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主要介紹了電學領域專利實質審查過程中涉及客體問題判斷、創(chuàng)造性判斷以及其他法條審查等難點問題,從算法模型、大數據應用、數學方法等九個方面,對相關領域中涉及客體判斷的典型案件進行深入分析和探討,并結合具體案例,從事實認定、技術問題認定、結合啟示判斷、公知常識認定共四個方面,深入解析了在創(chuàng)造性判斷過程中可能出現的誤區(qū),分析了判斷的難點和要點。本書還結合具體案例對涉及公開不充分、實用性、修改超范圍及其他法條等問題在判斷過程中可能存在的爭議焦點進行剖析。本書對電學領域專利申請撰寫、實質審查過程和專利布局均具有指導意義。本書可作為電學領域專利審查員、專利代理師及專利相關工作者的參考用書。
本書以專利法及其實施細則以及專利審查指南為指導,以典型案例為依托,對電學領域專利實質審查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對電學領域專利申請撰寫、實質審查過程和專利布局均具有指導意義。
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特別是互聯網技術的迅速發(fā)展,電學領域的技術創(chuàng)新十分活躍,專利申請量快速增長,相關專利的審查工作也面臨重重挑戰(zhàn)。
對于涉及計算機程序的開發(fā),如何判斷其是否屬于專利法保護的客體?在創(chuàng)造性的評判中,何判斷技術啟示?權利要求還應當滿足哪些其他法條才可以獲得授權?類似的問題一直是審查員和專利代理師關注的焦點問題。
為了應對這些挑戰(zhàn),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湖北中心作為審查業(yè)務部門,梳理了電學領域審查實踐中發(fā)現的典型案例,提煉了案例的爭議焦點,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專利審查指南》對案例進行了詳盡的分析,并給出了案例啟示。本書中《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為根據201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決定》第三次修正后的版本!吨腥A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為根據2010年1月9日《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決定》第二次修訂后的版本!秾@麑彶橹改稀窞椤秾@麑彶橹改2010》2019年修訂版。本書從2020年4月開始撰寫,于2021年3月撰寫完成,其中案例也為新法實施前案例,因此本書使用上述版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專利審查指南》。希望本書能為廣大審查員和專利代理人提供一定的借鑒。
參與本書各章節(jié)編寫人員分工如下:
章節(jié)到第四節(jié)由葉璇編寫,章第五節(jié)、第三章第二節(jié)案例3-2-1由徐鵬編寫,章第六節(jié)、第三章第三至四節(jié)由王萌編寫,章第七至十節(jié)、第二章第二節(jié)案例2-2-1至2-2-2由饒俊編寫,第二章節(jié)、第三章節(jié)、第四章節(jié)案例4-1-1、第四章第四至五節(jié)由陳響編寫,第二章第二節(jié)案例2-2-3至2-2-4、第四章第三節(jié)案例4-3-1由何貝編寫,第二章第三節(jié)案例2-3-1、第三章第二節(jié)案例3-2-2、第四章第三節(jié)案例4-3-2由胡贏編寫,第二章第三節(jié)案例2-3-2至2-3-9、第四章節(jié)案例4-1-2由李麗娜編寫,第二章第三節(jié)案例2-3-10至2-3-18由胡徐兵編寫,第二章第四至五節(jié)由徐盛輝編寫,第四章第二節(jié)由熊菡編寫。
本書統稿人員為胡徐兵、饒俊和李麗娜。
本書所采用的案例主要來源于湖北中心的質檢案例和業(yè)務指導案例,在此對參與過這些案例研討和指導的所有人員表示衷心的感謝!
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專利審查協作湖北中心(以下簡稱湖北中心)成立于2013年1月,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直屬事業(yè)單位。湖北中心立足專利審查和地方服務兩大職能,竭力推動區(qū)域知識產權事業(yè)發(fā)展。在專利審查方面,湖北中心年審批量已突破10萬件,在知識產權服務方面,湖北中心依托知識產權服務組積極開展高質量知識產權服務,服務范圍包括專利分析預警、分析評議、專利導航、高價值專利培育等。作為布局湖北的知識產權國家隊,湖北中心連續(xù)七年承擔局分析預警等重大課題,且研究成果多次獲得局優(yōu)秀課題 稱號,并被國家知識產權局評定為知識產權分析評議示范機構。
章 不授予專利權客體的審查
節(jié) 涉及算法模型的客體判斷
第二節(jié) 涉及大數據應用的客體判斷
第三節(jié) 涉及數學方法的客體判斷
第四節(jié) 涉及工業(yè)生產的客體判斷
第五節(jié) 涉及圖像處理的客體判斷
第六節(jié) 涉及軟件使用方法的客體判斷
第七節(jié) 涉及商業(yè)方法的客體判斷
第八節(jié) 涉及疾病的診斷和治療方法的客體判斷
第九節(jié) 涉及數據處理的客體判斷
第十節(jié) 總 結
第二章 創(chuàng)造性審查
節(jié) 現有技術的事實認定
第二節(jié) 發(fā)明實際解決的技術問題
第三節(jié) 技術啟示的判斷
第四節(jié) 公知常識的認定
第五節(jié) 總 結
第三章 公開不充分、實用性和修改超范圍的審查
節(jié) 公開不充分
第二節(jié) 實用性
第三節(jié) 修改超范圍
第四節(jié) 總 結
第四章 其他法條審查
節(jié) 權利要求應當清楚
第二節(jié) 權利要求應當得到說明書的支持
第三節(jié) 缺少必要技術特征
第四節(jié) 駁回時機
第五節(jié) 總 結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