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
序二
章 緒論
一、艱難的求學歷程和不撓的革命追求
二、列寧主義的誕生
三、馬克思主義法學理論家和社會主義法制的創(chuàng)設者
四、列寧法律思想的民族性
五、列寧法律思想的理論特質
六、列寧法律思想的歷史分期與現實意義
第二章 法律的社會基礎及其研究方法
一、社會是活動著和發(fā)展著的有機體
二、法律是社會物質關系的上層建筑
三、社會發(fā)展與法律進步的規(guī)律性
四、法學研究的基本方法
第三章 剝削階級法律的本質與功能
一、法律是掌握國家政權的統治階級意志的表現
二、沙皇俄國的法律是剝削階級實行階級統治的工具
三、工人階級和人民群眾的法權綱領
四、摧毀舊法制是階級斗爭的*高形式
第四章 民主、自由與國家制度形式
一、民主是專制的對立物
二、公民的政治自由及選舉權
三、兩種政治自由觀的本質區(qū)別
四、論公民的信仰自由
第五章 憲法的實質與類型
一、憲法的實質與國家制度形態(tài)
二、成文憲法與現實憲法之關聯分析
三、無產階級對待資產階級立憲政治的基本立場
四、俄國民主共和國憲法綱領
第六章 國家結構理論與民族自決權
一、單一制與聯邦制
二、民族自決權與民族平等
三、中央集權制和民族區(qū)域自治
第七章 無產階級革命與法律革命
一、帝國主義戰(zhàn)爭是社會主義法制的入口處
二、新法制是體現革命目標實現程度的標志
三、政權的本源不是法律,而是奪取
第八章 《國家與革命》中的法律思想
一、國家本質的科學分析
二、國家與法的消亡
三、社會主義社會的法權現象
四、按勞分配制度是一種資產階級權利
第九章 蘇維埃政權的創(chuàng)立與改革
一、蘇維埃:由罷工組織到政權機關
二、蘇維埃:巴黎公社的繼承發(fā)展
三、蘇維埃:既是法律制定機關,又是法律執(zhí)行機關
四、高度集權的政治體制的形成
五、政治法律制度改革的設想
第十章 無產階級政權的鞏固與法制
一、《和平法令》:無產階級國家國際公法原則的宣言書
二、革命法制:鞏固社會主義政權的法律保障
三、社會主義法律秩序的建構與蘇維埃政權的鞏固
第十一章 民主、*政與法治
一、社會主義的民主與專政
二、無產階級專政與法治
三、民主法治建設與消除文化貧困
第十二章 民主法治建設與反對官僚主義
一、官僚主義是新生蘇維埃政權的主要禍害
二、官僚主義產生的體制原因
三、消解官僚主義的法制保障
第十三章 社會主義經濟建設與法制
一、法與經濟的辯證分析
二、歷史性轉折:由戰(zhàn)時共產主義到新經濟政策
三、租讓制與合同的法權關系
四、新經濟政策的法哲學基礎
第十四章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原則構想
一、立法原則與法律體系創(chuàng)制
二、人權理論與人權制度保障
三、權力制約與法律保障
四、黨的領導與帶頭守法
結論
附錄一 列寧《哲學筆記》中的法哲學思想
一、《哲學筆記》的寫作及其法哲學意義
二、社會物質關系是法律設施及其觀念形式的基礎
三、自由、人權與法律
附錄二 論當代法律帝國主義的本質及其表征以列寧《帝國主義論》為方法論視角
一、壟斷:帝國主義的本質特征及其法律意義
二、壟斷:理解法律帝國主義本質的方法論意義
三、法律帝國主義的現代表征
四、余論:法律帝國主義衰落時代的來臨
附錄三 列寧的司法權思想及其時代價值
一、人民主權論:司法權的理論基點
二、議會制與民主制的結合:司法權的制度基礎
三、黨的領導與司法權獨立:司法權的性質與權屬
四、防范司法權的濫用:司法權的監(jiān)督
五、列寧司法權思想的時代價值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