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河南巡撫衙門檔案(全綠書脊)》是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和全國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員會立項資助的項目。項目組成員共10人,包括段自成、李景文、王學春、裴丹青、王會麗、馬珂、朱騰云、于兆軍、尼志強、姬志香。2006年10月,在項目主持人河南大學歷史文化學院段自成教授和河南大學圖書館李景文研究館員組織下,清代河南巡撫衙門檔案的整理工作正式啟動。
《清代河南巡撫衙門檔案(全綠書脊)》的整理主要包括以下工作:一、復制檔案;二、對檔案進行錄入和校對;三、對檔案進行題名、標點和?;四、對檔案進行分類、編目。王學春負責全部檔案的復制,王會麗、裴丹青、馬珂、朱騰云、尼志強、于兆軍、姬志香等負責檔案的錄入、校對和試標點,段自成、李景文、王學春對全部檔案進行題名、標點、校勘、分類和編目。這一項目的完成,得到河南大學圖書館和河南大學科研處的大力支持。
序
凡例
一 政務卷
001.江西巡撫陸應谷奏報抵任日期并恭謝天恩折咸豐元年二月十一日
002.江西巡撫陸應谷奏報江西省首幫軍船兌竣開行日期折
咸豐元年二月十一日
003.江西巡撫陸應谷附奏江西省道光三十年秋撥案內余存地
丁動支情形片咸豐元年二月十六日
004.江西巡撫陸應谷奏陳遵旨查明德化縣現(xiàn)無游民出境滋事折
咸豐元年二月二十九日
005-江西巡撫陸應谷奏報咸豐元年正月江西省雨水糧價折
咸豐元年二月二十九日
006.江西巡撫陸應谷附奏江西省咸豐元年正月收捐監(jiān)生銀兩片
咸豐元年二月二十九日
007.江西巡撫陸應谷奏陳江西各幫漕船全數(shù)兌竣開行日期折
咸豐元年二月二十九日
008d江西巡撫陸應谷附奏赴任沿途所見并奉諭交辦各件俟核實
辦理再行覆奏片咸豐元年三月初二日*
009.江西巡撫陸應谷奏報江西粵匪已次第就擒應將江省防兵分別
撤回歸伍并奏獎尤為出力之員折咸豐元年三月初五日*
010.江西巡撫陸應谷附奏弋陽縣知縣陳喬樅堪以委署德化縣知縣片
咸豐元年三月初五日*
Oll.江西巡撫陸應谷具奏南康縣縣民邱渡俊邀同何添臺謀殺伊父
并毆傷工人劉承勛身死折咸豐元年三月二十日
012.江西巡撫陸應谷附奏新任糧道楊培應循例借用南昌府同知印
信辦理該衙門事件片咸豐元年三月二十五日
013.江西巡撫陸應谷奏報咸豐元年二月江西雨水糧價折
咸豐元年三月二十五日
014.江西巡撫陸應谷附奏咸豐元年二月江西省收捐監(jiān)生銀兩片
咸豐元年三月二十五日
015.江西巡撫陸應谷奏報咸豐元年江西恩科鄉(xiāng)試經(jīng)費動用耗羨
銀兩折咸豐元年三月二十五日
016.江西巡撫陸應谷奏請準俟各屬將動缺倉谷買齊歸倉再派員
分往盤查折咸豐元年三月二十五日
017.江西巡撫陸應谷具奏道庫應解輕赍銀兩請由司庫暫行借動折
咸豐元年三月二十五日
018.江西巡撫陸應谷奏請將署建昌縣知縣張玉堂等分別降革改簡折
咸豐元年三月二十五日
019.江西巡撫陸應谷附奏請將德安縣知縣張嗚岐委署豐城縣印務片
咸豐元年三月二十五日
020.江西巡撫陸應谷代奏前任大理寺卿邢福山因病暫緩起復折
咸豐元年四月初六日*
021.內閣奉上諭著將建昌縣知縣張玉堂等分別降革改簡
咸豐元年四月十六日
022.江西巡撫陸應谷奏報江西省漕船全幫出境日期折
咸豐元年四月二十六日
023.江西巡撫陸應谷奏請以池劍波補授上猶縣知縣折
咸豐元年四月二十六日
024.江西巡撫陸應谷奏報咸豐元年三月江西省雨水糧價折
咸豐元年四月二十六日
025.江西巡撫陸應谷奏陳遵旨查明江西水利情形折
咸豐元年四月二十六日
026.江西巡撫陸應谷附奏江西初限解司應攤歸補挪墊并兵差
經(jīng)費銀兩數(shù)目片咸豐元年四月二十六日
……
二 河工卷
三 軍務卷
后記
又,如原奏內稱,厲文?任聽門丁招搖索詐,有收詞禮、坐堂禮、和息禮各名目一節(jié)。查厲文烽于咸豐五年正月卸事,門丁等均離汝州。如有索詐情事,該州書役斷無不知。經(jīng)高僵會同程廷鏡,提集各房經(jīng)書及各班頭役,逐一研訊。均稱該員向照舊章,三八告期收詞,命盜重案隨時喊控,各案人證隨到隨審,當堂具結,息呈照例準駁,并無各項規(guī)禮名目,各愿具結。復經(jīng)明查暗訪,均無異詞,所參顯未確實。
又,如原奏內稱,厲文烽在省城置買數(shù)千金房屋,又以千金買省城第四巷著名(買)[賣]娼之王金蘭為妾一節(jié)。飭據(jù)候補同知高僵會同署祥符縣知縣何基祺查復,差傳在城房地行李學海、第四巷鄉(xiāng)地宋魁元到案,逐加研訊。據(jù)李學海供:凡城內人戶,無論本籍、寄居,如有置買田房須用官契,伊掛號用戳,方能成交。今細查號簿,并無厲知府承買房屋之事。即其現(xiàn)住之房,亦系賃自民間,按月認租。眾所共知,不敢捏飾。又,據(jù)宋魁元供,伊在第四巷及附近各街切實訪查,從前并無名娼王金蘭其人,亦未聞另有娼妓賣給厲知府為妾之事,均各情愿具結。反復究詰,矢口不移。查置房、買妾,皆顯而易見。如厲文焯果有其事,豈能掩人耳目?該房地行等何敢代為隱諱?具稟查無其事,系屬實情。
又,如原奏內稱,前任中牟縣丁憂知縣陳肇銹交代未清,逗遛軍營,把持公事,勾結山東候補州判秦堯曦,狼狽為奸一節(jié)。查陳肇銹于咸豐三年正月,經(jīng)前撫臣陸應谷檄調,隨同前藩司鄭敦謹赴信陽、徐州、宿遷糧臺差委。臣到豫后赴南路防剿,詢訪司、道,知該員明慎有為,復經(jīng)調回隨營剿匪,并派令襄辦營務。咸豐四年,調補太康縣知縣。其中牟縣任內交代,早經(jīng)署該縣鄧懷恩接收清楚。因隨營當差,未及到太康縣任,本無交代。是年十月間,臣由信陽州撤防回省,該員旋丁本生母憂。嗣臣赴陳州防堵,差委需人,復將該員奏留,以資熟手。五年二月,隨臣赴信陽防堵。八月,隨臣由信陽赴河北剿辦聯(lián)莊會匪。始終勤奮,均經(jīng)臣先后奏保在案。六年正月,,復隨赴歸德剿辦捻匪。計白軍興以來,該員無役不從。臣隨時留心察看,實屬公勤自矢,任事實心。查訪平日,居官亦屬勤慎。其丁憂后在營當差,系臣奏明辦理,并非無故逗遛。詢之在營文武,該員委無把持公事情事。至前山東候補州判秦堯曦,臣前在山東臬司任內,即深知該員持躬謹飭。嗣臣仰蒙恩命,簡授河南巡撫,正值有事之秋,當將該員奏調來豫差委。三載有余,歷派隨營剿匪文案差使,均能不辭勞苦,亦經(jīng)臣奏保在案。該員素知自愛,且臣耳目甚近,不時查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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