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庭堅,字魯直,自號山谷道人,與蘇軾并稱“蘇黃”。他與張耒、晁補之、秦觀并稱為“蘇門四學士”。
黃庭堅散文的重心已從軍國大事、治世方略等重大主題轉向文人生活的私人領域,展現(xiàn)文人在讀書修身、作文從世、游山玩水、參禪悟道、品鑒名物、事親交游、進退出處、聚散晤對等方面的體悟感受,隨感而發(fā),涉筆成趣。
山谷文中每有生動的人物描寫,散見于各體文中,如《小山集序》之寫晏幾道的天真癡絕,《跋東坡字后》之傳蘇軾的率性放達,《董隱子傳》之述主人公的“狂而不悖”,《龐安常〈傷寒論〉后序》之敘龐氏的任俠仗義;還有其墓志碑銘中寫傳主的勤政愛民等高行尚義,無不服務于凸顯高尚的人格境界。山谷文中還有眾多題寫器物的作品,尤其是關乎文人生活的筆、墨、紙、硯及酒、金、藥、果等類事物的小品,都體現(xiàn)出文人的雅趣。
與蘇軾亦師亦友,講道論藝,酬唱贈答,切磋詩文,鑒書賞畫。蘇黃情義,萬代流芳。
他的小品文篇幅短小精悍,語言潔凈曉暢,深婉而淡遠,含蓄而舒朗。
他的小品文是詩化的散文,是其“詩意地棲息”的人生之真實寫照。
他的散文小品直追蘇軾, 充滿了禪氣。
前 言
黃庭堅,字魯直,自號山谷道人,晚號涪翁,宋洪州分寧(今江西修水)人。在中國文化史上,黃庭堅是在多方面卓有建樹的文化巨匠之一。他在詩、詞、文、書法等領域皆有高超的造詣。他的詩開創(chuàng)了宋代的“江西詩派”,書法名列“宋四家”之一,與另一位大師蘇軾并稱“蘇黃”。雖然有此殊榮,但他的一生卻是在黨爭和貶謫中度過的。
他生于仁宗慶歷五年(1045),早年在家鄉(xiāng)優(yōu)游林泉,養(yǎng)成了清高耿介的品格,對此他終生持守不渝。治平四年(1067)登進士第,先后任汝州葉縣尉、北京國子監(jiān)教授。在北京大名府時與蘇軾訂交,從此畢生以師禮事之,成就了一段千古佳話。此后又曾知吉州太和縣,監(jiān)德州德平鎮(zhèn)。庭堅出任地方官正值王安石新法在各地推行之時,他對官府的橫征暴斂持強烈批評態(tài)度,在詩歌作品中多有反映。元豐八年(1085)神宗去世,哲宗繼位,太皇太后高氏聽政,改號“元祐”,起用反變法人士,史稱“元祐更化”。蘇軾、黃庭堅等知名文人受到薦拔,入京供職。庭堅以校書郎召,入史館參與校定《資治通鑒》,撰修《神宗實錄》,與諸文士共奉蘇軾為文壇宗主,交游唱和,度過了他們生平中唯一的一段黃金歲月。他與張耒、晁補之、秦觀并稱為“蘇門四學士”,又與陳師道、李廌合稱為“蘇門六君子”。元祐八年(1093)高太后去世,哲宗親政,政局丕變,庭堅因參與修史獲罪,貶為涪州別駕、黔州安置。紹圣二年(1095)四月到黔州,元符元年(1098)春,為避外兄張向之嫌又移戎州,直至元符三年。此年徽宗繼位,庭堅得赦,十二月離戎東歸,流寓江陵。崇寧元年(1102)政局又變,元祐黨人遭全面整肅,庭堅也因為撰寫《承天院塔記》而被誣為“幸災謗國”,于崇寧二年“除名編管宜州”,最終于崇寧四年卒于宜州,享年六十一歲。
要理解黃庭堅的文學藝術成就,必須把握其哲學倫理思想。如果說后者是植物的根和莖,那么文學藝術就是其枝葉和花朵。在儒道佛三家思想趨于融合的時代語境下,黃庭堅以其獨特的方式構建起他的人生哲學。簡言之,就是以儒家的道德倫理思想為本,吸收佛道隨緣任運、適性逍遙的處世態(tài)度,表現(xiàn)為內剛外和的人格境界。黃庭堅的詩學觀、藝術論都可以追溯到他的這一人生思想,他所標舉的藝事的最高境界“韻”,其實質就是這一“不俗”的人格境界。
作為一本黃庭堅的散文選集,理應對他的散文特色與成就作一些介紹和闡述。山谷的文名為其詩名所掩,所以后來者多關注其詩歌與詩學。其實他的散文成就也是卓然可觀的。近年來關于山谷散文的研究成果也呈扶搖直上之勢,尤其臺灣學者蓋琦紓的專著《黃庭堅的散文藝術》更是一部集大成之作。
從中國古代文章發(fā)展演變的歷史來考察,韓柳的古文對傳統(tǒng)的駢文是一變,蘇黃的小品對古文又是一變,在文章發(fā)展史上實具里程碑的意義。在唐代古文的寫作中,主流仍是關乎國事政經的策、論、傳、記之類的文章,正如葉適所言“韓愈以來,相承以碑、志、序、記為文章大典冊”(《習學記言》卷四十九),而非主流的邊緣化作品則被歸為“雜著”。及至蘇軾,在其典重宏大的文章之外,已頗著力于隨筆、小品之類的寫作,擴展了雜著的陣容;而山谷在乃師的基礎上更有開疆拓土之功,成就了雜著的蔚然大觀。據(jù)統(tǒng)計,山谷散文今存兩千八百余篇,體裁近二十種,其中策問、論體各僅三篇,而書信多達一千二百篇,題跋六百余篇,占了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概言之,小品隨筆成了山谷散文的主體,或曰他將散文寫作小品化了。
這種散文的小品化集中表現(xiàn)為對傳統(tǒng)文體的修正與改造,即不循文體的常規(guī)來寫作,宋人稱之為“破體”,今人所謂“跨界”差可擬之。有論者指出晚明小品“處在一種流動的狀態(tài)之中,在舊有的文類名目之下,作者可能嘗試新的形式與內容相結合,而產生相互包容、重疊的現(xiàn)象”(曹淑娟《晚明性靈小品研究》)。其實早在宋代黃庭堅就已進行這樣的嘗試了。他試圖打破某些文體的畛域,注入新的內涵,形成新的風格。如論說體本是散文中的重要門類,向以政論、史論等高文大典為主體。山谷散文中也有以“論”為題的作品,但鮮有策論、奏議之類的廟堂文章,轉而多寫日常起居、談藝論文、治學修身、品鑒人物等主題,與題跋文幾乎合流。鑒于此,其甥洪炎為他編文集時就不設“論”體,表明山谷之論與一般的論體文異趣,他自己也明言“至于議論文字,今日乃當付之少游及晁、張、無己”(《與秦少章覯書》),非其所長。至于其他文體,山谷也多有破體的嘗試,于此不贅。
要之,黃庭堅散文的重心已從軍國大事、治世方略等重大主題轉向文人生活的私人領域,展現(xiàn)他們(包括創(chuàng)作者主體)在讀書修身、作文從世、游山玩水、參禪悟道、品鑒名物、事親交游、進退出處、聚散晤對等方面的體悟感受,隨感而發(fā),涉筆成趣,脫略格套,在講究章法典則的古文之外別成一格!焦壬⑽牡男∑肺霓D向實與其詩學轉型異曲同工。值得注意的是,山谷在貶謫之后詩作明顯減少,更多地傾注精力于小品文的寫作,有學者指出“山谷游記、行記、題記幾乎皆作于他晚年貶謫期間”(陳善巧《黃庭堅入蜀及蜀中創(chuàng)作研究》)?梢哉f,山谷的文就是其詩的境界的延伸。
山谷的游記純以記敘手法紀行,不涉議論,也不濡染憂懷世情,但內在卻充盈了豐厚的道德精神。山谷文中的這些主題類型均可與其詩境對應。要之,無論是抒懷論藝,還是寫人品物,它們都指向了表現(xiàn)人格境界的同一個主題。這種人格境界既有仁者風范,又有超越之致,甚至有俠義之風。這種境界表現(xiàn)在文學風格上就是一種平淡簡遠的韻致,也就是山谷反復致意的藝事的最高境界“韻”。自山谷標舉“韻”以來,它日益成為士人企慕的標的,其弟子范溫更以一千五百余字的長文闡釋之(見《潛溪詩眼》),揭示出它以簡淡悠遠的風格表現(xiàn)道德人格的含義,故他最后將審美風格意義上的韻推及人格風范,歸結為“有余之韻”。范氏此論正說明了山谷之“韻”的底蘊即是其所介的“不俗”人格,是其詩和散文共同企求的境界。質言之,山谷的文就是詩化的散文,是其“詩意地棲息”的人生之真實寫照。
如果說山谷的散文以破體為創(chuàng)辟的話,其中也不乏所謂“尊體”,即傳承古法的成分。對于這兩個方面,他都曾有所論說,體現(xiàn)了他的理論與創(chuàng)作中對立統(tǒng)一的辯證法思想。值得關注的是山谷對賦體的傳承。他曾自言:“心醉于詩與楚辭,似若有得!保ā杜c秦少章覯書》)對于辭賦的寫作他不無自負,其作品的成就確也不俗。《文心雕龍·雜文》揭示出辭賦家開創(chuàng)了三種文體,分別為宋玉之“對問”,枚乘之“七體”及揚雄之“連珠”。此三體不僅為辭賦家所用,也影響到古文家的寫作!焦扔捎趯W識淵博,腹笥豐厚,故在文中驅遣典故,貼切達意,增強了言說的權威性和聯(lián)想性;更有甚者,則將典故別作新解,另出新意,誠如其詩論中所云“奪胎換骨”“點鐵成金”。為了體現(xiàn)山谷文的這一寫作特點,本書也適當收錄了他的一些辭賦作品,其散體的序文本身就是一篇篇佳構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