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經濟學熱點問題論集》收錄的為2009年第七屆中國法經濟學論壇的論文。此次論壇的參加者主要以經濟學和法學學者構成。其論文大體可以分為三大類,一類是以經濟學視角研究法律問題,一類是以法律視角研究經濟問題,一類是從法經濟學的哲學層面追索法經濟學的基本問題。但無論從什么角度探討問題,大家都試圖從法律與經濟的關系中尋找二者的交集并從中回答具有普遍性和規(guī)律性的問題。
時代的偉大實踐需要與之相適應的理論,而真正適合時代需求的理論又的的確確將會引導時代的社會實踐?梢哉f,自1978年黨的第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擁有較為悠久歷史的吉林大學法學理論學科,始終是在跟隨著中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而不斷發(fā)展成熟的;可以說,在改革開放的三十年間,吉林大學的法學理論學科積極地發(fā)起、推動和參與了一系列對于我國整個法學的基礎理論發(fā)展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實踐都具有非常重大指導意義和實踐價值的法學的觀念變革、方法更新和理論進步的重大活動;可以說,吉林大學法學理論學科的發(fā)展本身就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xiàn)代化建設理論需求和理論發(fā)展的一個縮影,也是理論關注實踐、參與實踐、推動實踐、指導實踐的一個例證。
在歷史進入21世紀初始的2000年,以吉林大學法學理論學科為核心所組建的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經過嚴格的評審被教育部批準為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隨后,吉林大學法學理論學科于2001年經教育部批準成為國家重點學科,被納入“211工程”重點學科建設計劃。在2004年,以法學理論學科為依托,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在整合了政治學、國際政治學、國際經濟學等學科的基礎上組成的吉林大學法律與經濟全球化研究所被批準為國家985哲學社會科學創(chuàng)新基地。2007年,在這樣的三大平臺基礎上以吉林大學法學理論學科的教師為主體的教學團隊被教育部確定為首批國家級教學團隊。
宋冬林,男,漢族,1957年生,吉林財經大學校長,吉林大學博士研究生導師,教授。在《經濟研究》、《求是》、《管理世界》、《經濟學動態(tài)》、《新華社國內動態(tài)清樣》、《企業(yè)管理》、《經濟學家》、《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經濟日報》、《經濟理論與經濟管理》等國家級學術報刊雜志上發(fā)表論文100余篇,其中一些論文被《新華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報文摘、中國經濟年鑒和新華社內參等轉載或轉摘。主編國家教委重點教材《政治經濟學》獲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優(yōu)秀教材獎。
【基礎理論研究】
信息不充分條件下的立法策略——從信息約束角度對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政策的解讀
以人為本的經濟發(fā)展觀——效率與公平相統(tǒng)一的法經濟學視角解讀
加強區(qū)域法制建設促進區(qū)域協(xié)同發(fā)展
《易經》的誠信原則——古代經商宗旨與現(xiàn)代經濟理念的雙重分析
非對等資源稟賦和真實制度均衡過程
法律父愛主義在權力運作中的困境
科斯范式的意識形態(tài)問題
科斯法律經濟學本土化路徑重構
不完全契約、法律協(xié)調失敗與自我約束機制
“發(fā)展一和諧”價值觀訴求——以教師教育價值觀的主體過程轉向為視角
公共利益反向排除模式的反思
【財產權】
我國不動產確權制度的經濟學分析——法經濟學語境下的
反思
國有資產法律保護的政治經濟學的分析
海峽兩岸動產抵押公示制度之比較
論網絡虛擬財產的權利保護
論經濟發(fā)展與現(xiàn)代不動產物權登記制度
淺析綁架罪的目的及認定
中日不動產登記制度之比較
罰金刑易科制度探析
【公司與企業(yè)】
走出國際金融危機困境中國出口企業(yè)尚需更多自主創(chuàng)新
國有企業(yè)改制的法律思考
論我國有限責任公司的現(xiàn)狀及調整對策
商法視野下的企業(yè)社會責任
【稅收與政府管制】
修訂《稅收征管法》的若干法律問題
東北老工業(yè)基地企業(yè)集團運用稅收優(yōu)惠政策的納稅籌劃研究
論吉林省的資源稅改革
論政府經濟工作的執(zhí)行力
消費升級與服務業(yè)的法律制度保障問題研究
旅游開發(fā)中文化遺產保護的法律研究
我國旅游立法芻議
【金融】
發(fā)展東北區(qū)域性資本市場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論我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制度的立法完善
論保險法告知義務——兼評新《保險法》的修訂
金穗惠農卡現(xiàn)存問題及對策分析——以中國農業(yè)銀行吉林省分行調查為例
金融危機下中國金融法制理念的重塑
我國保險法重復保險適用問題的探悉
【勞動與社會保障】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規(guī)范功能分析
淺析《勞動合同法》的人力資本激勵效應
關于社會救助工作的思考
【“三農”問題】
農民工社會保障權保護的法律思考
論我國農產品市場發(fā)展的法律對策研究
二、改革開放事業(yè)所面臨的知識、經驗、信息的匱乏對立法政策的影響
中國的改革開放是一項前所未有的新事業(yè),面臨著嚴重的知識、經驗和信息匱乏,這是中國的政治家、立法者思考和處理一切問題的基本約束條件。以鄧小平為代表的中國政治家在改革開放之初就清醒地意識到了這一點。用鄧小平的話來說就是:“我們現(xiàn)在所干的事業(yè)是一項全新的事業(yè),馬克思沒有講過,我們的前人沒有做過,其他社會主義國家也沒有干過,所以沒有現(xiàn)成的經驗可學!雹僭谶@種信息約束條件下,中國的改革開放是不可能建構理性主義或規(guī)劃主義的,即按照事先一攬子地設計出的一整套構想縝密的理性規(guī)劃從容不迫地推進,而只能是進化理性主義或實踐理性主義的,或者用最流行的說法是“摸著石頭過河”。在這一過程中,政府和其他社會主體通過各種形式的有代價的摸索、試驗、試錯、檢驗活動,才能逐漸地積累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知識、經驗和理論。鄧小平反復強調改革的試驗性和試錯性:“我們現(xiàn)在做的事都是一個試驗。對我們來說,都是新事物,所以要摸索前進。既然是新事物,難免要犯錯誤。我們的辦法是不斷總結經驗,有錯誤就趕快改,小錯誤不要變成大錯誤!雹谶^去30年的歷史表明,這種試驗式和試錯式的改革道路確實是在知識、經驗和信息匱乏的條件下最大限度地減少或規(guī)避改革過程中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的最佳選擇。③
就本文的主題而言,我們只考察這種知識、經驗和信息整體上的匱乏對改革開放新時期中國立法政策和實踐所產生的各種不易為局外人感知的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