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云逵(1904-1944),是20世紀中國民族學、人類學史上一位重要學者。在體質人類學、西南少數(shù)民族研究和邊政學領域有開拓性的貢獻。曾留學德國柏林大學,是繼蔡元培1926年在中國首次提出“民族學”及其界說之后,積極將德國民族學——主要是德奧傳播學派的理論與方法系統(tǒng)介紹到中國,并開展一定規(guī)模的實地調研的第一人。他不僅繼承了20世紀德國民族學對“精神”的關注,也將歷史特殊論和傳播論帶進中國的實地研究當中。他的民族志具有深厚的文化史底蘊,其中所倡導的文化論復原了文化的精神本質,闡述了文化作為生命體存在的規(guī)律、文化與團體和個人之間的關系,以及文化與國族的非對應性。陶云逵以經(jīng)驗研究與觀念分析為路徑,批判了對文化進行功利化和國族化的實用主義解釋。同時,他也是少數(shù)能夠得到當時燕京學派社會學和中研院兩大學術陣營承認的學者,是雙方學術溝通的橋梁,也是邊政學的重要奠基人物之一。本書編選了陶云逵的重要代表作,并由編者撰寫長篇導讀,書后附有陶云逵生平及其著述目錄。
中國人的現(xiàn)代思想之路走得很艱難。當一種文明處于危亡之時,有志之士往往“憔悴憂傷,繼之以死”,有識之人則常感一切運化未明,不可妄斷。當一種文明處于再生之際,則必須將外來的新思想、新情勢會通于自身文明的本源和歷史之中,陳寅恪先生所言“一方面吸收輸入外來之學說,一方面不忘本來民族之地位”,乃是最恰切的體現(xiàn)。此間所謂的道器之爭、體用之辨,便是其中的艱難所在。
然現(xiàn)代學術之變,終不離中國文明之根本。清末以來雖新學迭出,思想的底色依然是靠經(jīng)學和史學兩個面向來鋪展的。先是廖平、康有為取今文經(jīng)學的路子托古改制,重啟公羊三世之說,掀起一番經(jīng)學革命,將進化之道融于大同說中。后有章太炎撥亂反正,以史為宗,謂《春秋》為史家之實錄而非萬事之圣經(jīng),而鑄古文經(jīng)學為史學,以文史續(xù)傳民族命脈。嚴復則應“世變之亟”,鼓呼“群學”,將“善群者”的培育作為通向中國現(xiàn)代道路的起點,并秉承玄奘之志,致力于中西轉譯和會通的事業(yè)。如此等等,說明無經(jīng)史之變,當無現(xiàn)代學術之變,無對于中國文明本源和歷史的詮釋與重構,單憑一味的移植或應激反應,便無文明傳續(xù)和再生的基礎。
由此看來,中國現(xiàn)代思想的開與合,不僅是一種采納學問新法的過程,更是一種自身文明之反省和回歸的過程。王國維借充足理由律來疏解新材料,探究殷周制度變革,求的是上古史變與經(jīng)本的關系,強調中國之所以為中國的制度精神所在。陳寅恪廣泛使用考訂參證之法,考察中古史胡漢雜糅、民族混融的歷史局面,乃是要以文化而非種族來論中國,期望確立一個文化綿續(xù)的新時代。史學的更新,一時間可謂百家爭鳴,既催生了對于理解中國文明的通觀視角,也通過新的觀念、方法和材料重新厘定了歷史變遷中的關鍵議題。
而新興的社會、經(jīng)濟、法律等諸學科,倡導的亦是“中國化”的思想取徑,不僅守持著文明結構中的元問題,且牢牢地把握著現(xiàn)代變遷背景下古今續(xù)接中的實質性難題。譬如,經(jīng)濟史有關永佃制和包買制的討論,并未一味地迎合現(xiàn)代權利理論,而是將中國歷史與現(xiàn)實中特有的土地關系和社會連帶所產生的經(jīng)濟效果呈現(xiàn)出來!坝H屬法”論辯,則是在禮法之爭的大背景下,將問題的焦點鎖定個體本位之現(xiàn)代法律體系與家族本位之傳統(tǒng)宗法制度間的張力。即便陶孟和用最新的社會調查手段,針對最新的工人階級所做的研究,也是通過記賬法的方式將研究客體落實在家庭而非個體上。更何況潘光旦用優(yōu)生學原理,來考察家族世系中的位育問題;楊開道雖倡導農村自治,承接的卻是呂氏鄉(xiāng)約傳統(tǒng)以及朱子加以增損的義理;費孝通所論雙軌政治中的皇權與紳權,將焦點放在了基層社會治理中中國所獨有的教化面向上。凡此種種,印證的正是現(xiàn)代學術變遷中始終貫徹的一種文化自覺意識。
陶云逵(1904—1944),原籍江蘇武進。1924年就讀于南開大學,1927年赴德國,先后于柏林大學和漢堡大學攻讀人類學、遺傳學和民族學,獲人類學博士學位。歸國后,1934年在南京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任編輯員。后應當時云南省教育廳邀請,赴麗江、中甸、維西及滇緬、滇越邊境地區(qū)做田野調喳,長達兩年余。抗日戰(zhàn)爭期間,寄居昆明,先后任云南大學社會學系主任、西南聯(lián)合大學教授,兼南開大學文科研究所邊疆人文研究室主任,主編《邊疆人文雜志》。1943年以歷史人類學教授之名接受南開大學聘書,此為全國首例。1944年1月26日,因感染回歸熱去世,年僅四十歲。曾昭掄沉痛寫下:“此等學者,死去不需一秒鐘,再生產一位,卻要幾十年!
楊清媚,人類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社會學院副教授。研究領域涉及學術史、宗教人類學和政治人類學,曾出版專著《最后的紳士——以費孝通為個案的人類學史研究》。由于對費孝通與陶云逵在魁閣時期的學術對話產生興趣,博士后期間開始做陶云逵研究,并多次到西雙版納地區(qū)做田野調查。現(xiàn)致力于佛教社會的比較研究。
導讀
文化與民族精神
陶云逵及其作為“精神科學”的人類學遺產解讀 楊清媚
歷史與民族志研究
華歐混合血種——個人類遺傳學的研究
幾個云南土族的現(xiàn)代地理分布及其人口之估計
大寨黑夷之宗族與圖騰制
西南部族之雞骨卜
車里擺夷之生命環(huán)
徐序
自序
第一章 擺夷之名稱及其現(xiàn)代之分布
第二章 車里擺夷之家庭與階級
第三章 車里宣慰使司之政治制度
第四章 婚姻制度與婚嫁儀式
第五章 家庭生活
第六章 生產習俗與教育制度
第七章 公共生活與娛樂
第八章 喪葬
16世紀車里宣慰使司與緬王室之禮聘往還
幾個云南藏緬語系土族的創(chuàng)世故事
文化理論及其應用
文化的本質
文化的屬性
個人在文化中的參與
《西南邊疆社會》緒言
社會與文化之性質及其研究方法
論邊政人員專門訓練之必需
書信
邢公畹致馮文潛函(1942年5月)
邢公畹致馮文潛函(1942年6月)
陶云逵致馮文潛函(1942年7月)
陶云逵致馮文潛函(1942年8月)
黎國彬致陶云逵函(1942年8月)
黎國彬致陶云逵函(1942年8月)
楊成志致陶云逵函(1943年9月)
陳夢家致陶云逵函(1943年9月)
吳定良致羅常培函(1944年2月)
附錄一 陶云逵生平
附錄二 陶云逵論著目錄
《車里擺夷之生命環(huán):陶云逵歷史人類學文選》:
第四章 婚姻制度與婚嫁儀式
在第二章中,我已經(jīng)把擺夷的家庭組織說了一個梗概。在那里我們看到:(一)擺夷通常一夫-妻。但多妻俗不為非。貴族多妻者較多。(二)平民入贅的習慣頗盛行,貴族中入贅的很少。(三)在理論上貴族不得與平民通婚,但若通婚這個概念包括納妾,則事實上貴族男子往往娶平民女子為妾。娶之為正妻者則為少數(shù)。貴族女子下嫁平民者也極少見,但不是沒有。反之,平民男子入贅于貴族,則有之。貴族女子下嫁平民,變?yōu)槠矫,生子亦為平民,但平民男子人贅貴族,則變?yōu)橘F族,生子仍為貴族(但有限制,詳上)。此外,(四)凡非嫡親兄弟姊妹(即同父母),均可通婚,如漢族親族制度名稱所謂表姊妹兄弟、嫡堂或從堂兄弟姊妹均可。有叔父娶親侄女,舅父娶親外甥女,或侄娶姑母,甥娶姨母者。雖為數(shù)不多,但習慣上是允許的。我曾調查了三個土司的歷代婚媾的系統(tǒng),代他們各作了一個家譜,每個都有幾件漢人所謂“亂倫”的婚姻。(五)婚姻是自主的,雖正式婚嫁,須經(jīng)家長同意。實際如本人彼此愿意,父母無不贊同。只是因為有貴族與平民階級的關系,發(fā)生些阻力。但,(六)貴族,如土司,如愛某平民之女而彼女子不愿嫁之,則土司往往有用勢力迫嫁之事。惟如女子別有所戀,則急與之婚,婚后,則土司不得強迫。(七)婚前,男女社交,極其自由,性交亦所不禁(但不得懷孕生育,此則認為大恥)。不重處女貞。但婚后婦與人通,婦并奸夫受處罰。(八)結婚年齡。貴族較早,男在十七八歲女在十六七歲;平民因經(jīng)濟原因,頗多在二十以后者(詳下)。(九)離婚。夫或婦死,均可再娶嫁,F(xiàn)在我從擺夷的男女社交說起,一直到結婚,以及納妾、離婚、再醮等習俗與儀式,并社會對非法結合而懷孕之處罰方式。在必要時,貴族與平民分別敘述。
第一節(jié) 未婚男女之社交
未婚男女之社交,絕對自由。貴族平民階級間也無任何阻礙。男女認識的機會很多,陌上、山間、河邊、路口,遇有機會,男子便可用話來挑問女子,女子不以為非禮。但是陌生男女相識的最好機會,(一)為夜間,當女子一人或二三人在住房左近的紡線間中紡線的時候。(二)為每年過新年(擺夷新年及舊歷新年)“拋彩球”的時候。(三)為出入雨季節(jié),辦佛事的時候。(四)“街子”天趕“街子”的時候。夜間紡線房及過年拋彩球的情形,我都很僥幸地親自觀察到。
甲、紡線房。日落之后,年長的人們多半回到住房去閑談,或到臥房去睡覺。年齡到了十四五歲以后的女子,便到紡線房去紡線。紡線房普通是在一所房子最靠近樓梯口的那一間,有些地方若孟連,是在正房的附近另筑的一間竹茅屋。關于擺夷的房屋及其分配,下面還要詳述。女子去紡線房紡線,有時一個人,有時集合兩三個女伴。將火生起,為光,為暖,也用以煮茶(車里一帶,仍是大陸氣候,日與夜的溫度差別很大。日間雖極炎熱,到太陽落后便很寒)。我在那一帶調查時是冬季。入夜,全壩子為濃霧籠罩;鸸馊谌,火圜恰好照到紡線人的臉面跟紡線機。這時候,青年男子們一個或兩三個,也就開始閑游了。都披著毛巾,毛巾很大(是從暹緬輸入),頂在頭上,拖到頸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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