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于供應鏈背景,銀行對融資企業(yè)的融資模式以企業(yè)的運營階段為切入點,分為采購階段的保兌倉融資、生產階段的存貨融資以及銷售階段的應收賬款融資三大模式。這三大模式環(huán)環(huán)相扣、互相滲透。
本書以供應鏈金融這三大融資模式作為研究對象,每種融資模式獨立為一章,分別總結歸納其中的爭議點,并主要通過引用分析人民法院和各省高級人民法院的案件裁判思路來介紹每種爭議點的應對策略。
在謀篇布局方面,本書以獨立的法律問題為切入點形成獨立的文章,通過分析供應鏈金融各參與主體的行為方式、糾紛發(fā)生的原因、法院對爭議的裁判觀點,將抽象的供應鏈金融的實際運作流程及其運作邏輯展示給讀者。
章 采購階段的保兌倉融資
一、無真實貿易背景的保兌倉交易應認定為借款和擔保合同關系
二、買方向賣方提供的反擔保的主債權如何認定?
三、賣方向買方發(fā)貨以收到銀行的發(fā)貨指示為條件
四、當事人實際履行與保兌倉協(xié)議約定不符,賣方還須擔保嗎?
五、賣方向買方轉讓銀行授信額度,賣方的擔保人是否為買方擔保?
六、保兌倉框架協(xié)議與各個專項協(xié)議之間的關系及合并審理規(guī)則
七、銀行在保兌倉交易中的注意義務與損失自負規(guī)則
八、銀行請求買方和賣方履行義務是否存在順序要求?
九、賣方承擔回購責任后是否享有對買方的追償權?
十、無真實貿易背景的銀行承兌匯票是否應該繼續(xù)兌付?
十一、偽造托盤企業(yè)印章截取貨物的,托盤企業(yè)的損失如何救濟?
十二、保兌倉交易中騙取票據承兌罪的行為及罪刑認定
十三、保兌倉交易國企人員濫用職權犯罪是如何實現(xiàn)的?
十四、保兌倉交易中的兩種典型刑事違法手段行為
十五、保兌倉交易特大票據詐騙案的詐騙方式及罪刑認定
十六、保兌倉交易中行為人如何實施了特大合同詐騙案?
十七、保兌倉交易涉嫌刑事犯罪時,民事案件是否應中止審理?
第二章 生產階段的存貨融資
一、質物真實性存疑且質物監(jiān)管人未盡妥善保管義務的,應擔何責?
二、質物自始不存在,金融機構的損失由誰承擔?
三、質權有效設立,質物監(jiān)管人的失職行為與其補充賠償責任
四、金融機構善意取得質權要符合哪些條件?
五、存貨融資中的虛假出質與重復質押問題
六、存貨質押中刑民交叉案件的審理程序和合同效力認定
七、輸出監(jiān)管模式中質權設立所需的交付條件
八、出質人強行出庫,監(jiān)管人不存在過錯的,不承擔違約責任
九、監(jiān)管人可否根據委托合同規(guī)定行使任意合同解除權?
十、動產抵押權與質權競存,以對抗效力產生的先后清償
十一、所有權保留交易中的質押監(jiān)管是非多
十二、監(jiān)管人在接收質物時承擔的是形式審查還是實質審查義務?
十三、同一批貨物上既有倉單質押又有存貨質押,質權人到底應該是誰?
十四、倉單項下貨物處于浮動狀態(tài),監(jiān)管人的義務有何不同?
十五、倉單收益權轉讓+倉單質押融資模式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十六、大宗商品交易所要為其指定交收倉庫的違規(guī)放貨行為買單!
十七、在間接占有的存貨上進行的重復質押,誰才是真正的質權人?
十八、電子倉單質押的效力及如何實現(xiàn)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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