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在翻譯柏拉圖《法義》卷十希臘原文及相關英德法義箋注的基礎上,深究立法哲人的虔敬問題。針對自然哲人的無神論和傳統(tǒng)詩人的不虔敬觀,柏拉圖用靈魂學(哲學)構(gòu)建獨特的神學觀,并創(chuàng)作出高貴的神話詩進行反駁。節(jié)制的立法哲人基于理性而信仰,不僅可協(xié)助立法者應對自然哲學對宗法的挑戰(zhàn),而且能提供雙重教誨,既教導少數(shù)愛智者去追求智慧,又引導常人固守傳統(tǒng)宗法。柏拉圖式的立法哲人名副其實地將“哲人—立法者—先知”集于一身。
林志猛,男,福建廈門人,1980年生。任教于浙江大學哲學系,碩士導師,主要從事古希臘哲學、法哲學、政治哲學研究。中國人民大學文學博士,浙江大學哲學博士后,在倫敦大學學院希臘語與拉丁語系從事過博士后進修工作。已出版著作《柏拉圖〈米諾斯〉譯/疏》(2010),編譯文集《立法者的神學》(2013),發(fā)表論文10余篇。主持“自然法叢編”等譯叢。
導論
第一節(jié) 蘇格拉底之死:不虔敬
第二節(jié) 柏拉圖式的立法哲人
第三節(jié) 《法義》研究概況
一 《法義》全書疏解
二 《法義》卷十疏解
第四節(jié) 卷十在《法義》中的位置
第五節(jié) 如何閱讀《法義》卷十
第一章 詩人與自然哲人的不虔敬
第一節(jié) 年輕人的肆心(884a6-885b4)
第二節(jié) 詩人的不虔敬(88564-885e6)
第三節(jié) 無知與不虔敬(885e7-88668)
第四節(jié) 告別詩人的古書(886b9一d2)
第五節(jié) 自然哲人的唯物論(886d2一e2)
第二章 最好的法律序曲
第一節(jié) 立法者的申辯(886e3-887a8)
第二節(jié) 最好的法律序曲(887bl-c4)
第三節(jié) 談論諸神的血氣(887c5-888a7)
第四節(jié) 勸諭不虔敬者(888a7一d6)
第三章 立法哲人的虔敬
第一節(jié) 自然哲人的無神論(888d7-890a9)
一 自然、技藝和機運(888d7-889e1)
二 自然正義與習俗正義(889e2-890a9)
第二節(jié) 靈魂與自然(890bl一893a9)
一 懲罰抑或勸諭(89061-891b7)
二 靈魂與自然(891b8-892d1)
三 渡河喻(892d2-893a9)
第三節(jié) 立法哲人的虔敬:靈魂與諸神(893bl一899d3)
一 運動的類型(893bl一895b8)
二 靈魂與自我運動(895c1-896b3)
三 靈魂的優(yōu)先性(896b4-897d2)
四 心智的運動(897d3-898c8)
五 靈魂與諸神(898e9-899d3)
第四章 靈魂審判神話
第一節(jié) 詩人對神義的否定(899d4-900d4)
第二節(jié) 諸神的美德(900c8-902b3)
第三節(jié) 諸神與藝匠(90264-903a9)
第四節(jié) 靈魂審判神話(903a10-905d7)
一 神話的勸諭(903a10一e1)
二 靈魂的位置(903e2-904e5)
三 靈魂審判神話(904e6-905d7)
第五章 諸神的純粹性
第一節(jié) 諸神作為統(tǒng)治者(905d8-906e7)
第二節(jié) 諸神與受賄者(906e8-907b9)
第三節(jié) 戰(zhàn)勝壞人的血氣(907b10一d3)
第六章 關于不虔敬的法律
第一節(jié) 不虔敬的原因及其法律(907d4-909d2)
第二節(jié) 私人崇拜的限定(909d3-910d4)
結(jié)語
附錄:柏拉圖《法義》卷十譯注
參考文獻
后記
《立法哲人的虔敬:柏拉圖 法義 卷十義疏》:
法律的效力與古老的諸神密不可分;蛟S,克勒尼阿斯回想起了雅典異方人的告誡,他希望高貴的古法得到維護,而使他的新城邦擁有牢固的基礎。他不僅期望捍衛(wèi)諸神存在的論點,而且力圖支持雅典異方人提及的其他論點:關于高貴、正義、美德等最重要之物的論點。作為有一定分量的立法者,克勒尼阿斯學會了關注最重要的人類事務。
克勒尼阿斯不但為古法大聲疾呼,他更熱切期待的是,援助禮法本身和技藝。禮法和技藝受到了那些聰明人的蔑視和貶低,甚至遭到了猛烈攻擊,已處于獨立無援的境地。立法者應施以援助,從無神論者手中解救出來。諳熟戰(zhàn)爭的克勒尼阿斯,已深深體認到雅典異方人勾勒的這場思想戰(zhàn)爭的嚴峻。聰明人否定萬物(包括禮法)出自心智、神或技藝,立法者必須全力應對。克勒尼阿斯一方面為傳統(tǒng)的禮法辯護,另一方面又訴諸自然和心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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