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十年來,中國法學繁榮發(fā)展,碩果累累。然學術理論的發(fā)展必以前人的積累為基礎,不能憑空杜撰。中國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引入和學理探討,便是今日法學繁榮的前提條件之一。
實際上,近代法學理論的價值和作用,現(xiàn)實已給予了充分肯定的回答。20世紀90年代以后,許多近代法學理論著作得以再版,為改革開放以后的中國法學發(fā)展提供了理論基礎。但是中國近代法學理論寶庫極為豐富,至今仍有一些有價值的法學著作未能面世。因此之故,北京大學出版社選擇部分近代法學著作予以再版,以飧讀者,既可為新時期的法學發(fā)展提供理論支持,亦可免遺珠之憾。
邵義:中國近代著名民法學家,我國最早的日本法科留學生之一,曾任清末資政院議員;參與1907-1909年由上海商務總會發(fā)起組織的《中國商事習慣調查案理由書》編輯事宜,1911年3月與他人發(fā)起成立《法政雜志社》。
卷上
第一章 法則
第二章 人
第一節(jié) 權利能力
第二節(jié) 行為能力
第三節(jié) 責任能力
第四節(jié) 住址
第五節(jié) 人格保護
第六節(jié) 死亡宣告
第三章 法人
第一節(jié) 通則
第二節(jié) 社團法人
第三節(jié) 財團法人
第四章 物
第五章 法律行為
第一節(jié) 意思表示
第二節(jié) 契約
第三節(jié) 代理
第四節(jié) 條件及期限
第五節(jié) 無效、撤銷及同意
第六章 期間及期日
第七章 時效
第一節(jié) 通則
第二節(jié) 取得時效
第三節(jié) 消滅時效
第八章 權利之行使及擔保
第二編 債權
第一章 通則
第一節(jié) 債權之標的
第二節(jié) 債權之效力
第三節(jié) 債權之讓力
第四節(jié) 債務之承認
第五節(jié) 債權之消滅
第六節(jié) 多數(shù)債權人及債務人
第二章 契約
第一節(jié) 通則
第二節(jié) 買賣
第三節(jié) 互易
第四節(jié) 贈與
第五節(jié) 使用賃貸借
第六節(jié) 用益賃貸借
第七節(jié) 使用貸借
第八節(jié) 消費貸借
第九節(jié) 消費雇傭
第十節(jié) 承攬
第十一節(jié) 居間
第十二節(jié) 委任
第十三節(jié) 寄托
第十四節(jié) 合伙
卷下
第三編 物權
第四編 親屬
第五編 繼承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法例
第一條 民事,本律所未規(guī)定者,依習慣無習習慣法者依條理
民律專規(guī)定私人相互間之法律關系為主。我國素無單純民律,征之歷史,惟有習慣與條理二種。民律之起源始于法國。而法國民律之用語,由羅馬市民法變化而來。市民法專適用于羅馬市民之法,對于萬民法而言也。當時羅馬以市民法專適用于國內之市民,取其習慣風俗一致,另采各國之習慣與條理,制定萬民法以審判各國人與羅馬市民及各國人相互間之爭訟?芍衤傻淖钭⒅卣呤自谝粐晳T與條理。但為民律所采取而規(guī)定者為成文法,其他之習慣與條理為不成文法。吾國民律草案直接取法日本,間接取法德國,多半由各國模仿而來,規(guī)定或猶未完備。故本條揭定法之本旨,凡本律的未規(guī)定者,仍依本國之習慣法為主。否則以條理斷之,的以補充民律之不足,以圖審判官之易于依據(jù)也。
第二條 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
誠實及信用,為社會上良好之習慣。本條規(guī)定,乃維持社會之道德,而法律加以保護之。使行使權利者與履行義務者皆有確實之保障,違背此規(guī)定時,法律即當加制裁,使享有權利者不得濫用其權利,負擔義務者不能不盡履行之責。
第三條 關于權利效力之善意,以無惡意之反證者為限,推定其為善意。
行使權利者,因行使權利的發(fā)生之效力,關系其權利得失范圍甚大,故當以善意為主。若不知其事情之真?zhèn)危援斖贫ㄆ錇樯埔,惟限于無反證其為惡意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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