技巧的探討,從而使得它對于所有國家的公共行政人員和研究者都具有學習和參考的價值。
《公共行政:一門行動的學問》第六版進行了全面更新,同時該版也增加了許多新的材料,對那些熟悉公共服務領域的人來說,這些新材料大有裨益。最值得一提的是,本書經(jīng)過重新修訂,使一些政府變革得以反映出來,例如電子政府的發(fā)展、國土安全部(DHS)的建立,以及在處理恐怖主義威脅時政府間關系和財政方面所面臨的挑戰(zhàn)等。此外,本書還增加了領導學、組織理論以及官僚制度等相關方面的重要資料,拓展了對包括學區(qū)在內(nèi)的具有特殊目標的政府組織的討論,并對公共行政與公民行為或公民資格之間與日俱增的重要關系作了深入的探討。本書也為公共部門的管理提供了最新方法,并繼續(xù)對各級政府及非營利組織中行政人員所需的技能給予特別關注。本書自出版以來,經(jīng)過多次修訂,為使資料的演進更加具有邏輯性,全書對章節(jié)進行了重新排序。最后,為了使教材更加生動化,筆者設計了一系列詳細的案例研究,以鍛煉學生分析公共行政和公共政策現(xiàn)實問題的能力。每一章都插入了“你會怎么做”的內(nèi)容,以使學生有機會思考并討論如何應對公共服務中具體和現(xiàn)實的挑戰(zhàn)。
如同以往的版本,第六版與該領域其他著作有著細微但卻顯著的不同。筆者認為,修讀公共行政入門課程的學生,并不是只想抽象地了解該專業(yè),而是像公共機構內(nèi)部的管理者或外部的公民一樣,對如何影響公共機構的運行更感興趣。他們需要的是獲得改進公共事務所必備的技能。
正因為如此,本書不僅為學生介紹公共行政的學術文獻,還幫助其開發(fā)敏銳的洞察力與分析能力,使其成為更有效率和更加負責的行動者。本書包含了大量涉及公共組織的重要案例。對這些案例的討論可以展示復雜且常被混淆的公共價值,正是這些價值凸顯了公共部門與其他部門的不同。最重要的是,本書重點關注公共行動的專業(yè)知識和人際關系技巧,這些知識和技巧對引發(fā)公共組織的變革至關重要。
本書的另外一個特色是對各級政府和非營利組織管理者的工作都給予了同樣的關注。雖然聯(lián)邦政府是研究公共行政的權威模型,但州和地方機構的管理者也是政府過程中的重要行動者,他們的工作也要得到承認并值得研究。因此,本書還告訴大家,協(xié)會、非營利組織和“第三部門”甚至還有傳統(tǒng)意義上的私人組織中的管理者,也正面臨著公共部門行政人員所面對的同樣問題。事實上,筆者所頻繁使用的“公共組織”一詞,描述的是涉及公共項目管理的所有團體。
第1章 公共組織中的個人行為
何謂公共行政?
為什么要研究公共行政?
公共行政理論和實踐的主題
公共行政人員的職責是什么?
小結與行動啟示
術語與定義
思考題
案例與練習
拓展閱讀
附錄:聯(lián)邦人事管理總局的核心行政素質一覽表
第2章 公共行政的政治環(huán)境
行政組織與行政領導
與立法部門的關系
與司法部門的關系
小結與行動啟示
術語與定義
思考題
案例與練習
拓展閱讀
第3章 公共行政的組織間背景
政府間關系的發(fā)展
與非政府組織合作
非營利組織的管理
小結與行動啟示
術語與定義
思考題
案例與練習
拓展閱讀
第4章 公共服務的倫理學
倫理思考的途徑
行政責任問題
個體的倫理問題
管理倫理
小結與行動啟示
術語與定義
思考題
案例與練習
拓展閱讀
附錄:美國公共行政學會倫理準則
第5章 組織設計和組織管理
組織的背景
公共部門和非營利部門的組織意象
管理的職能
認識人類行為
組織及其環(huán)境
組織文化、組織學習和戰(zhàn)略管理
管理的后現(xiàn)代敘事
小結與行動啟示
術語與定義
思考題
案例與練習
拓展閱讀
第6章 規(guī)劃、執(zhí)行和評估
規(guī)劃
戰(zhàn)略規(guī)劃
執(zhí)行
評估
項目評估
小結與行動啟示
術語與定義
思考題
案例與練習
……
第7章 預算編制與財政管理
第8章 人力資源管理
第9章 公共組織中的領導和管理技巧
第10章 行政改革與技術
第11章 公共服務的未來
各章參考文獻
附錄一些學術期刊和機構的網(wǎng)址
索引
紀念譚功榮教授(代后記)
歲月靜好猶自安心(致譚老師)
實質上,最高法院堅持認為,通過國會議員的選舉以及州長和市長的影響,各州都充分參與了國家立法過程,從而在政治上使自己卸下了繁瑣的立法重任。既然如此,關于聯(lián)邦政府是否可以在那些先前被認為是保留給各州的權力領域內(nèi)行事的問題,應該通過立法而不是司法行動來決定。因此,各州的權利被視為產(chǎn)生了政治問題而不是司法問題。
在“南卡羅萊納州訴貝克案”(South Carolinav.Baker,1988)中,最高法院形成了類似的論點。當時,許多人將這個案例看作是對憲法第十修正案關于各州權利的蓋棺定論。南卡羅萊納州質疑聯(lián)邦政府是否有權利對各州發(fā)行的債券的形式發(fā)號施令。最高法院不僅回答“是”,還表明聯(lián)邦政府有權收取免稅債券掙得的收入稅。顯然,如果聯(lián)邦政府有這一權利,那么各州將不得不直接與發(fā)行債券的私人公司競爭。雖然政治領導人盡力向債券市場保證,聯(lián)邦政府不會通過侵犯各州發(fā)行免稅債券能力的方式來平衡其預算,但是一些此類提議被引進了國會。正如你能想象的,各州和地方對國會侵犯州財政的關鍵領域是多么的憤怒,但是,各州再一次被排除在司法糾正之外,并且被迫依賴其政治權力來確保國會不對州和地方債券實施征稅。
加西亞案和南卡羅萊納州案為聯(lián)邦政府進入曾被認為是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范圍的領域開了先河。當然,州和地方官員見證了聯(lián)邦政府所實施的從控制老鼠到限定最低飲酒年齡的諸多行為,從而懷疑國會的自我約束力。至少,加西亞案和南卡羅萊納州案為針對州政府和地方政府而擴大的聯(lián)邦行動設定了先例。
然而,我們不應該急于做判斷,因為過去十年里所傳承下來的最高法院判決大多是通過4到5票來決定的,而且在一些關鍵案例中,多數(shù)判決都清楚地重申了州政府的主權,例如,“紐約訴合眾國案”(1992)、“佛羅里達州塞米諾爾部落訴佛羅里達案”(Seminole Tribeof Floridav.Florida1996)、“普林茲訴合眾國案”(1997)以及“奧爾登訴緬因州案”。事實上,近來有關正在形成的司法聯(lián)邦主義的評論表明,大多數(shù)意見堅持主張“州主權不可侵犯,不僅是因為它扎根于國家的憲法結構之中,而且是因為這種侵犯從根基處損壞了美國民主的運行”(Wise2001,p.354)。
這些案例處理的是聯(lián)邦政府對各州和地方的權力問題,但是有關州對地方政府的權力,有人提出了一些不太復雜的問題。正如我們所注意到的,政府間關系的體系沒有給州政府和地方政府配置各自獨立的權力范圍,而只是把地方政府看作“州的產(chǎn)物”,它們僅僅擁有州所賦予的權力。1868年,狄龍(John Dillon)大法官在著名的“狄龍規(guī)則”①(Dillon's Rule)中宣布,城市只擁有他們所持的特許證里所授予的那些權力,和那些經(jīng)由公示的權力所完全默認的權力,以及那些對于授予他們特許證的目的具有重要意義的權力。換句話說,根據(jù)“狄龍規(guī)則”,地方只擁有狹窄的活動范圍,在這一狹隘范圍之外,州掌控著一切!暗引堃(guī)則”已經(jīng)有所放松,尤其是在那些通過“地方自治條款”(home-ruleprovi-sions)賦予城市更大自主權的各州,但是地方政府的權力仍然直接來源于州政府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