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實務教程》以培養(yǎng)學生法治理念、創(chuàng)新能力、法律職業(yè)素養(yǎng)和技能為宗旨,根據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的運行規(guī)律和實務過程,以實驗項目為教學單元,結合現有的法學實驗教學方式,融入現代教育技術,從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不同視角訓練學生職業(yè)技能。《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實務教程》內容涵蓋了勞動爭議案件咨詢、勞動合同的起草與簽訂、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勞務派遣的運作、工傷賠償的取證與談判、勞動糾紛的解決等若干實驗項目,并提供了相關的文書、表格,以及復雜程序的流程圖、小技巧和拓展思考等內容,同時還對勞動與社會保障法的一些疑難案件進行專題研究。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實務教程》能夠充分發(fā)揮教師和學生兩個主體的積極性,既能滿足法學、勞動保障專業(yè)實驗教學需要,又能滿足大學生職場技能訓練需要,同時對律師、人力資源管理者也具有很好的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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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居盛,男,成都大學法學教授,兼職律師。畢業(yè)于四川大學法學院,法學碩士。長期擔任民事訴訟法學、法律文書寫作、勞動法學等專業(yè)課程的教學工作,主持民事訴訟法學省級精品課程建設,獲四川省政府優(yōu)秀教學成果三等獎,校級教學名師。研究方向:民事訴訟法和勞動法。出版教材和專著五部,《彝族糾紛解決:過去、現在和未來》獲成都市人民政府二等獎,公開發(fā)表論文30多篇。四川省訴訟法學研究會理事,四川省立法研究會理事,成都市政協立法協商專家組成員,法治成都建設特邀研究員,主持《成都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起草工作。
唐文娟,女,成都大學法學副教授,畢業(yè)于四川大學法學院訴訟法專業(yè),法學碩士。主要研究方向:社區(qū)矯正、司法與訴訟制度。先后主持和參與省部級、州級、院級科研課題和橫向課題十余項,《社區(qū)矯正在彝族聚居區(qū)的探索與實踐》由中央編譯出版社出版,在各種學術期刊上發(fā)表論文20余篇,獲得成都市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等多項獎勵。四川犯罪防控中心研究員、成都法治城市特邀研究員、成都中級人民法院陪審員、成都市婦聯專家志愿者。
目錄
第一章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實驗概述1
一、開展法學實驗教學是培養(yǎng)法治后備人才的需要1
二、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實驗教學的目的與意義2
三、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實驗教學的基本方法5
四、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實驗課程的成績評定6
第二章 勞動爭議案件咨詢8
實驗項目一 勞動關系爭議案件咨詢實驗9
實驗項目二 勞動保護爭議案件咨詢實驗14
實驗項目三 競業(yè)限制爭議案件咨詢實驗18
第三章 勞動合同簽訂實驗25
實驗項目一 勞動合同簽訂實驗26
實驗項目二 勞動合同修改實驗33
實驗項目三 勞動合同變更實驗41
實驗項目四 勞動合同解除實驗43
第四章 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制定實驗61
實驗項目一 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調研實驗62
實驗項目二 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起草實驗65
實驗項目三 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審查實驗72
第五章 工傷賠償實驗80
實驗項目一 工傷委托代理合同簽訂實驗80
實驗項目二 工傷認定實驗82
實驗項目三 勞動能力鑒定實驗85
實驗項目四 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實驗89
第六章 勞務派遣實驗93
實驗項目一 勞務派遣公司實驗93
實驗項目二 勞務派遣的行政許可實驗99
實驗項目三 勞務派遣運作實驗101
第七章 勞動爭議調解實驗112
實驗項目一 工會勞動爭議調解實驗112
實驗項目二 勞動爭議調解文書寫作及歸檔實驗119
第八章 勞動爭議仲裁實驗125
實驗項目一 勞動爭議仲裁庭前程序實驗126
實驗項目二 勞動爭議模擬仲裁庭審及執(zhí)行實驗132
實驗項目三 勞動爭議仲裁涉及的各類法律文書寫作實驗137
第九章 勞動爭議訴訟實驗149
實驗項目一 勞動爭議案件的起訴與受理實驗149
實驗項目二 勞動爭議案件審判實驗159
第十章 疑難案例分析實驗167
實驗項目一 勞動關系的認定168
實驗項目二 單獨試用期合同的效力173
實驗項目三 培訓服務期協議175
實驗項目四 侵權與工傷的競合178
實驗項目五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182
實驗項目六 在校大學生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效力188
附錄192
附錄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192
附錄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2
附錄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215
附錄四 勞動法相關司法解釋219
附錄五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229
附錄六 工傷保險條例241
附錄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252
《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實務教程》:
。ㄈ┌芽貏趧訝幾h仲裁時效與裁決期限
1.勞動爭議仲裁時效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xù)計算。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碧崞饎趧又俨玫囊环綉趧趧又俨脮r效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仲裁時效的,除非當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當理由,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對特定類型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
2.仲裁裁決期限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