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興學之議
一、論議
廣學校篇(光緒八年,王之春)
西洋學校之盛(光緒十七年正月初三日,薛福成)
論學校(光緒十八年,鄭觀應)
變法自強疏(光緒二十一年閏五月,胡爝菜)
學?傉摚ü饩w二十二年,梁啟超)
京師學堂條議(光緒二十三年,姚文棟)
京師創(chuàng)立大學堂條議(光緒二十三年,熊亦奇)
擬請京師創(chuàng)設大學堂議([美]李佳白)
上譯署擬請創(chuàng)設總學堂議([美]狄考文等)
二、奏折
康有為上清帝第二書(光緒二十一年四月初八日)
刑部左侍郎李端燏奏請推廣學校折(光緒二十二年五月初二日)
總理衙門議復李侍郎推廣學校折(光緒二十二年五月初二日)
孫家鼐議復開辦京師大學堂折(光緒二十二年七月)
康有為請開學校折(光緒二十四年五月)
會議興學事宜折(光緒二十七年)
劉坤一、張之洞奏育才興學四事折(光緒二十七年八月二十日)
袁世凱、張之洞奏請遞減科舉(光緒二十九年)
袁世凱等奏請立停科舉以廣學校折
監(jiān)察御史胡思敬奏學堂十弊六害折(宣統(tǒng)元年七月初三日)
第二篇 京師大學堂之創(chuàng)辦
一、開辦京師大學堂諭折
光緒二十四年正月二十五日為開辦京師大學堂上諭
光緒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為舉辦京師大學堂上諭
光緒二十四年五月初八日為開辦京師大學堂上諭
江南道監(jiān)察御史李盛鐸奏京師大學堂辦法折(光緒二十四年五月十二日)
總理衙門奏籌辦京師大學堂并擬學堂章程折(光緒二十四年五月十五日)
孫家鼐奏覆籌辦大學堂情形折(光緒二十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光緒二十四年六月二十二日為孫家鼐奏大學堂大概情形上諭
孫家鼐奏大學堂開辦情形折(光緒二十四年十月二十日)
光緒二十五年三月二十七日為整頓大學堂諭
光緒二十六年正月為詳京師大學堂情形諭
許景澄請暫行裁撤大學堂折(光緒二十六年六月五日)
張百熙奏請大學堂改隸國子監(jiān)(光緒二十七年九月十六日)
為切實舉辦大學堂諭(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初一日)
為同文館歸并大學堂上諭(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初二日)
外務部為恢復大學堂知照管學大臣張(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初八日)
張百熙奏籌辦京師大學堂情形疏(光緒二十八年正月初六日)
為張百熙奏籌辦學堂情形一折上諭(光緒二十八年正月初六日)
張百熙奏籌擬學堂章程折(光緒二十八年七月十二日)
張百熙奏請?zhí)砼蓮堉磿虒W務折(光緒二十九年閏五月初三日)
命張之洞會同張百熙榮慶厘定學章(光緒二十九年閏五月初三日)
管學大臣張百熙等奏遵旨重定學堂章程妥籌辦法折(光緒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二、管學大臣及大學堂總監(jiān)督
光緒二十四年五月十五日諭派孫學鼐管理大學堂事務諭
光緒二十五年六月初十日著許景澄暫理大學堂事務諭
光緒二十七年十二月初一日上諭派張百熙為管學大臣諭
光緒二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命張亨嘉充京師大學堂總監(jiān)督
張亨嘉奏報移交關防文卷于曹牧等(光緒三十二年正月十二日)
曹廣權奏報代理大學堂事務折(光緒三十二年正月二十日)
光緒三十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命李家駒充京師大學堂總監(jiān)督
學部為奏準李家駒任大學堂總監(jiān)督事知照有關部門(光緒三十二年正月二十八日)
李家駒到任呈報學部文(光緒三十二年三月初一日)
學部致朱益藩電(光緒三十三年六月二十日)
吏部知照學部著朱益藩任大學堂總監(jiān)督(光緒三十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學部示朱益藩任大學堂總監(jiān)督電(光緒三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朱益藩到任呈報學部文(光緒三十三年八月初一日)
吏部知照學部著朱益藩仍在南書房行走(光緒三十三年八月初四日)
學部為奏準改大學堂總監(jiān)督兼差為實缺事知照大學堂(光緒三十三年六月三十日)
吏部為劉廷琛任大學堂總監(jiān)督知照學部(光緒三十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劉廷琛到任京師大學堂呈報學部文(光緒三十四年正月十六日)
奏請簡員署理京師大學堂總監(jiān)督折(宣統(tǒng)二年八月十八日)
……
第三篇 大學堂所屬各部
第四篇 教學與管理
第五篇 職教員
第六篇 學生
第七篇 圖書與儀器
第八篇 經(jīng)費
第九篇 房產(chǎn)與基建
第十篇 學生運動
一經(jīng)學,二法學,三智學,四醫(yī)學。經(jīng)學者,教中之學(即是耶穌、天主之類);法學者,考古今政事利弊異同,及奉使外國,修辭通商,有關國例之事;智學者,格物、性理、文字語言之類;醫(yī)學者,統(tǒng)核全身內外諸部位、經(jīng)絡表里、功用病源,制配藥品、胎產(chǎn)接生諸法。技藝院者,汽機、電報、采礦、陶冶、制煉、織造等事物。格物學院與技藝院略同,大抵多原于數(shù)學,數(shù)學則以幾何原本為宗。其次力學,力學者,考究各物之力量。化學者,考核金石、植物、胎卵、濕化各物化生之理。其次為天學、測步、五星、七政之交會伏留。其次為航海之學,必嫻于地理、測量、駕駛者,方能知船行何度,水性何宜,臺颶沙礁若何趨避。武學院課與實學院同,但多武藝、兵法、御馬諸務。通商院則以數(shù)學、銀學、文字三者為宗,其于各國方言土產(chǎn)、水陸路程、稅則和約,以及錢幣銀單條規(guī)則例,公司保險各事,無不傳習。農(nóng)政院、丹青院、律樂院、師道院、宣道院、女學院、訓瞽院、訓聾喑院、訓孤子院、訓罪童院、養(yǎng)廢疾院,更有文會、夜學、印書會、新聞館,別有大書院九處,書籍甚富,聽人觀覽借鈔,但不能攜之出院。每歲發(fā)國帑以贍生徒。其教法之詳,教思之廣如此。
大抵泰西各國教育人才之道,計有三事。日學校,日新聞報館,日書籍館。而學校又有三等:一初學,以七歲至十五歲為度,求粗通文算、淺略地理、史志為準,聰穎者可兼學他國語言文字。中學以十五歲至二十一歲為度,窮究各學,分門別類,無一不賅。上學以二十一歲二十六歲上下為度,至此則精益求精,每有由故得新,自創(chuàng)一事,為絕無僅有者。
夫欲制勝于人,必盡知其成法而后能變通,而后能克敵。彼萃數(shù)十國人材,窮數(shù)百年智力,擲億萬兆資財而后得之,勒為成書,公諸人而不私諸己,廣其學而不秘其傳者,何也?彼實竊我中國古圣之緒余,精益求精,以還之中國,雖欲自私自秘焉,而天有所不許也。后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彼泥古不化,詆為異學,甘守固陋,以受制于人者,皆未之思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