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寅集》所收文論,體裁廣泛,研究的時間跨度從三代到晚清,研究的主題則從歷史事件、歷史人物、政治體制、社會結構、疆域沿革,到思想文化、學術建樹乃至神話傳說,等等,均有程度不同的涉及。不過只要稍加用心閱讀,便不難發(fā)現,作者在這樣雜花生樹般的眾多課題的研究中,貫穿了一種基本精神,或者說采用了一種基本方法,這就是對所研究的事項堅持了“從動態(tài)上進行研究”。他對于所研究的事項,不管是雄霸一時的政權也好,影響百代的思想流派也好,還是家喻戶曉的歷史人物也好,一概不肯只當作既成的事實加以靜態(tài)的描述和評介,而是致力于將其產生、成長、流變的過程加以考察。也就是說,他認定只有通過對所考察事項的動態(tài)進行深入研究,才有可能準確認識其歷史地位,客觀評估其歷史作用。趙缊兄為研究齊文化付出了大量心血,成果良多。竊以為,趙缊兄關于齊文化的研究,其過人處,并不在于對這一先秦成型的古老思想流派只是介紹了它的內容,評估了它的長短得失,而在于對齊文化的產生、演變以及在中國文化思想史上所發(fā)生的影響的過程著重進行了考察。只有置諸歷史過程的動態(tài)中,齊文化的歷史價值才會凸顯出來?追蜃诱f出“齊一變至于魯,魯一變至于道”的斷語,固然意在貶齊揚魯,但是豈不同時也等于肯定了齊文化在他所信仰的美備的“道”學形成過程中的地位——至少是承認了它是實現這一過程的初級階段,甚至是必經的基礎階段。孔子所設計的高信念是否美備完善,我們另當別論,僅就把齊文化看作文化進程中的一個階段加以考察而言,無疑是一種理性的觀察。齊文化的成果對于春秋戰(zhàn)國時期諸子百家學說的影響顯而易見,儒、道、墨、法、兵等先秦諸家典籍中,齊文化的印痕都是不難被發(fā)現的。齊文化對于秦借以構建皇權專制制度的法學,對于兩漢時期尊奉為廟堂之學的經學,影響是顯著的;甚至魏晉期間活躍一時的玄學,似乎也處處顯示出摻雜著齊學的流風遺韻。《庚寅集》所收的文章,雖然沒有對這些內容展開全面論述,但是在有關兩漢經學,特別是關于頗有集大成規(guī)模的鄭玄學派的研究中,已經做了許多極具啟發(fā)性的探索,揭示出許多發(fā)人深思的啟示。
日前接到趙缊教授電示,要我給他即將付梓的文集寫篇序。我趕忙以“門外漢不敢造次”之類的理由遜辭,表示自己還有點兒自知之明。在他這樣的中國古代史專家的大作面前,我只配老老實實學習的份兒,何敢不自量力,大言不慚地去做什么序!可是,趙缊兄不容我分說,立即把文集校樣全部通過電子郵箱發(fā)給了我。不言自明,這序是非寫不可了。我無可奈何,只好靜下心來,認認真真地把書稿從頭到尾拜讀了一遍。一遍讀下來,感觸良多。這回有對策了,把我印象最深的讀后感,挑兩條寫出來,豈不可以充當序言,聊以塞責了嗎?至于古往今來有沒有以這樣的方式寫序言的前例可援,也顧不得去查證了。
不虛美,不掩惡,努力揭示歷史的真面貌,拒絕編造假歷史,這是一切誠心治史者公認的基本守則和道德底線。趙缊兄講得明白,他所做的這些歷史課題的研究,無非都是為著“廓清真相”,“盡可能地還原歷史本來面目”。既把“還原歷史本來面目”的“求真”毫不含糊地高標為研究的宗旨,同時又理智地把握了分寸,標明實際操作中只能做到“盡可能地”而已。本來,大干世界的歷史紛紜繁復,如恒河沙數般,是人們不可勝記的。大至以成千上萬年計的人類史、民族史,小如一人一日之短暫往事,人們事后再想巨細不遺地還原其本來面目,都是不可能的。良史所治,無非是厘清歷史進程中的有價值的大端(包括有價值的細節(jié)),還原其基本的“本來面目”而已。
我以為,就歷史學家來說,樹立“寫真歷史”的目標還比較容易,但在具體進行歷史研究中,如何才能做到舍輕擇重、去粗取精、去偽存真,那可就很不容易了。究竟用些什么樣的方法,才能夠有效地攻克阻擋著我們在歷史研究中實現“還原歷史本來面目”的那些難關呢?幸運的是,當我硬著頭皮苦讀《庚寅集》時欣喜地發(fā)現,許多年來縈繞在我腦際的這個問題,趙缊兄在解析許多課題(除《姜太公神話》外,多數是我生疏的)時,自覺地把它破解了。只不過他只是駕輕就熟地身體力行,未肯明白地將“金針度人”罷了。竊以為《庚寅集》在研究歷史的方法論這方面的貢獻,對于廣大喜愛探討中國歷史的讀者來說,更加具有啟發(fā)性,更能惠及大眾。有鑒于此,我愿意不揣淺陋,在這里選擇了《庚寅集》運用的有關歷史研究方法論運用的范例,將其基本精神介紹給大家。
序一
序二
庚寅文輯
從五服(亞)到五行
——三代王權政治思想的符碼解譯
五等爵溯源
——兼論三代血緣政治
從漢代經學的沿革看“齊-魯-道”之變
《公羊》名辯、復仇、災異三題芻議
說“齊”與“濟
姜太公首封地新考
——論營丘之營即滎亦即榮
姜齊封立新考
——論齊為周初三公政治矛盾與平衡的產物
姜太公神話探析
管仲三歸考辨
——兼論奢、儉問題
管晏齊名論
——管仲與晏嬰的比較
元朔二齊子
——公孫弘與主父偃的比較
漢季兩北海
——鄭玄與孔融的比較
鄭玄對中國學術思想的影響
曹魏末造王(肅)學與鄭(玄)學的政治糾葛
——鄭小同之死辨
諸葛亮道家思想剖析
諸葛亮的齊地人文風格
略論東周時期的民本與法治思潮
中國歷代兵主武圣
北魏麟趾格辨
宋初定鼎的政治思想基調及其影響
試論苗沛霖
我心中的龍——蜻蜓
趙儷生傳略
恭識《弁茲集》
《中國土地制度史》后記
《海岱古族古國吉金文集》后記
庚寅詩抄
抒懷(共計25首)
落草
感生
流年如夢
下鄉(xiāng)插隊
回城就業(yè)
勤工戮力
人生轉折
……
后記
《庚寅集》:
轉換一個角度,從另外一個側面看,上述現象畢竟也標志著人類社會的進步,人們終于懂得了可以依靠少數人的經驗和智慧,通過正確領導共同體的社會實踐,使大家得以保持溫飽,不受侵害,甚至越發(fā)繁榮興旺。當時的首領指導本共同體的實踐活動是在氏族如林的環(huán)境中進行的,因此,他們的舉措事關共同體的命運和前,途,正確的領導自然能博得人們對他們的信賴和崇敬,得到人們像對神鬼一樣的迷信膜拜。就算是這樣,他們也還算不上是獨裁者,他們還要受到部落聯盟體內各舉足輕重的部落首領和長老的制約,重大事情還都要征得“四岳”參議機構的同意,其中包括自身權力的任命在內。
第二,早期國家時期的血緣政治——夏、商。如果輕易相信經過漢儒整理過的文獻典籍,那將會使我們對夏、商時期的國家組織形式的理解產生謬誤,做出盲目拔高的結論。對此,我們今后的研究工作理應依靠考古工作所取得的成果,結合文獻史料,來揭示當時的社會狀況。
關于禹、啟建夏這一歷史事件,現在唯一清楚的是傳子制取代了禪讓制,公天下變成了家天下。按照私有制和國家產生發(fā)展的規(guī)律解釋,軍事民主制的歷史一頁已被掀了過去,夏王朝的國家形態(tài)正式形成。通過上述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夏、商王朝的上層機構是有所變動的:過去可以在某種程度上制約后的“四岳”,現在被為王盡忠效力的宰尹所取代,基本仍由異姓貴族承擔,王的權力此時至高無上,其權力的傳遞亦由其家族內的子弟次第繼承。
而夏、商的基層組織仍保留了原來軍事聯盟體的組織形式,從得以保留下來的金文文獻中,我們才得以知道這時期部落和氏族首領的稱謂。這樣一來,使我們知道了夏、商時期的國家并不像我們原先想象的那么成熟,試想從夏啟到商二十代王盤庚,其中少說也有七八百年的歷史,這期間各朝后、王,始終處于不定期遷徙的行國狀態(tài)之中,他們怎么能背著疊床架屋的臃腫機構到處奔波呢?青銅文化的發(fā)達、殺殉之多并不能說明其國家機制的先進,從甲骨文文獻上看,邊境四周方伯的勢力何嘗不每時每刻威脅著夏、商政權的存在呢?商湯滅夏和武王伐紂都證實了這個問題,即要依靠一個過時的血緣集團組織形式來維持一個大區(qū)域范圍內局面的穩(wěn)定,其力量是有限的,必須要對政權形式進行改造,才能適應新的歷史形勢,才是生存下去的唯一出路和條件。盤庚遷殷本來可能是一次改革的契機,但為時已晚,這場改革也只有留待取而代之的周來完成了。
第三,宗法血緣政治時期——西周。周初所進行的一系列的改革創(chuàng)新工作,在中國古代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痕。分封制和宗法制的創(chuàng)立無一不是在夏、商血緣家族統(tǒng)治的基礎上進行的,歷史提供的經驗教訓是:血緣統(tǒng)治集團的集中是被動消極的。要擺脫被動,就要擴大生存空間,同時建立對征服區(qū)域的殖民統(tǒng)治秩序。于是分封制下的血緣集團在全國各地形成了一張網絡,“封建親戚,以蕃屏周”(《左傳·僖公二十二年》)。通過這種蠶食殖民政策,周王朝取得了地理空間上的優(yōu)勢,把過去容易構成威脅的一些方伯和部族逐漸壓迫到當時地理環(huán)境較惡劣的地區(qū),成為羌狄蠻夷,從而限制了他們生存發(fā)展的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