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新判例看刑法(第3版)(當代世界學術(shù)名著)
定 價:75 元
叢書名:當代世界學術(shù)名著
- 作者:【日】山口厚
- 出版時間:2019/8/1
- ISBN:9787300272245
- 出 版 社: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D931.34
- 頁碼:368
- 紙張:
- 版次:2
- 開本:16
《從新判例看刑法》一書,是以山口厚教授在日本著名的《法學教室》雜志上連載的文章為基礎(chǔ)的結(jié)集,全書共二十四章,對刑法總論以及各論的一些重點疑難問題進行了詳細的闡釋和分析。作者特別通過對日本的判例進行詳細的梳理,得出相應(yīng)的結(jié)論并進行充分的論證。每篇文章都結(jié)合各級裁判所特別是最高裁判所在一個問題上所作出的最新刑事判例,從刑法理論上進行梳理、反思和評價。對于中國刑法學界而言,這一著作既有利于我們對于日本刑事司法實踐的進一步了解,也有助于我們對于刑法理論中相關(guān)問題的深入把握。本書的出版對于我國目前正在推行的案例指導制度有很好的借鑒意義。
作者簡介
山口厚(Atsushi Yamaguchi),1953年出生,1976年畢業(yè)于東京大學法學部,同年留校任助手。1979年擔任東京大學法學部副教授,于1982年以客座研究員身份赴美國哈佛大學考察,1991年擔任東京大學研究生院法學政治學研究科副教授,1992年起擔任東京大學研究生院法學政治學研究科教授。2002年起擔任日本司法考試委員,從2009年到2015年擔任日本刑法學會理事長,2012年起擔任東京大學研究生院法學政治學研究科長、法學部長、司法考試委員會委員長。2014年從東京大學退職后被評為東京大學名譽教授并同年于早稻田大學法務(wù)研究科任教。自2017年2月起擔任日本最高裁判所大法官(判事)。
譯者簡介
付立慶,1976年出生,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人民大學首批杰出學者“青年學者”(A崗)。曾獲第二屆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學家提名獎(2016)。北京大學法學博士、東京大學法學政治學研究科客員研究員。著有《主觀違法要素理論——以目的犯為中心的展開》《犯罪構(gòu)成理論:比較研究與路徑選擇》等,譯有山口厚《刑法總論》(第二版,獨譯)《刑法總論》(第三版,獨譯)《從新判例看刑法》(第二版,與劉雋合譯)等。
劉雋,1980年出生,法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檢察院干部,主任科員。發(fā)表文章多篇,譯有《從新判例看刑法》(第二版,與付立慶合譯)等。
陳少青,1988年出生,清華大學法學院博士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早稻田大學法學研究科外國人研究員。獨立在《法學家》《政治與法律》等法律核心期刊發(fā)表論文多篇。
上篇總論
第1章被害者行為的介入與因果關(guān)系
一、導語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判例中因果關(guān)系的判斷
四、最高裁判例的評價與展望
第2章利用了被害者行為的法益侵害
一、導語
二、最高裁平成16年(2004年)1月20日決定
三、自傷、自殺與意思的瑕疵
第3章不作為的殺人罪
一、導語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關(guān)于保障人地位
四、共同正犯的成立范圍
第4章正當防衛(wèi)的周邊
一、導語
二、正當防衛(wèi)與第三者的法益侵害
三、防衛(wèi)過當與假想防衛(wèi)的交錯
第5章過失犯的成立要件
一、導言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過失犯中的注意義務(wù)
第6章實行的著手與既遂
一、導言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實行的著手
四、構(gòu)成要件的過早實現(xiàn)
第7章共犯的因果性與共犯關(guān)系的解消
一、導語
二、最高裁判所平成21年(2009年)6月30日決定
三、以往的判例•裁判例
第8章承繼的共犯
一、導語
二、最高裁判所平成24年(2012年)11月6日決定
三、共犯的因果性(實質(zhì)論)與從屬性(形式論)的交錯
第9章罪數(shù)論
一、導言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不可罰的事后行為
四、牽連犯
下篇各論
第10章傷害的含義
一、導語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傷害的含義
四、作為加重結(jié)果的傷害
第11章侵入住宅罪的成立要件
一、導言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侵入的含義
四、侵入的對象
第12章盜竊罪中的占有的含義
一、導言
二、盜竊罪中的他人占有
三、盜竊罪與遺失物等侵占罪之間的認識錯誤
第13章不法領(lǐng)得的意思
一、導言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盜竊罪中的不法領(lǐng)得目的
四、詐騙罪與不法領(lǐng)得的目的
第14章不動產(chǎn)的占有與侵奪
一、導言
二、不動產(chǎn)的占有
三、侵奪的含義
第15章事后搶劫罪的成立范圍
一、導言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對于“盜竊的機會繼續(xù)中”的解釋
四、其他問題
第16章詐騙罪中的交付行為
一、導言
二、最高裁判所于平成15年(2003年)12月9日的決定
三、交付行為的要件
四、對于本案的若干檢討
第17章信用卡的不法使用與詐騙罪的成立與否
一、導言
二、不法使用自己名義的信用卡
三、不法使用他人名義的信用卡
第18章文書的不法取得與詐騙罪的成立與否
一、導言
二、最高裁判所的兩個判例
三、文書的交付與詐騙罪的成否
第19章根據(jù)詐騙對象限定詐騙罪的處罰
一、導語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所判例
三、詐騙罪處罰的限定
第20章錯誤匯款與財產(chǎn)犯罪
一、導言
二、近年來刑事判例與學說的動向
三、關(guān)于“存款的占有”
四、欺騙行為
五、告知義務(wù)
六、補論:遺失物等侵占罪的成立與否
七、結(jié)論
第21章親屬關(guān)系與財產(chǎn)犯罪
一、導言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親屬相盜特例的適用與準用
第22章贓物的返還與贓物罪的成立與否
一、導言
二、贓物罪的保護法益與罪質(zhì)
三、有關(guān)盜竊物返還案件的最高裁判例
四、請求權(quán)的含義
第23章制作名義人的含義與有形偽造
一、導言
二、最高裁判所于平成15年(2003年)10月6日的決定
三、有形偽造的含義
四、制作名義人的含義
第24章賄賂罪的職務(wù)關(guān)聯(lián)性
一、導言
二、最近的最高裁判例
三、一般的職務(wù)權(quán)限
四、職務(wù)密切關(guān)聯(lián)行為
附錄日本刑事訴訟法第三編上訴
第二版譯者后記
第三版譯者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