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津通識讀本:文學理論入門》中喬納森·卡勒向我們解釋了什么是“理論”。他沒有描述各個“學派”之間的爭斗,而是勾勒了理論所倡導的各個關鍵的“流變”,直接闡述了文學理論的內涵。這本入門讀物《牛津通識讀本:文學理論入門》會讓每個想要了解當代文學的讀者受益匪淺。
《牛津通識讀本:文學理論入門》由中國文藝理論學會副會長,南京大學教授趙憲章作序推薦。
《牛津通識讀本:文學理論入門》全書以英漢雙語形式呈現,方便對照閱讀。
書中附有英漢對照索引,方便隨時查閱。
喬納森·卡勒(JonathanCuller,1944—),1966年畢業(yè)于哈佛大學,1974年獲牛津大學比較文學博士學位,1975年任耶魯大學教授,后執(zhí)教于康奈爾大學,當代美國著名文學理論家,歐洲理論在美國的權威闡釋者之一。他于1975年出版的《結構主義詩學》被認為是成功移植歐陸理論的范例,推進了文學批評從文本細讀向理論闡釋的轉型,從而獲得了美國現代語文學會頒發(fā)的標志美國文學批評最高榮譽的J.R.羅威爾獎。此后,卡勒又順應學術發(fā)展的大勢卷入解構主義大潮,他于1982年出版了另一部代表作《論解構:結構主義后的理論與批評》?ɡ詹]有將解構主義(后結構主義)與結構主義截然地分離,但是兩書在方法和結論上有著明顯不同,作者自稱前者只是對結構主義的“介紹”,后者則是直接參與一場生機勃勃、難解難分的論戰(zhàn),從而塑造了他作為美國解構主義批評代表人物的學術形象!段膶W理論入門》是卡勒1997年出版的一部新作,屬于通識類或導引類讀本,盡管篇幅短小、簡明扼要,但是觀念新潮,思想敏銳,集中呈現了西方文學理論的最新發(fā)展,對于建構我們自己的理論話語極富有啟發(fā)性。
和我國的同類著作相比,卡勒的《文學理論入門》作為面向一般讀者的通識類讀本,并沒有擺出學術權威的架勢頤指氣使,沒有用獨斷論的口吻強行推銷他的一家之言,而是將各種理論同時納入他的論域,以期讀者能在這種對話關系中獨立自主地辨析是非,進而形成自己的傾向或立場并參與本書的理論建構。這種開明、開放式的理論表述不僅體現了作者對歷史的尊重及其學術民主的對話思想,更有益于激活讀者的想象力和創(chuàng)造性。毋庸諱言,這種表述方式很自然地使人聯想到我們已經或正在組織編寫的類似讀本。盡管理論界已經意識到本質主義和獨斷論的弊端,但是,無論是在學術研究還是在理論教學及教材編寫中,真正達到平等對話的境界尚有待時日,革除長期的思維慣性不可能一蹴而就。這樣,卡勒的《文學理論入門》就有可能為我國的讀者帶來陌生感,使長期習慣于接受“定論”的讀者感到無所適從。
當然,這并不是說卡勒在他的《文學理論入門》中有意隱蔽自己的觀點,而是說他的觀點是以尊重歷史和他人為前提,在充分評介相關理論的同時闡發(fā)自己的一家之言,從而激活讀者的言說,為他人介入討論預留了空間。例如,和我們的文學理論教材類似,關于“理論是什么”和“文學是什么”這兩個問題,往往是通識類讀本不得不首先解答的問題。那么,卡勒是如何解答這兩個問題的呢?
首先,卡勒認為,就文學理論的實際效果來說,應將其定義為對于“常識”的批評,即對于言語和語言、文本和意義、寫作和經驗等慣常判斷的質疑和顛覆!耙话阏f來,要稱得上是一種理論,它必須不是一個顯而易見的解釋”,“它鼓勵你懷疑那些被認為是自然的,是先天給定的事物”。就此而言,卡勒認為,“理論常常是常識性觀點的好斗的批評家。”他以?潞偷吕镞_為例具體說明了理論的這一當代意義,即在質疑“常識”的同時提供“非同尋!钡牧眍愃悸泛瓦x擇。
顯然,卡勒對文學理論的定義完全出乎我們的意料。在我們的語境中,“理論”總是被定義為某種永恒的“普遍大法”,“放之四海而皆準”,特別是對于那些已被冠以“經典”的理論更是只強調學習、接受,而不是鼓勵持疑、批判,更無“讀者參與理論建構”之意識。這就是卡勒給我們的重要啟發(fā):包括他本人在內的解構主義并非要解構意義,而是要對“終極意義”及其唯一性提出質疑。對于“終極意義”及其唯一性的質疑只是解構主義的前提而不是目的,解構主義的最終目的是激發(fā)學術質疑精神,即“在無疑之處提出疑問”,對一切被視為合理的和慣常的知識提出挑戰(zhàn)。這才是解構主義之精義,是其最具價值的現代學術意識——倡導同現成理論開展對話并建構新理論的獨創(chuàng)精神!
卡勒的《文學理論入門》所要解答的第二個問題是“文學是什么”。同我們的文學理論教材一樣,這個問題也是通識類讀本不能不回答的問題。有意思的是,卡勒不僅不像我們的文學理論那樣直接為文學下個定義,然后由這一定義出發(fā)展開邏輯表述,而是首先對“文學是什么”這一問題的合法性提出質疑,認為這個問題對于文學理論并不重要。因為在他看來,現代理論已經超越了學科的邊界,它所關注的對象也就不一定是文學本身,何況非文學作品同樣具有文學性,而被我們稱之為“文學”的東西又有那么多不同,即使literature這個詞的現代含義才不過二百年,此前是廣義的“著作”和“書本知識”(漢語中的“文學”也有類似的演變)。也就是說,卡勒盡管提出了“文學是什么”,但是又拒絕回答這一問題,對這一問題本身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他是在玩弄語言魔方,還是在實驗其解構主義的思維方法?
如果我們保持必要的耐心繼續(xù)閱讀下去,就會發(fā)現卡勒并不是在搞什么語言魔方,他沒有欺騙我們。事實是:他并非真正拒絕對這一問題做出解答,他所拒絕的只是對這一問題做出“邏各斯”式的解答,認為“什么是文學”的本質主義追問應該讓位于“是什么讓我們(或者其他社會)把一些東西界定為文學的”。于是,卡勒首先從文本出發(fā),認為當語言脫離了其他(實指)語境,超越現實目的時就有可能被解讀為“文學”。因為這樣的文本并不是要人們去做什么,只是引發(fā)人們注意其中所隱含的復雜意義。這是它的屬性和特點。另一方面,如果將文學看作程式(語言形式)的產物,那么,文學敘述不在于它要傳達的信息,而在于它“值得一讀”,甚至忍受語言的晦澀、費解和不切題的折磨也值得我們去關注其中的意義。很清楚,這實際上是卡勒對文學本質的提問方式所做的視角轉換:不是追問整個文學的“邏各斯”定義,而是反問什么因素(屬性的或程式的)可能使人們將某種文本視為文學。前者自上而下、居高臨下,后者自下而上、由經驗歸納;前者追求唯一的、終極的定義,后者旨在呈現多元的和多變的狀態(tài)。這種多元和多變的文學狀態(tài),就是卡勒所介紹的五種理論解答:1.文學是語言的“突出”,2.文學是語言的綜合,3.文學是虛構,4.文學是審美對象,5.文學是互文性的或者自反性的建構。卡勒并沒有肯定哪種解答是最好的和正確的,只是給出關于文學本質的五種理論,認為它們無非是五種“視角”,并且提醒讀者:“對每一點論述,你都可以從一種視角開始,但最終還要為另一種視角留出余地!
——這就是解構主義!這就是喬納森?卡勒!這就是他的《文學理論入門》最重要的創(chuàng)新。反觀我們的同類讀本及其關于文學的定義,在現代學術意識及其方法面目一新的今天,不僅無視學界對于本質主義的質疑,而且還在津津有味地奢談“文學是審美意識形態(tài)”之類的陳詞濫調,不僅滑稽可笑,而且過于自蔽、自大和堂吉訶德了。文學對于人類最重要和最深刻的意義在于它的不可重復性,正是文學的不可重復性激發(fā)了持異精神及其想象力和創(chuàng)造力的生成。解構主義對于文學理論的現代意義就在這里,它以文學的不可重復性解構了文學理解的單一性和終極性,使文學自身的屬性得以在理論層面重新復活。否則,固守本質主義對于“邏各斯”的追問,無論怎樣“變臉”或者粘貼上什么新標簽,都會把鮮活的文學整死,不但無益于激活讀者的想象力和創(chuàng)造力,反而可能給原本生氣勃勃的文學銬上早已準備好了的枷鎖。
退一步說,即使不考慮借鑒解構主義,將文學定義為“審美意識形態(tài)”的合法性何在?首先,“文學是審美意識形態(tài)”這一表述屬于偏正結構,它所關注的主要是“意識形態(tài)”而不是“文學”本身;與其說這是關于文學的定義,不如說是對意識形態(tài)的“注腳”和“補充”,何以能夠成為“文學”的定義?其次,文學不僅和意識形態(tài)相關,還同不屬于意識形態(tài)的“意識”相關,甚至同不屬于意識的“潛意識”相關;并且,在文學文本中,后者依次比前者更具有文學性。既然這樣,將文學定義為審美意識形態(tài)的合法性何在?
看來,理解文學還是要靠我們自己的腦袋——一切現成的理論不但不一定都是合理的,反而一定都是可以質疑的,包括提倡這種精神的解構主義和卡勒本人,以及我們面前的這本《文學理論入門》,還有我為它所寫的這篇序言。
2007年11月
喬納森·卡勒,美國著名批評家,美國康奈爾大學英語與比較文學教授。著有《論解構:結構主義后的理論與批評》、《結構主義詩學》等。
1 理論是什么?
2 文學是什么?這個問題重要嗎?
3 文學與文化研究
4 語言、意義和解讀
5 修辭、詩學和詩歌
6 敘述
7 述行語言
8 身份、認同和主體
附錄:理論學派與流派
索引
英文原文
第一章理論是什么?
在最近的文學和文化研究中有許多關于理論的討論——我要提醒你注意的是,這可不是指關于文學的理論,而是純粹的“理論”。對任何一位不在這個圈子里的人來說,這種用法一定顯得很怪!瓣P于什么的理論?”你肯定會這樣問。要回答這個問題的確是意想不到地困難。它既不是任何一種專門的理論,也不是概括萬物的綜合理論。有時理論似乎并不是要解釋什么,它更像是一種活動——一種你或參與、或不參與的活動。你有可能被卷入到理論中去,你也有可能教授或學習理論,你還有可能會痛恨或懼怕理論。只不過,所有這些對于理解什么是理論都不會有多大的幫助。
我們被告知,“理論”已經使文學研究的本質發(fā)生了根本的變化。不過說這話的人指的不是文學理論,不是對于文學的本質和文學的分析方法的系統(tǒng)解釋。比如,如今當人們抱怨文學研究的理論太多了的時候,他們可不是說關于文學本質方面的系統(tǒng)思考和評論太多了,也不是說關于文學語言與眾不同的特點的爭辯太多了。遠非如此,他們指的是另外一回事。
確切地說,他們指的是非文學的討論太多了,關于綜合性問題的爭辯太多了(而這些問題與文學幾乎沒有任何關系),還要讀太多很難懂的心理分析、政治和哲學方面的書籍。理論簡直就是一大堆名字(而且大多是些外國名字),比如雅克·德里達、米歇爾·?、露絲·依利格瑞、雅克·拉康、朱迪思·巴特勒、路易·阿爾都塞、加亞特里·斯皮瓦克。
理論這個詞
那么,理論究竟是什么呢?問題的一部分就在于理論這個詞本身,它指兩個不同的方面。一方面,我們可以舉“相對論”為例,那是一套已經論證過的定理。另一方面就是理論這個詞的最普通的用法。
“勞拉和邁克為什么分手了?”
“噢,按照我的理論,那是因為……”
理論這個詞在這里是什么意思·首先,理論表示“思考、猜測”。不過,一個理論又不同于一個猜測。如果說“我猜想那是因為……”就意味著有一個正確的答案,而我碰巧不知道,那么就說“我猜想大概邁克總是抱怨,勞拉煩他了。不過,等他們的朋友瑪麗來了,我們就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與之相反,理論是一種判斷,不論瑪麗說什么都不會影響這種判斷,它是一種解釋,其正確或謬誤都是很難證實的。
“我的理論是……”也聲明你要提供一種并不顯而易見的解釋。在這樣的開場白之后,我們期待的可不是講話人接著說:“我的理論是,因為邁克與薩瑪瑟有曖昧關系!边@算不上一種理論。根本不需要什么敏銳的理論才華就可以推斷出,如果邁克與薩瑪瑟有曖昧關系,當然會影響勞拉對邁克的態(tài)度。有趣的是,假如說話人真是這樣講,“我的理論是邁克與薩瑪瑟有曖昧關系”,那么這種曖昧關系的存在立刻就變成了一種推測,而不是確切的事實,因而也就可能成為一種理論。不過,一般說來,要稱得上是一種理論,它必須不是一個顯而易見的解釋。這還不夠,它還應該包含一定的錯綜性,比如:“我的理論是勞拉一直在暗戀著她的父親,而邁克總是做不到成為她理想中的人!币粋理論必須不僅僅是一種推測:它不能一望即知;在諸多因素中,它涉及一種系統(tǒng)的錯綜關系;而且要證實或推翻它都不是件容易事。如果我們記住這些要素,那么弄懂“理論”是什么就容易多了。
作為文學體裁的理論
文學研究的理論并不是對于文學本質的解釋,也不是對于研究文學的方法的解釋(盡管這些也是理論的一部分,而且本書的第二、五、六章里也會論及這些)。理論是由思想和作品匯集而成的一個整體,很難界定它的范圍。哲學家理查德·羅蒂對一種始于19世紀的混合體裁有過如下闡述:“從歌德、麥考利、卡萊爾和愛默生的時代開始出現了一種新型的著作,這些著作既不是評價文學作品的相對短長,也不是思想史,不是倫理哲學,也不是關于社會的預言,而是所有這些融為一體,形成一種新的體裁!币o這種包羅萬象的體裁取個名稱,最簡便的就是理論這個諢號。它已經被用來指稱那些對表面看來屬于其他領域的思考提出挑戰(zhàn),并為其重新定向的作品。這便是是什么使某種體裁成為理論的最簡單的解釋。被稱為理論的作品的影響超出它們自己原來的領域。
雖然這種簡單的解釋算不上一個令人滿意的定義,但它似乎的確概括了20世紀60年代以來所發(fā)生的事:從事文學研究的人已經開始研究文學研究領域之外的著作,因為那些著作在語言、思想、歷史或文化各方面所做的分析都為文本和文化問題提供了新的、有說服力的解釋。這種意義上的理論已經不是一套為文學研究而設的方法,而是一系列沒有界限的、評說天下萬物的著作,從哲學殿堂里學術性最強的問題到人們以不斷變化的方法評說和思考的身體問題,無所不容!袄碚摗钡姆N類包括人類學、藝術史、電影研究、性別研究、語言學、哲學、政治理論、心理分析、科學研究、社會和思想史,以及社會學等各方面的著作。我們討論中的著作與上述各領域中爭論的問題都有關聯,但它們之所以成為“理論”是因為它們提出的觀點或論證對那些并不從事該學科研究的人具有啟發(fā)作用,或者說可以讓他們從中獲益。成為“理論”的著作為別人在解釋意義、本質、文化、精神的作用,公眾經驗與個人經驗的關系,以及大的歷史力量與個人經驗的關系時提供借鑒。
理論的效果
如果理論是根據它的實際效果定義的,這些效果改變人們的觀點,使人們用不同的方法去考慮他們的研究對象和研究活動,那么它們是哪種類型的效果呢?
理論的主要效果是批評“常識”,即對于意義、寫作、文學、經驗的常識。比如,理論會對下面這些觀點提出質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