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羅·彭梵得(Pietro Bonfante)是本世紀前半葉意大利和歐洲最偉大的羅馬法學家之一。他生于1864年并卒于1932年。他曾就學于羅馬大學法學院并在數(shù)所意大利大學(卡麥里諾大學、瑪切拉塔大學、墨西拿大學、帕爾馬大學、都靈大學、 巴維亞大學)任教,后來又在羅馬大學教學多年。他也是1865年意大利民法典修改委員會的成員之一,這部經(jīng)修訂的《民法典》于1942年頒布。
彭梵得的學術成果頗為豐碩,最近,他的具有永恒價值的6卷本《羅馬法教程》又被米蘭的鳩弗雷(Giuffre) 出版社再版。他還著有《所有權》(上下冊),552頁;《物權》,516頁;《債》,500頁;《繼承》(總論),566頁。他的被再版的著作還有:《羅馬法史》, 第一卷512頁, 第二卷342頁;《貿易史教程》和《羅馬法教科書》。
彭梵得的著作汲取了上個世紀德國學說匯纂派的研究成果,他對該學派有著深刻的了解,曾把該學派的一些著作譯成意大利文并加以注釋,這些注釋為正本清源做出了貢獻(為Federico Glck的《學說匯纂注釋》和B.Windscheid的《學說匯纂法》所加的注釋極為重要)。彭梵得的著作還接受了社會學、民族學和經(jīng)濟學的一些學術觀點(他本人還翻譯過H.Post的《民族法學》和A.Schaube的《地中海拉丁民族貿易史》等著作)。
彭梵得的作品超越了學說匯纂派在羅馬法研究領域所取得的成果。他的成就體現(xiàn)在兩個方面。
他注重對各種法學教條進行歷史的分析,注重將政治形式和社會形式的變化同各種制度的歷史變化聯(lián)系起來,同這些制度在古代和當代實踐中的差別聯(lián)系起來。他的觀點體現(xiàn)著從有機的全局角度對羅馬法律制度發(fā)展的研究,體現(xiàn)著對該制度同社會歷史現(xiàn)實的交錯關系的研究。對于他來說,這一方面意味著采用自然科學的實證主義科學模式,另一方面意味著以對社會和法的密切關系的準確反映為基礎。因而,他竭力克服使法學脫離于社會的形式主義,但同時又不降低對法學特有的技術成分的注意,不降低對各種法律概念、原則、制度和規(guī)范特有的內在聯(lián)系和邏輯的注意。
他還努力克服19世紀的許多學者將私法孤立化的傾向,注重再現(xiàn)法學本身所具有的統(tǒng)一性,也就是說,把羅馬民族在組織、民眾大會、政府以及僧侶團體方面的制度,同公民個人在生活、家庭組織以及家庭間關系方面的制度統(tǒng)一起來。
除上述方法論上的貢獻以外,彭梵得的科學成就在許多具體問題上意義重大,其中應當特別指出的是他對羅馬家庭和家父權力的政治特點的洞察。在上個世紀的研究中,隨著私法與公法的分裂,隨著將民法歸納為私法的傾向的出現(xiàn),人們不再注視家庭的政治特點。但是,彭梵得指出:每個家庭的習慣都調整著它的內部生活,這種家庭生活不是由家父所任意支配的;相對于家庭的外部關系,家父則將一切家庭利益集于己身,從而表現(xiàn)為家庭自主的統(tǒng)治者,就像政治實體的君主一樣,在羅馬城邦建立前的社會中,家父同其他家庭發(fā)生關系。后來家父以這種身份組成羅馬城邦共同體,因而家父們的自主性導致羅馬城邦的自主性。彭梵得觀點的合理性頗為重要,它有助于人們理解為什么在羅馬法中支配權(potestas)這個詞是指家父的自主性和權力(Patria potestas)和羅馬共同體的權力(potestas populi);它揭示了這一原理:個人是共同體的組成部分,個人的地位在于參與共同體的自主權。彭梵得的洞察力表現(xiàn)為:他注意到家庭的政治性以及家父的支配權不僅反映著羅馬城邦建立以前的原始狀況,而且也表現(xiàn)著在整個羅馬法的發(fā)展進程中市民地位及其自主性的現(xiàn)實狀況,即便是當市民地位被授與所有人之時。對于羅馬法來說,這種自主性在結構上具有民法的(civile)和政治的意義,即便它帶有所謂的私的色彩,因而,這種自主性總是注重個人的利益和羅馬人民共同體的利益。
彭梵得的《羅馬法教科書》是一部為大學生撰寫的教材。它是這個領域的一部經(jīng)典著作。它體現(xiàn)著作者上述的方法論觀點,雖然它并不包括有關公法制度的論述,作者在《羅馬法史》中作了這方面的論述。它簡潔地匯集了對羅馬法極其廣泛的考察的成果,它創(chuàng)造了一種新型的作品,把系統(tǒng)的學理方面的論述同前所未有的、深刻的歷史敘述結合起來。后來的大量教科書有時對在學者中有爭議的這樣或那樣的具體問題提出新見解;有時進行一些更為寬泛的、因而對學生幫助不大的論述;但是無論在怎樣的情況中,它們都沒有超越彭梵得著作的模式。有時候,后來的教科書在一些方面重新描述早期羅馬法、古典羅馬法和優(yōu)士丁尼羅馬法,它們運用歷史學家們的研究成果,然而,這并不抹殺羅馬法的總體形象。
翻譯彭梵得的《羅馬法教科書》是由我本人倡議的,這是為了用一部意大利和歐洲羅馬法學家的經(jīng)典著作配合其他翻譯工作的開展。我想:這部著作將同中國同事的其他論著一起,幫助人們了解羅馬法的主要制度,它對于中國的羅馬法學者、民法學者和其他法律工作者,尤其對于青年學生和法學愛好者將有所裨益。
在閱讀彭梵得的《羅馬法教科書》時應當結合參閱《民法大全選擇》@@@和優(yōu)士丁尼的《法學階梯》,從那里人們可以為更深入的研究找到原始文獻。這種更深入的研究可以具有雙重的目的:一方面可以側重于介紹古代羅馬法,介紹對它的各種解釋以及羅馬法在其他國家的發(fā)展;另一方面,可以將羅馬法同中國法的偉大傳統(tǒng)加以比較和溝通,為現(xiàn)時法的發(fā)展和完善提供有益的材料。
根據(jù)目前正在實施的翻譯計劃,深入研究羅馬法學者所討論的各種問題以及不同時代的各種觀點,對于科學研究也具有重要意義,翻譯有關的專題論文集將有助于更好地實現(xiàn)這一目的。此外,我們還計劃翻譯一部關于羅馬法歷史的著作,它將使人更完整地了解羅馬共同體制度的發(fā)展。
本書的翻譯工作是由黃風博士根據(jù)中國政法大學(羅馬法研究中心)同意大利羅馬法傳播研究組(Gruppo di ricerca sulla diffusione del diritto romano)和羅馬第二大學法的歷史和理論部羅馬法教研室達成的協(xié)議完成的。本協(xié)議得到意大利國家科研委員會的支持。全書的出版也得到該委員會的支持。
桑德羅·斯奇巴尼
1992年5月23日寫于
羅馬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