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領域中的倫理學 》開篇就討論出于對他人福利的關 注,我們具有何種道德義務。《公共領域中的倫理學 》第一部 分著重于福利的兩個核心方面的后果:群 體中成員身份的重要性(歸屬的作用)和 福利的主動品性(很大程度上在于成功的 活動)。這兩個方面都有深遠的政治含 義,在“自由表達”、“民族自決”和“多元 文化主義”等章節(jié)中得到了探討。以第一 部分所提出的道德與政治觀點為背景, 本書第二部分探討了法律與道德之間動態(tài) 內部關系的各個方面,為一種法律理論提 供了基石。
約瑟夫拉茲(Joseph Raz),牛津大學法哲學教授、巴利奧爾學院(Balliol College)研究員,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法理學訪問教授。主要從事法律、道德和政治哲學教學與研究工作,在法理學、政治哲學、道德與實踐理性領域頗有建樹。拉茲是當代道德、法律與政治領域最杰出的學者之一。
拉茲1963年畢業(yè)于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1967年獲牛津大學哲學博士學位;
1972年成為牛津大學巴利奧爾學院法學研究員和導師;自1977年在哲學系工作,1985年牛津大學為了表彰拉茲在法哲學領域的杰出貢獻,專門為他新設了一個學術職位:法哲學教授!
拉茲是英國研究院研究員、美國人文與自然科學院名譽會員。主要著作有:《法律體系的概念一種法律體系理論的介紹》、《法律、道德和社會》、《實踐理性》、《法律的權威關于法律與道德論文集》、《自由的道德》等。
約瑟夫拉茲(Joseph Raz),牛津大學法哲學教授、巴利奧爾學院(Balliol College)研究員,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法理學訪問教授。主要從事法律、道德和政治哲學教學與研究工作,在法理學、政治哲學、道德與實踐理性領域頗有建樹。拉茲是當代道德、法律與政治領域最杰出的學者之一。
拉茲1963年畢業(yè)于耶路撒冷希伯來大學;1967年獲牛津大學哲學博士學位;
1972年成為牛津大學巴利奧爾學院法學研究員和導師;自1977年在哲學系工作,1985年牛津大學為了表彰拉茲在法哲學領域的杰出貢獻,專門為他新設了一個學術職位:法哲學教授。
拉茲是英國研究院研究員、美國人文與自然科學院名譽會員。主要著作有:《法律體系的概念一種法律體系理論的介紹》、《法律、道德和社會》、《實踐理性》、《法律的權威關于法律與道德論文集》、《自由的道德》等。
第一部分 福利倫理學:政治含義
1 福利義務
2 解放義務
3 權利與個人福利
4 直面多樣性:認知節(jié)制的情形
5 自由主義、懷疑論與民主
6 民族(national)自決
7 自由表達與個人認同
8 多元文化主義:一種自由主義視角
第二部分 在法律與道德之間
9 法律的性質問題
10 權威、法律與道德
11 法律的內在邏輯
12 法律權利
13 融貫的相關性 第一部分 福利倫理學:政治含義
1 福利義務
2 解放義務
3 權利與個人福利
4 直面多樣性:認知節(jié)制的情形
5 自由主義、懷疑論與民主
6 民族(national)自決
7 自由表達與個人認同
8 多元文化主義:一種自由主義視角
第二部分 在法律與道德之間
9 法律的性質問題
10 權威、法律與道德
11 法律的內在邏輯
12 法律權利
13 融貫的相關性
14 論法律推理的自主性
15 服從的義務:修正與傳統(tǒng)
16 據(jù)同意而治
17 法治的政治學
人名索引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