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共分為七章,主要內(nèi)容包括:美洲能源及法律狀況;美國能源法;加拿大能源法;墨西哥能源法;巴西能源法;智利能源法等。
楊解君,法學博士,廣東外語外貿(mào)大學法學院教授,廣東國際戰(zhàn)略研究院、廣東外語外貿(mào)大學區(qū)域一體化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員。2006年人選“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2011年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長期從事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能源法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公開發(fā)表學術論文200余篇,出版論著20余部,主持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10余項,其中國家社科基金項目2項(重點項目1項),最高人民法院重點調(diào)研課題1項,司法部重點課題1項。
第一章 美洲能源及法律狀況
第一節(jié) 美洲能源狀況
一、北美洲能源狀況
二、南美洲能源狀況
第二節(jié) 美洲國家的能源合作
一、北美自由貿(mào)易區(qū)(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NAFTA)
二、南方共同體和南美國家聯(lián)盟
三、拉丁美洲能源組織(Latin-American Organization of Energy)
第三節(jié) 美洲國家能源法概況
一、美國
二、加拿大
三、墨西哥
四、阿根廷
五、巴西
六、智利
第一章 美洲能源及法律狀況
第一節(jié) 美洲能源狀況
一、北美洲能源狀況
二、南美洲能源狀況
第二節(jié) 美洲國家的能源合作
一、北美自由貿(mào)易區(qū)(North American Free Trade Area,NAFTA)
二、南方共同體和南美國家聯(lián)盟
三、拉丁美洲能源組織(Latin-American Organization of Energy)
第三節(jié) 美洲國家能源法概況
一、美國
二、加拿大
三、墨西哥
四、阿根廷
五、巴西
六、智利
第二章 美國能源法
第一節(jié) 美國能源狀況與監(jiān)管機構
一、美國的能源狀況
二、美國的能源監(jiān)管機構
第二節(jié) 美國能源立法狀況
一、美國法律體系
二、美國能源立法的發(fā)展
三、美國能源立法狀況
第三節(jié) 美國能源法體系
一、煤炭法體系
二、電力法體系
三、石油天然氣法體系
四、核能法律體系
五、可再生能源法體系
第四節(jié) 美國主要能源法律制度
一、能源開發(fā)利用制度
二、能源效率制度
三、能源研究與開發(fā)制度
四、能源生態(tài)補償制度
五、能源儲備制度
六、能源安全制度
七、能源稅收制度
八、能源標識認證制度
第三章 加拿大能源法
第一節(jié) 加拿大能源狀況與監(jiān)管機構
一、加拿大的能源狀況
二、加拿大的能源政策
三、加拿大的能源監(jiān)管機構
第二節(jié) 加拿大能源法體系
一、加拿大法律體系
二、加拿大能源法體系
第三節(jié) 加拿大主要能源法律制度
一、能源效率制度
二、能源標簽制度
三、能源安全制度
四、清潔能源促進制度
五、能源應急制度
六、節(jié)能制度
第四章 墨西哥能源法
第一節(jié) 墨西哥能源狀況
一、墨西哥能源結(jié)構
二、墨西哥的能源發(fā)展
第二節(jié) 墨西哥能源法律框架
……
第五章 巴西能源法
第六章 智利能源法
第七章 阿根廷能源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