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法律問題一看即懂; 實際的案例一目了然, 案例場景言簡意賅; 評析解答通俗易懂。為讀者提供切實的政策法律知識指導與法律問題答疑, 更符合大眾讀物輕松閱讀、迅即獲取信息的要求。
楊杰
男,漢族,1986年10月出生,中共黨員,法學碩士,2011年9月進入北京市昌平區(qū)人民法院工作,曾先后在該院知識產權庭、商事庭、立案庭、行政庭工作,現任該院行政庭副庭長、一級法官。獨立辦案七年來,他共審結各類商事案件6000余件,每年均位居本院同類法官結案數第一。多篇學術論文、案例分析、司法統(tǒng)計、調研信息在各類評比中獲獎,發(fā)表文章在《法治參考》《法治日報》《農民日報》《北京審判》等報紙期刊。
因工作表現突出,曾榮獲“全國法院辦案標兵”“全國法院黨建工作先進個人”“首都勞動獎章”“北京市共產黨員”“北京青年五四獎章”“首都精神文明建設獎”“北京榜樣”“昌平榜樣”“北京法院為民榜樣”“北京法院審判業(yè)務標兵”“北京法院黨建工作先進個人”“北京法院十佳速裁調解團隊”(兩屆)等多項榮譽稱號,五次榮立個人三等功。
第一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確認糾紛
01外來媳婦有資格獲得承包地征收補償費嗎?
02出嫁多年的外嫁女能獲得土地補償分配款嗎?
03“新生兒”能獲得自留地征地補償費嗎?
04喪偶婦女還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嗎?
05承包方家庭成員變更為非農業(yè)后,土地承包經營權一定會喪失嗎?
06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進城農戶還能請求分配土地征收補償費嗎?
07外嫁女的未成年子女是否有權向集體經濟組織要求分配土地補償款?
08男方基于婚姻關系將遷入女方戶籍地可以分配土地征收補償款嗎?
09土地承包經營權何時取得?
10未分戶要求分割土地承包經營權能夠得到支持嗎?
第二章 承包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11不服青苗費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分配方案可否依法請求人民法院撤銷?
12私自開荒土地征收補償費用如何分配?
13以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農村土地被征收,土地增值部分的補償歸誰所有?
14互換承包地的,承包地征收補償費用歸誰所有?
15失蹤人口是否依法享有征地補償款的分配請求權?
16包干制下,當土地承包經營者與地上附著物所有人或青苗實際投入人不一致時,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誰所有?
17超生子女能獲得征地補償費嗎?
18征地補償款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夫妻個人財產?
19具備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外來戶”是否有權參與農村土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
20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放棄村民待遇的承諾效力是否及于其未成年子女?
第三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糾紛
21戶主簽字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協(xié)議效力是否及于農戶其他成員?
22非法轉包基本農田致使合同無效應如何處理?
23發(fā)包方在承包期內能否依據外嫁女在新居住地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收回其承包土地?
24村集體組織是否能隨意收回農戶確權地?
25土地租賃合同無效情形下違法建筑物的賠償責任該如何分配?
26發(fā)包方可否因承包人轉包而解除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27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口頭協(xié)議的是否有效?
28未經同意轉租土地的,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人該如何維權?
29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流轉后,原承包人還能反悔嗎?
30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沒有約定租賃期限,土地出租方能否隨時解除合同?
第四章 涉土地承包經營權離婚、繼承糾紛
31承包期未滿而承包人死亡,繼承人是否能夠繼承土地承包經營權?
32家庭承包經營中部分成員去世,其相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能被村委會收回?
33房屋所有人去世后,房屋的征收補償款中哪些補償費用可以作為遺產繼承?
3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否可以繼承?
35原土地承包經營戶的戶主去世,其外來媳婦及其子女是否可以繼續(xù)經營家庭承包地?
36已外遷的子女有權在父母去世后要求分割家庭承包地嗎?
37離婚時,可以要求對婚姻存續(xù)期間的土地承包經營收益進行分配嗎?
38承包期內離婚,發(fā)包方或夫妻一方是否能夠剝奪另一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39自留山承包人去世后,承包收益及土地經營權如何繼承?
40夫妻離婚時未對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分割的,可以要求再次分割嗎?
第五章 林 地 糾 紛
41承包權人未經規(guī)劃批準自行種植林木,可以獲得退耕還林專項補助嗎?
42林地承包經營權到期后是否自動延長?
43轉包防護林的合同是否有效?
44林地承包經營權能否作為遺產繼承?
45林地承包經營權未到期,土地補償費應當如何分配?
46村民可基于實際經營農村荒地主張事實承包合同關系嗎?
47承包家庭分戶后,原成員是否還享有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上的利益?
48村集體收回承包地時,承包方是否有權要求其對土地上的樹木進行補償?
49可以不辦理采伐采伐自家的林木嗎?
50林地權屬有爭議時如何確定權利人?
第六章 宅基地政策解讀
51一戶村民能申請幾處宅基地?
52已與他人共同申請過宅基地的人還可以再申請宅基地嗎?
53宅基地使用權可以抵押嗎?
54子女是城鎮(zhèn)居民,老人去世后村委會能強行收回宅基地嗎?
55村民將村里的宅基地賣了之后還能再申請宅基地嗎?
56非本村村民可以購買宅基地建設房屋嗎?村委會認可是否可以?
57宅基地使用人的義務有哪些?
58在原有宅基地上翻建房屋需要審批嗎?
59怎樣認定村民“一戶一宅”的問題?
60宅基地使用權受到侵犯可以通過哪些途徑解決?
第七章 宅基地使用權糾紛
61本村村民受讓村集體的宅基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嗎?
62轉讓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合同必然無效嗎?
63農村宅基地買賣合同無效后賠償范圍和責任比例如何認定?
64農村宅基地補償款可以計入遺產嗎?
65非本村村民取得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權是否當然取得宅基地使用權?
66子女是否當然享有父母的宅基地使用權?
67在他人名下的宅基地上建房,房屋所有權歸土地使用權人所有還是歸房屋建設人所有?
68對農村房屋享有居住權的,是否有權繼續(xù)在房屋里居住?
69村民在自家宅基地范圍外所建房屋受法律保護嗎?
70已擁有宅基地的農民,可以通過繼承享有第二塊宅基地嗎?
第八章 涉農村土地侵權糾紛
71他人在我宅基地上填土及堆放石頭怎么辦?
72在宅基地范圍內有歷史上就存在的通往其他住戶房屋的通道,新居住人搬遷至此宅基地之后,是否應當出于便利出行的原因,予以保留呢?
73雙方協(xié)商不一致導致耕地的通行受到阻礙,導致雙方耕地無法正常使用時,應該如何處理?
74他人將公共道路圍在院墻內該怎么辦?
75他人在自己所有的土地上進行建設該怎么辦?
76在土地被他人侵占的情況下,沒有使用權手續(xù)的占有權利人可否請求侵占人返還原物?
77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互換是否以備案為生效的必要條件?
78農村土地承包合同侵犯原土地承包經營權人優(yōu)先承包權的該如何處理?
79村委會“一地二包”情形下農戶權益如何保護?
80農村合并后還可以承繼原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嗎?
第九章 涉農村房屋分割糾紛
81分家析產時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權歸屬的參考依據是什么?
82城鎮(zhèn)居民能否繼承取得農村房屋所有權?
83農村分家單上寫明房屋歸子女所有,子女有權自由處分嗎?
84各家庭成員約定共有房屋歸一人所有的,是否應按約定履行,一方能否以撤銷贈與為由主張分割?
85外嫁女對父母的農村房屋還有繼承權嗎?
86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能否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87在家庭共有關系存續(xù)期間,共同出資、出力建造的房屋應當歸誰所有?
88家庭成員之間就分配家庭承包土地補償款簽訂的分家協(xié)議應當嚴格遵守
89被拆遷房屋的拆遷收益應當由房屋所有權人共同享有、自由處分
90家庭共同共有關系終止時,若不能達成分割協(xié)議,該如何對共有財產進行分割?
第十章 其他涉農地糾紛
91家庭內部承包地分割經營協(xié)議的法律效力應當如何認定?
92自己的承包地被別人耕種了怎么辦?
93自己開墾的荒地可以確權嗎?
94村民組有權收回村民土地承包經營權,截留土地租賃費嗎?
95承包方將極小部分土地用于經營休閑農業(yè),發(fā)包方有權解除合同嗎?
96承包人將農用地用于非農建設時該怎么辦?
97發(fā)包方收回承包土地并重新發(fā)包給其他村民的,該如何維權?
98交回承包地后,能否以“未以書面形式通知村委會”為由主張不是自愿交回?
99發(fā)包方收回棄耕、撂荒承包地后發(fā)包給第三人的該如何處理?
100村委會提前收回發(fā)包土地另行發(fā)包,該如何處理?
附 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節(jié)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
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
農業(yè)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于規(guī)范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
我國面向鄉(xiāng)村基層長期開展普法工作,至今已經步入第八個五年規(guī)劃,經過不懈努力,鄉(xiāng)村廣大群體的法治意識在社會經濟的騰飛的同時也有了巨大的提升,但隨著社會的不斷發(fā)展,就大多數鄉(xiāng)村公民而言,所具備的法治素養(yǎng)尚無法滿足新時代的發(fā)展需求。鄉(xiāng)村的主體是農民,鄉(xiāng)村振興的主要主體也是農民,實施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關鍵是要調動廣大鄉(xiāng)村農民的主觀能動性和創(chuàng)造性,引導鄉(xiāng)村農民知法、守法、依法辦事,這需要鄉(xiāng)村農民群體具備必要的法律知識。
本系列叢書注重內容的實用性與法律的準確性,在內容上涵蓋產業(yè)、土地、生態(tài)、生產資料、基層組織等方面,能夠更好地幫助鄉(xiāng)村基層群眾在推進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的過程中獲取必要的體系性、通識性政策與法律知識,從而提升鄉(xiāng)村農民的法治認知水平。希望本叢書有助于推進鄉(xiāng)村治理的法治化、現代化,指導和幫助鄉(xiāng)村農民提升法治素養(yǎng),學會優(yōu)先依靠法律開展生產、從事經營、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有助于促進法治在鄉(xiāng)村振興發(fā)展中發(fā)揮作用,從而適應當前的新形勢和新發(fā)展;有助于推動鄉(xiāng)村治理的依法建設,使法治為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保駕護航,真正落實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新時代法治基本要求,實現高質量發(fā)展,促進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