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美國法學界靈魂人物霍姆斯在世期間審定出版的*論文集,由著名政治思想家拉斯基親自編選,所收文章26篇,發(fā)表時間的跨度超過三十年,展現(xiàn)出霍姆斯中晚年的全部思想精華,其中的《法律之道》堪稱美國法律史上引證率*、漢譯本*多的文章之一。此外,譯者在附錄中不僅譯出了*早提出“法律預測論”的書評以及單獨發(fā)表的《普通法》第12講,而且收錄了格雷、布蘭代斯、杜威、龐德、盧埃林、康特洛維茨等一流法學家的相關論文,以便讀者充分領略霍姆斯那代人開啟的思想轉向,以及這種思想轉向在后輩學者中衍生出的各種變化。
適讀人群 :大專院校法學專業(yè)師生、研究人員及相關知識愛好者 《法學論文集》一書的英文版于1920年出版,由英國著名政治思想家哈羅德??拉斯基親自編選,完稿后交給已近杖朝之年的霍姆斯審定,旨在全面反映霍姆斯發(fā)表《普通法》之后40年內的思想動向。其中的《法律之道》堪稱美國法律史上引證率*、漢譯本*多的文章之一。書中*后還以附錄形式收入多位法學大師對霍姆斯的評論文章,為讀者進一步了解、研究和解讀霍姆斯的法學思想提供了非常好的參考內容。
霍姆斯,是美國最負盛名的法學家之一,實用主義哲學共同創(chuàng)始人,美國現(xiàn)代言論自由原則的主要奠基人,曾提出“法律的生命在于經驗”這項經典命題,擔任聯(lián)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長達三十年,世稱“偉大的異議者”,是杜威、龐德、卡多佐、盧埃林、弗蘭克、波斯納等人法律思想的重要靈感來源。
譯者簡介:
姚遠,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中國法治現(xiàn)代化研究院副教授,國家司法文明協(xié)同創(chuàng)新中心成員,西南政法大學法哲學編譯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員。
序言
早期英格蘭衡平法(1885年)
我們的情人,法律(1885年)
法律職業(yè)( 1886年)
法學博士學位授予儀式上的演講(1886年)
法學院的功用(1886年)
代理關系(1891年)
特免、惡意和意圖(1894年)
史識與科學(1895年)
遺囑執(zhí)行人(1895年)
以律師為業(yè)(1896年)
在布朗大學畢業(yè)典禮上的演說(1897年)
法律之道(1897年)
法律解釋的理論(1899年)
科學中的法律與法律中的科學(1899年)
在波士頓律師協(xié)會宴會上的演說(1900年)
孟德斯鳩(1900年)
約翰??馬歇爾(1901年)
在西北大學法學院的致辭(1902年)
經濟原理( 1906年)
悼梅特蘭(1907年)
霍爾茲沃思筆下的英格蘭法(1909年)
《歐陸法律史概覽》導言(1912年)
法律與聯(lián)邦最高法院(1913年)
理想與懷疑(1915年)
評《布萊克頓論英格蘭的法律與習慣》(1915年)
自然法(1918年)
附錄一 評波洛克的《法律與命令》 霍姆斯
附錄二 《普通法》第 12講 霍姆斯
附錄三 法理學中的若干定義和問題 格雷
附錄四 活法 布蘭代斯
附錄五 我的法哲學 杜威
附錄六 法社會學與社會學法學 龐德
附錄七 何謂普通法 龐德
附錄八 我的法哲學 盧埃林
附錄九 對美國法律現(xiàn)實主義的理性主義批判 康特洛維茨
譯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