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司法領域中的女性參與》分為四部分,內容包括“刑事司法領域中的女性參與”項目S省CH市調研報告;就業(yè)平等保護的有效路徑;“刑事司法領域中的女性參與”的研究方法及今后的研究方向等。
調研報告
“刑事司法領域中的女性參與”項目S省CH市調研報告
“刑事司法領域中的女性參與”項目SH省、N省調研報告
“刑事司法領域中的女性參與”項目北京市某區(qū)檢察院調研報告
“刑事司法領域中的女性參與”項目H省P縣調研報告
“刑事司法領域中的女性參與”項目H省X縣公安局調研報告
“刑事司法領域中的女性參與”項目某律師事務所調研報告
論文
簡析主要國家和地區(qū)兩性就業(yè)平等法律探索我國兩性就業(yè)平等保護的有效路徑
“刑事司法領域中的女性參與”的研究方法及今后的研究方向
淺談社會轉型期下的刑事政策與女性刑事法官
關于我國法院、檢察院招考職位設置的性別分析
中國性別問題及其法律的新發(fā)展
國內外性別平等法律及國際文件摘錄
聯(lián)合國文件
聯(lián)合國憲章(節(jié)選)
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節(jié)選)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1958年消除就業(yè)和職業(yè)歧視公約
我國大陸及港澳臺地區(qū)
一、大陸地區(qū)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節(jié)選)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節(jié)選)
二、中國香港
香港第480章性別歧視條例(節(jié)選)
三、中國澳門
澳門第52/95/M號法令
澳門第4/98/M號法律:就業(yè)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
四、中國臺灣
臺灣“兩性工作平等法”
臺灣“兩性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兩性工作平等委員會設置要點
“兩性工作平等申訴審議處理辦法
“兩性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
其他有代表性的國家及地區(qū)
一、英國
英國1975年性別歧視法(節(jié)選)
二、美國
1964年民權法案第七章——平等就業(yè)機會(節(jié)選)
三、日本
日本男女雇傭機會均等法(1985)(節(jié)選)
四、歐盟
條約
指令
附錄
中國法官協(xié)會性別分布
各級人民法院現(xiàn)任領導班子性別構成匯總
各級人民檢察院現(xiàn)任領導班子性別構成匯總
1.在第1條,應加入下列條款:“1.a各成員國在第1款規(guī)定的領域內制定和實施法律、條例、行政規(guī)定、政策和活動時應積極將男女平等的目標考慮在內!2.第2條應被下列條款取代:“第2條1.對于下列條款,平等待遇原則,是指不得存在任何基于性別的直接或間接歧視,特別是基于婚姻或家庭狀況的歧視。2.對于本指令,適用下列定義:(1)直接歧視:因為性別的緣故,某人得到的待遇比他人在類似情況下得到的、已經得到的或者將要得到的待遇差;
(2)間接歧視:一個表面上看起來中立的條款、標準或做法,將使某一性別的人相較于另一性別的人而言,處于特定的不利地位,除非該條款、標準或做法通過合法的目的被證明在客觀上是合理的,并且為實現(xiàn)該目的的方法是適當?shù)暮捅匾模?br> (3)騷擾:出于侵犯某人的尊嚴以及制造一種恐嚇的、敵對的、有辱人格的、羞辱性的、或者冒犯的環(huán)境的目的或者效果,而實施的與該人的性別有關的令人厭煩的行為;
(4)性騷擾:出于侵犯某人的尊嚴,尤其是制造一種恐嚇的、敵對的、有辱人格的、羞辱性的、或者冒犯的環(huán)境的目的或者效果,而實施的任何形式的不必要的語言、非語言或身體的與性別有關的行為。
3.本指令中規(guī)定的騷擾和性騷擾應被認為是基于性別的歧視,因此應被禁止。
一個人對該行為的拒絕或屈從,不得被用作影響該人的決策的依據(jù)。
4.對基于性別的歧視進行的指示,應被認為是本指令規(guī)定的歧視。
5.各成員國應根據(jù)各國法律、集體協(xié)議或實踐,鼓勵雇主和其他對獲得職業(yè)培訓負責的人采取措施防止各種形式的性別歧視,特別是防止工作場所的騷擾和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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