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泊桑,作為19世紀后半期法國的批判現(xiàn)實主義作家,擅長從平凡瑣屑的事物中截取富有典型意義的片斷,以小見大地概括出生活的真實。在近10年的創(chuàng)作生涯里,他共出版27部中短篇小說集和6部長篇小說,其中長篇小說以《一生》和《漂亮朋友》的成就高。
《漂亮朋友(全譯本)》:
喬治·杜洛華遞給管賬女人一枚價值100蘇的硬幣①,接過對方找回的零錢,便朝餐館的出口走了過去。
他長得一表人才,一方面由于天生風姿俊美,一方面也由于做了兩年士官生,所以便有了軍人的氣質。正因為這一點,他不由得挺起胸膛,用曾經(jīng)軍人慣用的動作撫了撫那兩撇胡子,并向那些仍滯留于餐桌旁用餐的客人很快地瞄了一眼。這漁網(wǎng)似的灑向四周的目光,正是他這英俊少年所擅長運用的。
女客們果然已經(jīng)抬起頭來,正朝他這面看著。其中有三個年輕女工,一個頭發(fā)蓬亂,衣著隨便的中年女音樂教師,女教師衣衫不整,邋里邋遢,就連衣裙也一向都是歪歪扭扭的,帽子上也總蒙著厚厚的灰塵。她們都是這家廉價餐館的?。
走上人行道后,他佇立了一會兒,思忖著下一步該怎么辦。那天是6月28日,一定要把這個月?lián)芜^去,但是他身上只剩三法郎四十生丁了,F(xiàn)在的問題是:剩下的兩天,要么只吃晚飯不吃午飯,要么只吃午飯不吃晚飯,二者只能選其一。他心想,一頓午飯需要二十二蘇,但是一頓晚飯卻需要三十蘇。如果他只吃午飯的話,就可省下一法郎二十生丁。那么用省下的這點錢,他就不但可以在每天晚餐時買個夾有香腸的面包來填飽肚子,還可以在大街上喝杯啤酒。這杯啤酒可是他在夜間的一大筆支出,也是他最難以割舍的嗜好。想到這里,他也就順著洛雷特圣母院街的下坡走了下去。
他走路的姿態(tài)如同當年身上穿著輕騎兵服裝一樣,挺著胸脯,兩腿微微叉開,就好像剛從馬背上下來似的。街上行人很多,他亂沖亂撞地向前走著,時而蹭到一行人的肩頭,時而又將擋道的人一把推開。他往腦袋一邊按了按頭上那頂已經(jīng)很舊的高筒禮帽,腳后跟踩在石板地上發(fā)出咚咚的響聲。看他那神情就像是在和什么人斗氣,就像一個儀表堂堂的大兵,在忽然告別軍旅生涯回到市井之后,他對周遭的一切行人、房屋甚至整座城市都感到格格不入。
盡管他身上這套西裝只值六十法郎,但穿在他身上確實仍有點兒氣派,只不過略嫌俗氣了點。他身材修長,體型勻稱,天生卷曲金黃色頭發(fā)微帶棕紅,在頭頂中央一分為二。上唇兩撇胡須微微朝上翹起,像在鼻翼下方“浮起”的一堆泡沫。藍色的眼睛顯得格外漂亮,中間透著的瞳孔卻顯得很小。他這副模樣,就像通俗小說里的“壞人”形象一樣,實在看不出有什么差別。
這是巴黎夏天那種沒有風的夜晚,熱得如同浴室似的城市在叫人透不過氣來的夜里好像在出汗。用花崗巖堆砌的陰溝口時不時地散發(fā)出陣陣腐臭味;锓吭O在地下室,其臨街窗口由于剛剛高出地面,所以從窗口不斷傳出的泔水味和殘羹剩菜的餿味也同樣令人窒息。
看門人一個個都不穿上裝,騎坐在麥秸坐墊的椅子上,在大門門洞下面抽著煙斗。街上的行人已經(jīng)將頭上的帽子摘下拿在手里,一個個神色疲倦,無精打采。
喬治·杜洛華走到林蔭大道,他又停下來,對下一步究竟該做什么他拿不定主意。他非常想去香榭麗舍大街,到布洛涅林的樹蔭下去乘乘涼,但是心中又燃燒著一團欲火:希望能有個意想不到的艷遇。
怎么碰上這次艷遇呢?他不知道。三個月來,他朝思暮想,每時每刻都在盼望著。這段時間內,雖然他憑借其英俊的面龐和魅感的外表,已經(jīng)獲得不止一個女人的青睞,但都不理想,他總盼望能找個稱心如意的。
他兩手空空,但欲火如焰,每當他遇到在街頭徘徊的姑娘向他直言“漂亮的小伙子,去我家坐坐”時他便熱血沸騰,難以自控。但他最終還是不敢貿然前往,由于他身無分文。更何況他所期待的是別具情調,而非庸俗的吻。
不過他最喜歡光顧有妓女的地方,如她們常去的那些舞場、咖啡館和街道;他喜歡和她們挨挨碰碰,同她們閑扯幾句,親熱地稱呼她們美女;喜歡嗅一嗅她們身上那蕩人魂魄的香水味,喜歡在她們身邊盤旋終日。因為她們畢竟是女人,是能夠叫人銷魂的女人。他并不像那些出身貴族的子弟,對她們有一種先天的蔑視。
他拐了個彎,隨著精神頹廢的人流,朝瑪?shù)氯R納教堂走了過去。每個咖啡館都爆滿,而且在強烈耀眼的燈光下,就連咖啡館門前的人行道邊也擺起了一排排的桌椅,坐滿了不耐暑熱的賓客。人們面前那些或圓或方的小桌子上,玻璃杯里盛著紅色、黃色、綠色、棕色等各種顏色的飲料;長頸大肚瓶內,清澈的酒水中漂懸著碩大的透明的圓柱體冰塊,冰鎮(zhèn)著晶瑩的涼水。
杜洛華放慢了步伐,想喝點什么的念頭使他越發(fā)感到口干舌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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