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di一刊:《新青年》。100周年紀念版。
★一份喚醒沉睡中國的名刊,一輪20世紀壯麗的精神日出——凡追求進步之青年不可不讀《新青年》
★由《新青年》研究專家——張寶明先生傾力主編,版本精益求精,值得信任
★由榮獲三屆“中國zui美的書”書籍設計師——張勝先生精心設計,古樸典雅,值得收藏
★本套書為簡體橫排,內(nèi)容共分十個專題類編成輯,分別為政治、哲學、思潮、青年婦女、文學、文學批評、文化教育、文字、翻譯、隨感等10卷。
《新青年》雜志為五四運動時代之急先鋒,F(xiàn)傳本漸稀,得此重印本,使研討吾國人*近思想有所依據(jù)。甚可喜也。
一一蔡元培(為1935年上海亞東圖書館、求益書社重印《新青年》題詞)
《新青年》是中國文學史和思想史上劃分一個時代的刊物。*近二十年中的文學運動和思想運動,差不多都是從這個刊物出發(fā)的。我們當日編輯作文的一班朋友,往往也不容易書藏全份,所以我們歡迎這回《新青年》的重印。
一一胡適(為1935年上海亞東圖書館、求益書社重印《新青年》題詞)
像春雷初動一般,《新青年》雜志驚醒了整個時代的青年。他們首先發(fā)現(xiàn)自己是青年,又粗略地認識了自己的時代,再來看舊道德。舊文學,心中就生出了叛逆的種子。一些青年逐漸地沖出了封建的堡壘,確實感到自己是那時代的青年了
一一楊振聲(現(xiàn)代著名文學家、教育家)
凡是關心現(xiàn)代中國文學的人﹐誰都知道《新青年》是提倡'文學改良'﹐后來更進一步而號召'文學革命'的發(fā)難者!
一一魯迅
在近代中國的思想歷程中,五四新文化運動無疑是一次*為壯麗的精神日出,以前的一切,似乎都匯集于此,彼此激蕩奔騰,以后的一切,似乎都由此生發(fā),造成了種種歷史的巨變。
一一周策縱(美國著名華裔學者)
張寶明,歷史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現(xiàn)任河南大學副校長。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級人選,河南省哲學學會副會長,兼任中國近代思想史研究中心常務理事。主要從事中國近代思想史尤其是20世紀思想史研究。近年來,在《中國社會科學》《文學評論》《光明日報》《學術月刊》等國內(nèi)重要刊物發(fā)表論文70余篇,在商務印書館、人民出版社、學林出版社、三聯(lián)書店等出版社出版學術論著。編著有《回眸<新青年>》《多維視野下的<新青年>研究》《文言與白話》等。
近世國家觀念與古相異之概略
高一涵
一涵曰:伯倫智理(Bluntschli),德意志瑞士之秀里人也。于千八百五十二年,嶄然特起。創(chuàng)《原國》一書,論者至擬之為希臘亞里士多德。學風所被,論政之士,幾無一不受其熏陶。誠近世公正、坦白之評政家也。其書去今五六十年矣,而精義入神之處,猶為覘國者之所宗。此篇為《原國》中一節(jié),征古今立國之大經(jīng)大法,條舉駢列,存而不議。令讀者一開卷間,自得其變化遷流之積,恍然悟人事演進不主故常之道焉。比年以來,吾國論政之士,多拘泥史積,未觀其通,不悟吾國生機停滯。令之現(xiàn)狀,方諸西土,僅當其千百年前之故轍,乃謂中西殊途,不可強合。方將守此終古,識者懼焉。士君子讀史原在籀古今變遷之往例,測將來人事演進之所趨。天演之運,脫故謀新,迤邐前馳,永無退轉(zhuǎn)。若認作循環(huán),謂繼今而往,凡百變遷,皆于古為重規(guī)疊矩,則一亂一治之局,終不可逃,是何說哉!今迻譯是篇,世有君子,讀其文,尋其變,原始要終,探其演進相沿之程序,庶幾會通進化之理而不為史積所迷歟!
太古國家觀念與近世國家觀念之差異:
。ㄒ唬┕J人權
向也,國家剝奪人權,因亦諱言小己之自由,國民多為無權利之奴隸。所謂自由公民,僅少數(shù)耳。農(nóng)工商賈,多委諸奴隸之手。職此之故,賤視勤勞,凡奔走服役之夫,絕無毫黍價值。奴隸無關于國,僅托庇主人以聯(lián)絡于國家而已。無與聞國事之權,無父母兄弟之邦,人格之權剝蝕殆盡。習慣奉行勝于法典,雖至善者亦無定局,而日趨于惡焉。奴隸謀叛時,有所聞而莫不同遭酷遇者
今也,國家一視同仁,凡屬人類均享人權。廢奴隸之階,視為不道,即附土農(nóng)奴、世傳仆役,亦視為背乎人身天然之自由。人之身體為享有權利之主,不得視同器皿附屬于人。勤勞之事,珍重期待,一任自由。各級人民均有與聞政事之資格。選舉之制,擴充至普,甚至奔走服役之子亦畀之而不遺。奴隸謀叛,于今弗睹。國基于民,故根深蒂固,安若泰山。
一涵曰:吾國貴賤階級,方諸西土,似不若彼之酷。布衣而為卿相,匹夫而作帝王者,比比皆是。是乃自始而然,非群化演進,悟而革之者也。至享有人權、與聞政事、國基于民諸事,方之彼邦,將類其近世之制,抑類其太古之制歟?識者當能辯之。天國為人而設者也,國家權利即以人民權利為根基。自由人格全為蘄求權利之階梯,而權利又為謀達人生歸宿之憑借。人生歸宿還在人生,非一有國家便為歸宿。之所以人民為國家之犧牲品,若主人之豢畜、犬、豕、麋、鹿然,視人若物,剝盡其權。此太古國家之盛衰興廢所以視政府之智愚賢不肖,而其應如響也。今者,國本在民之理大闡明于西方,舉國家全力,保護人民之權利。人智日啟,即國家之文化日高。國家文明,因人演進,自今以往,日新月盛,將永絕一治一亂、突興突敗之局,而立不退轉(zhuǎn)之文明。然則保障人權,其今日立國之神髓也歟!
。ǘ﹪掖胧┲秶
向也,國家行為,于人生事業(yè)總括無遺。舉宗教、典章、道德、技藝、學術、文化,一聽國家之措施。祝宗之職,即為布政之官,小己之精神自由亦多為其所否認。
今也,國家自悟限制其權力而為法律政治之社會。宗教信仰之管轄,均委之教會及小己之自為。祝宗之職專為司教之官,科學技藝脫離國權之干涉,而質(zhì)疑建說之自由又舉為國家所珍衛(wèi)焉。
一涵曰:立憲國家之第一要義,即在限制其政權,而范圍之于法律之中。國家違法與人民違法厥責維均。蓋國家、人民互相對立,國家權力僅能監(jiān)護人民之舉動,防其互相侵害無間。于物質(zhì)精神,國家均不能以自力舉行之。’國家可高懸獎勵學術、技藝之典章,而不能以其權力自圖其發(fā)展;國家可頒布獎勵生產(chǎn)企業(yè)之命令,而不能自任勤勞、自冒危險。其所能者,則立于人民之后,贊助人民自為之耳。質(zhì)疑建說之自由,乃人民自為之憑借,所以瀹靈答智,俾充發(fā)其本然獨立之能者也。今者,吾國政權,其有所限制歟?質(zhì)疑建說,果得自由歟?世有君子,舉吾國政綱,層層抉剝,必有以知其近于近世,抑近于太古者矣!
。ㄈ┬〖鹤杂杉八椒
向也,握有權利者,僅公民耳。希臘公私兩法,雜然混淆。羅馬雖區(qū)分其原理,然私法之行,猶全恃人民與國家之意向。小己自由為其與國家抵觸也,亦痛惡而深諱之。
今也,小己舉有權利,私法、公法畫然判分。然私法之事乃國家所認許,非國家所創(chuàng)制;乃國家所保護,非國家所指揮。人民自由獨立發(fā)展不為國家所侵蝕,行使權利舉由一己之意志而不為國權之所拘。
一涵曰:約翰?彌爾氏謂自由為繕心瀹性,鍛煉人生特操異撰之資。柏哲士謂國愈文明,則自由之范圍愈廣。蓋維皇降衷各有異秉,非隨異而之充發(fā)至盡,則無’由展其天能。故自由尚焉,國家之文明愈高,自由之界域愈廣;實則自由之界域愈廣,國家之文明始克愈高耳!今者,吾國小己,即夢寐猶不得自由,束縛馳驟,較之希臘、羅馬,且萬萬有加焉。而鼎鼎文名之子,且公然著論,拾赫胥黎之片語,駁盧梭之真詮,引物理家言,證明天壤間絕無所謂自由之事。蓋自忘其前日盛稱約翰?彌爾書時,曾作何言語也!
。ㄋ模┙y(tǒng)治權
向也,國家統(tǒng)治權絕對獨立。
今也,國家統(tǒng)治權乃立憲以自制。
一涵曰:近日留東法政學生,頗拾東人牙慧,倡國權無限之說,然東人崇德學,不讀伯倫智理之書乎?
。ㄎ澹┲苯诱未碚
向之國權、主權者,直接運用之在古代共和國家,凡為公民齊集國民議會,以直決主要之公務。
今則代議制興,代表機關由公民進舉者組織之,以代表齊民之意向,核定國典運用政權,則今之代表機關之能力實視古代為尤優(yōu)焉。
。┒汲敲褡
希臘為都城國家,羅馬則擴張之而為世界國家。
近世以民族國家為最要,都城僅國中之社會,非為國家之中心。
。ㄆ撸┓致
向也,國家之運施,雖因性質(zhì)主旨而異,然常以同一機關舉行。各種之職務,立法、行政、司法等職,時執(zhí)行于同一議會、同一官員。
近世則設官分職,各種事務畀諸各種機關。昔之因權力之旨而分者,今則轉(zhuǎn)因人身之職務而分矣。
。ò耍﹪H關系
古代國家之受制于外也,僅為他國所抗拒,而不受普通國際法之制裁。羅馬且悍然以轄治世界之力,為己國之特權。
近世國家舉認國際法以限制其國權,借之保全其民族之生存,及國家之自由,而不許一國高張國權加諸他國之上。
中古國家觀念與近世國家觀念之差異:
。1)源于上帝及源于人生。
中世思想,以國家及國家之治權為由神降,而國家制度乃神所指揮創(chuàng)造者焉。
近世國家,則為人類所建筑。立于人類性情之上,乃公共生活之一制度創(chuàng)設。運用于含靈秉氣之人生,由之以蘄人類之歸宿者也。
一涵曰:神權國家之說,以元首直接代宣神意,天威尊嚴,懔然不可干犯。其弊也,小己對抗政府之權利掃地盡矣。近世乃一反其說,而謂國家為人類所創(chuàng)造,以求人生之歸宿者。而國家人民,始同處于法律之中,而有平等對抗之資格。小己權利,乃于以蔚然振興。郅治之基,方定于此。吾國古雖以神道設教,稱“元首”曰“天子”,然論政之書,其迷信神權,未嘗如西土之竺。乃今者于古無神權之國中,倏有祭天典禮,比隆于古之帝王。某氏賢者也,竟有《郊天典禮與政治思想之關系》一篇皇皇大文,載之京報。盛稱神權政治,且謂外國學者不知我國政治之大本,嗚呼!是何說哉?吾國人其狂易邪!何以國家思想,固猶在太古以上也!最近政象之支離,豈盡執(zhí)政之咎哉?曲學阿世之士,盍自反乎?
(2)神學及科學。
中古國家觀念舉為神學原理所統(tǒng)制;亟陶J國土為上帝之王國,而托之于蘇丹(Sul-tan)。耶教則明認國家與教會之二重主義,但信上帝有二道:一圣,一俗;一托諸法王,一托諸皇帝。新教諱言神道,僅認國家之大權,惟君主權力,降自上帝。故欲堅握國權,必準乎宗教觀念。
近世國家,根本原則為人類哲學、史學所制定。而政治之學首以人生理論詮明國家之性質(zhì)。有謂國家為小己社會聯(lián)合而成,以衛(wèi)其安寧自由者;有謂以民族為本位,締合以成者。國家觀念不迷于宗教,亦不反乎宗教;國家不恃宗教信仰,而亦不諱言維皇降衷之事及政府信教之為。至于政治,則蔚成科學不羼雜神道,但殫力詮明國家為人類創(chuàng)造之制度焉!
。3)神政。
中古國家之觀念與東方民族回殊,東方民族為直接神政,西方則間接神政,而主治之人即為上帝之代表。
近世國家,一切神政均屏諸民族之政治,良能而外。國家為人類創(chuàng)設之制度,國家治權為公法所限定。而政治蘄向詮以人性之理,運以人類之力,以求民族之公安。
(4)宗教。
中古國家全憑社會之信仰,而要求統(tǒng)一之信條。信根淺薄者流及旁門外道之子,舉剝奪其政權,迫脅驅(qū)除,俾無噍類其最上者,則僅容忍之。
近世國家,舉不以宗教為法典之條件。公法、私法均脫教旨而獨立,且為之保護信教之自由,俾異教之徒互相和結。即有背教不信之子,亦禁其橫加迫脅之行。
。5)教會。
中古耶教之徒謂教會為精神之事,故高尚;國家為肉體之事,故卑下。此掌教之主,所以高立于國王之上,而僧侶亦首出于常人,以享有寬免租稅之惠及特別大權。
近世國家,自擬人身,舉其精神、肉體而一以貫之。(精神即民族精神,肉體即憲法也。)獨立以與教會相對峙,且積人為體含蘊質(zhì),力主有至高之權,駕乎教會之上。國家法權,四民同享。僧侶之高貴,既非所認,即許免及特權之事亦并舉而廢之。
。6)教育。
中古教會,掌有教育青年之權。科學之事,亦運行于其權力之下。
近世國家,僅以宗教教育,畀諸教會。至學校,乃國家之學校?茖W則離教權而自由獨立。其自由之事,國家則專司保護焉。
。7)公法及私法。
公私兩法無所區(qū)分,領土權視同物權,為國王之所私有,國王權力即其家族權利焉。
公法、私法畫然判分,公共權利一變而為公共義務。
(8)割據(jù)主義及統(tǒng)一主義。
中古封建制興,國權分裂遞嬗遞降,由神及王,由王而公侯、而武士、而都邑,法律之制定極其萬殊。
近世國家為民族所部勒,用其國權保持統(tǒng)一。國基奠于民族之上,愈張愈廣,法度、典章適于民族、人道而一視同仁。
。9)代議制。
中古代表限于階級,僧徒、貴族最占其勢力。法度、典章亦因身份財產(chǎn)而異。
近世國家,必賴人民代表,四民平等,絕無差異。國家大權掌于多數(shù)人民之手,而其根基畢奠于齊民之上,各級平權,同為公民。法度、典章全國人民一體待遇。
一涵曰:今世國家原理,在以國家為全體人民之國家,非為主政者一人之私產(chǎn)。無間君主共和,皆取惟民主義。國屬于民之特征,即在與人民以參政權一事。故代表制之設立,即明示國家為公,宣布人民總意,即為國家施政之準則。俾各黨、各派、各級、各流之意見、感情、希望、痛苦得以如量宣泄,相劑相調(diào),鑄成薩威棱帖(Sovereignty)。民情舒則國基固,長治久安之道,肇于是矣!今者,吾國之薩威棱帖,既不許合人民總意以鑄成,則即有代表機關亦聾啞者之口耳!具文而已,絕非宣示人民意見、感情、希望、痛苦者。矧并此具文而猶欲絕之哉,固不若謂為中古國家,或竟曰部落,猶似名稱其實也。
。10)自由。
列侯貴族自由之權大張,致國家權力旁落下墮,村農(nóng)貧氓之自由權剝奪殆盡,使終拘于不自由之天。近世國家,公民之自由展至各級全體,國民均服從于國權之下。
(11)國家措施之范圍。
中古國家,固亦有法,然裁判之事有所督厲,致人民不能維持其權利,政府行政均甚衰弱,且毫無發(fā)達之可期。
近世國家,為其立憲也,故亦為法制國,惟同時從事于生計文化,而以政治統(tǒng)系一切焉。政府強固,行政亦殫精進展,而以求民族社會之治安為歸。
。12)無意而然之習慣及精心創(chuàng)制之立法。
中古國家,鮮有精心卓識經(jīng)營締造之事,多隨自然及大勢之所趨,人人所知惟在天然之發(fā)育,而習慣之事即其典章制度之大源。
近世國家?guī)谉o一事不由意匠費營,其所措施皆有物有則,根于法理而不因其天然,人為之法乃其典章制度所由生。
一涵曰:統(tǒng)觀伯氏之說,則國家觀念由渾之畫、由虛而實、由迷信而真理。出治之權,亦由一階一級,降而普及齊民。大例昭然,五洲萬國,舉莫能逃者也。乃回顧吾邦,事事反古,出死力以排除近世國家原理,似惟民主義能行萬方者獨不能行于吾國。非持數(shù)千年前陳言古義逆系人心,則其群必將立渙。凡其制為吾史乘中所未經(jīng)見,即當視作異端左道百計驅(qū)除。一若國國皆循進化大勢以前趨,獨吾一國必遙立于天演公例而外,逆進化之大勢而退轉(zhuǎn)自由平權。人格權利在他國視為天經(jīng)地義,傾國家全力以保護之者,在吾國必視為離經(jīng)畔道,傾國家全力以鏟除。之他國已入于一治不亂之時者,吾國必永罹一治一亂之劫,猶曰此吾國歷史之特征也。此先王之微言大義深入人心也!此亞洲民俗不能強合歐美也!囚心于虞夏商周,定睛在三皇五帝,迷身于一朝一代歷史現(xiàn)象之中。舉其比例參勘觀察,會通之官能屏而不用,則迷于一國史跡,更何待言!蘇子曰:“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蔽釃,得毋同病此歟?欲知妍媸,在于取鏡自覽。迻譯此篇,取鏡之義也。
。ǖ1卷第2號,1915年10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