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一部法律史領(lǐng)域研究性犯罪問題的經(jīng)典之作。書中運用了唐代以來的大量法律史文獻,聚焦清代社會中寡婦、娼優(yōu)、雇工、乞丐等底層人物,用比較史的眼光對性行為管制、寡婦守貞、光棍例、賣娼等問題進行分析,還原真實案例,展現(xiàn)了微觀視角下的平民婚姻,以及女性短缺、婦女歧視等現(xiàn)象。
作者將性別史、法律史和社會史等不同研究進路熔為一爐,將性犯罪與法律問題進行宏觀考察,探討了清代對性行為和性觀念的規(guī)制與引導。書中案例生動鮮活,人物形象立體豐滿,語言流暢,展示了一個復雜且富于動態(tài)變化的中華帝國晚期社會。
簡體字版中譯本序
我非常歡欣地看到,自己這本最初于2000年由斯坦福大學出版社出版的英文專著,如今終于有了簡體字版中譯本。在本書英文原版付梓后迄今的這二十多年間,有許多關(guān)于中國歷史上的性(sex)、社會性別(gender)和法律的學術(shù)研究新成果陸續(xù)問世。但是,我并不打算試著對本書的內(nèi)容做那種無止境的更新,而是決定讓其保持英文原版問世時的原貌。我希望中國的讀者會發(fā)現(xiàn)這本書依然有其學術(shù)價值。
我對本書簡體字版中譯本的譯文準確性充滿信心。不過,倘若讀者對我在書中表達的意思或意圖有任何疑惑,則可參看本書的英文原版(我對英文原書中的表述獨立承擔文責)。
我想對所有為本書的中文翻譯提供過幫助的人致以誠摯的謝意。我攻讀博士學位時的指導教授黃宗智(Philip C. C. Huang)先生,多次鼓勵我將本書的英文原著譯為中文出版,并最終促成這一想法如今變?yōu)楝F(xiàn)實。若沒有他的幫助,本書的這個中譯本將不會存在。本書實際的翻譯工作,首先要歸功于我曾指導的學生謝美裕(Meiyu Hiseh),不過楊柳也對最初的那一版譯稿付出了心力,尤陳俊教授則對照英文原書,在之前那版中譯稿的基礎(chǔ)上,逐字逐句地進行了最終的校譯、修改和潤色。我自己在此過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只是為幾位譯者提供英文原書中引用的那些中文史料原文。本書的翻譯工作,得到了來自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中國研究中心(該中心由黃宗智教授倡議成立,后來他出任創(chuàng)所主任)、斯坦福大學人文與科學學院(School of Humanities and Sciences)的經(jīng)費支持。我也要對讓本書簡體字版中譯本得以在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劉隆進編輯表示感謝。
本書的英文原版是獻給我的雙親唐納·M. 薩默(Donna M. Sommer)和約翰·L. 薩默(John L. Sommer)。我想在此再次感謝他們?yōu)槲宜冻龅囊磺。同時,也要感謝拙荊張梨惠(Ih-hae Chang)一直以來對我的支持。
我想把本書的簡體字版中譯本獻給我攻讀博士學位時的導師黃宗智教授。當初正是黃宗智教授向我介紹了清代司法檔案,指導我進行研究和撰寫博士學位論文。自研究生階段算起的這數(shù)十年里面,他一直是我所熟悉的孜孜不倦的導師。對于他為了促進我的職業(yè)生涯發(fā)展和豐富我的生活所做的一切,我銘感五內(nèi)。
蘇成捷(Matthew H. Sommer)
2022年10月6日
于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斯坦福大學
節(jié)選自[美]蘇成捷《中華帝國晚期的性、法律與社會》
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23年5月
作者簡介
蘇成捷(Matthew H. Sommer),加利福尼亞大學洛杉磯分校歷史學博士,現(xiàn)為斯坦福大學歷史系教授。擅長利用司法檔案研究清代中國的性、社會性別關(guān)系和法律。出版有Sex,Law,and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和Polyandry and Wife-selling in Qing Dynasty China兩部學術(shù)專著,并在Late Imperial China、Modern China等學術(shù)刊物上發(fā)表論文多篇。
譯者簡介
謝美裕,斯坦福大學歷史學博士,歷任斯坦福大學人文學概論講師與俄亥俄州立大學馬里恩校區(qū)歷史系助理教授。
尤陳俊,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bu青年長江學者(2018年度)。在國內(nèi)外學術(shù)刊物上發(fā)表論文多篇,出版有專著《聚訟紛紜》《法律知識的文字傳播》,《從訴訟檔案出發(fā)》等多部編著,以及譯著《爪牙》。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jié) 論題
第二節(jié) 資料
第二章一種關(guān)于性秩序的愿景
第一節(jié)奸的概念界定及其涵蓋范圍
第二節(jié)父親和丈夫所享有的特權(quán)
第三節(jié)主人與其女性奴仆發(fā)生的性關(guān)系
第四節(jié)義絕:夫妻間道德紐帶的斷絕
第五節(jié)凡女必歸于男為婦
第三章強奸罪相關(guān)法律的演變:女性貞節(jié)與外來男子的威脅
第一節(jié) 對強奸罪受害者的資格審查
第二節(jié) 是否被男性性器官侵入下體至為關(guān)鍵
第三節(jié) 強奸與和奸的對比
第四節(jié) 關(guān)于危險男子的刻板印象
第五節(jié) 清代中央司法官員的實際做法
第六節(jié) 結(jié)語
第四章 關(guān)于被雞奸男性的問題:清代針對雞奸的立法及對男性之社會性別角色的加固
第一節(jié) 論題
第二節(jié) 立法史
第三節(jié) 異性性犯罪的標準被適用于雞奸罪行
第四節(jié) 那些易受性侵的男性和危險的男性在司法中的刻板印象
第五節(jié) 大眾觀念中的等級體系和污名化標簽
第六節(jié) 階層分化與男性之性
第七節(jié) 男性性器官侵入對方體內(nèi)之行為的含義
第五章 貞節(jié)崇拜中的寡婦:清代法律和婦女生活中的性與財產(chǎn)之關(guān)聯(lián)
第一節(jié) 引言
第二節(jié) 官方對貞節(jié)的評判標準
第三節(jié) 寡婦作為一種有性欲的生物個體
第四節(jié) 強迫再嫁、自殺和貞節(jié)的標準
第五節(jié) 沒有資財?shù)墓褘D
第六節(jié) 擁有財產(chǎn)的寡婦及其姻親
第七節(jié) 爭斗的諸種情形
第八節(jié) 結(jié)論
第六章 作為身份地位展演的性行為:雍正朝之前對賣娼的法律規(guī)制
第一節(jié) 一個看似簡單的問題
第二節(jié) 立法層面對不同身份群體的區(qū)分
第三節(jié) 推行身份等級原則:明代和清初的實踐
第四節(jié) 適用于娼妓的寬松刑責標準
第五節(jié) 法律擬制與社會現(xiàn)實
第七章 良民所應遵循的諸標準在適用范圍上的擴張:雍正朝的改革與賣娼入罪化
第一節(jié) 學界以往對雍正元年開豁賤籍的解讀
第二節(jié) 廣風化
第三節(jié) 雍正元年之后在法律上如何處置賣娼
第四節(jié) 雍正朝以降一些經(jīng)中央司法機構(gòu)審理的案件
第五節(jié) 小結(jié)
第八章 結(jié)論
第一節(jié) 法律的陽具中心主義
第二節(jié) 從身份地位到社會性別的變化,以及對小農(nóng)家庭的新關(guān)注
第三節(jié) 含義發(fā)生變化的良
第四節(jié) 生存邏輯與性事失序
附錄A:針對性侵犯的基本立法
附錄B:清代針對雞奸的相關(guān)立法
附錄C:針對強迫守志寡婦再嫁的處刑
附錄D:呂坤的禁諭樂戶舉措
參考文獻
譯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