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論》 分上下兩篇,融“破”和“立”為一體,以其與經(jīng)驗主義相區(qū)別的理性主義精神,奠定了現(xiàn)代西方自然法哲學的基調(diào)。在《政府論》上篇中,洛克以嚴密的邏輯,集中駁斥了代表當時王權(quán)利益的菲爾默關(guān)于君權(quán)神授和王位世襲的主張。在國家起源的問題上,洛克解釋了一種世俗的國家起源學說,提出分權(quán)說和議會權(quán)力至上,主張國王在議會之下的立憲君主制。洛克在書中所提出的個人權(quán)利不可讓渡、私有財產(chǎn)神圣不可侵犯、分權(quán)和議會政體等原則,不僅成了英國現(xiàn)代政體的基礎(chǔ),而且也成了其他資產(chǎn)階級國家的體制基礎(chǔ)。
適讀人群 :政治哲學研究者及愛好者,高校人文社科專業(yè)師生等 1.作者約翰*洛克是從17世紀至今最重要的英國哲學家、啟蒙思想家之一,享有“英國憲政思想奠基人”的美譽。
2.政府論》是約翰*洛克關(guān)于政治哲學的首部系統(tǒng)性著作,約翰*洛克在本書中保留了他一貫簡潔而嚴密的論證風格,這使得本書的闡釋與分析幾乎無可挑剔,讓其中的政治哲學之美達到了精妙的高度。
3.《政府論》不僅使洛克成為古典自由主義思想的集大成者,而且對于后世的現(xiàn)實政治也產(chǎn)生了深遠的影響,被視為“英國資產(chǎn)階級革命的先聲”。
自序
讀者朋友,您現(xiàn)在看到的這本書是《政府論》的開頭和結(jié)尾部分。至于本該出現(xiàn)在中間部分、篇幅遠大于此的內(nèi)容,其遭遇如何,繼續(xù)追究已毫無意義。我希望,幸存的這些篇章足以幫助我們偉大的秩序恢復者威廉國王榮登王位。我希望,在人民的支持下,我們的國王能充分行使他的王權(quán);在一切合法政府的代表中,在基督教國家的所有國王中,他將獲得人民最廣泛、最堅定的支持。我希望,這些篇章能夠讓世人看到英格蘭人民熱愛和捍衛(wèi)正義與自然權(quán)利的決心,看到他們把處于奴役和毀滅邊緣的國家拯救回來的正義之舉。如果僅靠這些篇章就能實現(xiàn)上述目標,那么,那些遺失的篇章就算不上多大的損失,讀者們也不會因此悵然若失。我既沒有時間也不想再大費周折去重新梳理羅伯特·菲爾默爵士著作中那些隱晦、復雜的表述,以填補關(guān)于我對他回應的遺漏部分。國王陛下,以及我們的整個國家,已經(jīng)徹底駁斥了他的假設(shè)。我想,今后再也不會有人自信滿滿地反對我們共同的安全秩序,重新?lián)碜o奴隸制度,也不會有人被隱藏在流行風格和浮文巧語下的自相矛盾的說法所蒙蔽了。誰若不厭其煩,在我的這些篇章尚未觸及的地方,努力剝?nèi)チ_伯特·菲爾默爵士文章的華麗外衣,使他諱莫如深的表述變得簡單明了,然后再將其前后對照,他會欣喜地發(fā)現(xiàn),這絕對是羅織廢話的佳作。如果他認為檢查羅伯特·菲爾默爵士的通篇文章并無必要,那他可以只拿其論篡奪的章節(jié)做個試驗,全力以赴,看看能否將羅伯特·菲爾默爵士的文章整理得通俗易懂、前后一致或合乎常理。若不是近年來布道者公開承認他的學說,并將其奉為當代神學,我本不該如此直白地評論一位紳士,何況他早已沒有辯駁的機會了。那些妄自尊大者,已經(jīng)嚴重誤導了其他人,他們有必要向我們公開說明其倡導的先祖論的權(quán)威是什么,并說明其如此盲目追隨的究竟是什么人物。然后,他們要么收回并徹底否定原先那些依據(jù)荒謬的觀點,要么就努力論證那些被他們當作福音并大肆宣傳的原則。盡管除了英國的王公大臣,他們找不出更好的作者。我本不該著書反對羅伯特·菲爾默爵士的,也不該深挖他的錯誤、他的自相矛盾以及證據(jù)匱乏(而他一直驕傲地宣稱自己的論證完全以《圣經(jīng)》為依據(jù))。可既然我們當中有人對他的著作和學說如此推崇擁護,那么作為一種不同的聲音,我對一個已逝的對手的批判也應該無可厚非。他們太過狂熱,因此,即便我對他的評論只是稍顯凌厲,我也不敢奢望他們會放過我。我希望,他們不論在哪里觸犯了真理和公眾,都能隨時予以糾正,并深刻地認識到,對國王和人民造成的最大傷害,莫過于肆意傳播對政府的錯誤解讀。因此,不論何時,都不應拿宗教當借口。如果有人出于真理性的認識而駁斥我的假設(shè),我向他保證,鑒于公平,我會放棄我的錯誤觀點,或?qū)λ睦Щ笞龀鼋獯稹5撬仨氂涀∫韵聝牲c: 第一,對我文章中的某些表述或一些細枝末節(jié)的吹毛求疵不算是對我的著作的駁斥。 第二,我不會把那些無中生有的指責看作辯論,更不屑于去關(guān)注,盡管我相信,對于那些確實心懷疑惑且能明示其疑惑證據(jù)的人,我一定會給他們滿意的答復。
好好了,話不多說,相信是非定會明辨。
作者簡介:
約翰*洛克(1632-1704年),英國哲學家、啟蒙思想家。1646年,他在威斯敏斯特學校接受嚴格的古典文學訓練,1652年,他入讀牛津大學,1658年獲碩士學位。洛克深受笛卡爾哲學思想的影響,開創(chuàng)了英國哲學的經(jīng)驗主義傳統(tǒng),同時他也是第一個提出人的自然權(quán)利的哲學家。他的思想不僅對孟德斯鳩、伏爾泰、盧梭等影響巨大,而且在美國獨立宣言里也光彩閃耀。他的重要著作有《政府論》《論宗教寬容》《人類理解論》《基督教的合理性》等。
譯者簡介:
雪也,原名耿麗,女,生于1982年,山東萊蕪人,徐州師范大學文學學士。翻譯作品有《鳥的天空》等。
譯者序 / 1自序 / 3 導讀 / 5上篇 / 1第一章 導論 (2)第二章 論父權(quán)和王權(quán) (6)第三章 論亞當由于被神所創(chuàng)造而享有主權(quán) (14)第四章 論亞當由于神的賜予而享有主權(quán) (20)第五章 論亞當因夏娃對他的從屬而享有主權(quán) (38)第六章 論亞當因父親的身份而享有王權(quán) (44)第七章 論父權(quán)和財產(chǎn)權(quán)共同作為主權(quán)的根源 (63)第八章 論亞當?shù)淖罡呔鳈?quán)力的轉(zhuǎn)移 (69)第九章 論從亞當那里繼承來的君主制 (72)第十章 論亞當君權(quán)的繼承人 (88)第十一章 誰是亞當?shù)睦^承人 (91)下篇 / 141第一章 導論 (142)第二章 論自然狀態(tài) (144)第三章 論戰(zhàn)爭狀態(tài) (152)第四章 論奴役 (156)第五章 論財產(chǎn)權(quán) (158)第六章 論父權(quán) (175)第七章 論政治社會或公民社會 (191)第八章 論政治社會的起源 (203)第九章 論政治社會和政府的目的 (221)第十章 論國家的形式 (226)第十一章 論立法權(quán)的范圍 (228)第十二章 論國家的立法權(quán)、執(zhí)行權(quán)和對外權(quán) (235)第十三章 論國家權(quán)力的統(tǒng)屬 (238)第十四章 論特權(quán) (245)第十五章 論父權(quán)、政治權(quán)力和專制權(quán)力 (251)第十六章 論征服 (255)第十七章 論篡奪 (269)第十八章 論暴政 (271)第十九章 論政府的解體 (279) 附錄 / 303洛克生平大事年表 (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