瀾滄江—湄公河次區(qū)域防災減災機制與區(qū)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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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呂愛鋒 著
- 出版時間:2020/7/1
- ISBN:9787550927872
- 出 版 社:黃河水利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X4
- 頁碼:93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1
- 開本:32開
湄公河流域是全球自然災害頻繁、損失嚴重的地區(qū)之一。知名智庫“德國監(jiān)測”發(fā)表的《2014全球氣候風險指數(shù)》報告顯示,在全球受氣候影響的10個國家中,有3個國家處在瀾滄江-湄公河次區(qū)域,即緬甸、越南和泰國。2015-2016年,越南和柬埔寨經(jīng)歷了歷史強厄爾尼諾事件,遭遇百年大旱,湄公河的水位落到1926年以來的低水平。2015年7月,進入雨季的東南亞又大量降雨,在緬甸、越南等國引發(fā)了洪災。緬甸和越南等國相對脆弱的基礎設施和減災體系建設,也客觀上進一步加大了自然災害造成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為了應對自然災害的影響,瀾滄江-湄公河流域的中國、越南、泰國、老撾、緬甸、柬埔寨等國均積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完善災害管理機制、提升災害管理能力,具體包括出臺一系列相關法律和規(guī)劃進行頂層設計,同時積極加強組織建設,提升政府機構的減災、備災、應災能力,加強各組織部門以及國際機構的協(xié)調溝通,積極提升基層社區(qū)的災害應對意識和能力,組織相關教育和培訓提升民眾和組織的備災、應災意識和能力,建立災害預警體系等。
湄公河流域是全球自然災害最頻繁、損失最嚴重的地區(qū)之一。知名智庫“德國監(jiān)測”發(fā)表的《2014全球氣候風險指數(shù)》報告顯示,在全球最受氣候影響的10個國家中,有3個國家處在瀾滄江一湄公河次區(qū)域,即緬甸、越南和泰國。2015-2016年,越南和柬埔寨經(jīng)歷了歷史最強厄爾尼諾事件,遭遇百年大旱,湄公河的水位落到1926年以來的最低水平。2015年7月,進入雨季的東南亞又大量降雨,在緬甸、越南等國引發(fā)了洪災。緬甸和越南等國相對脆弱的基礎設施和減災體系建設,也客觀上進一步加大了自然災害造成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為了應對自然災害的影響,瀾滄江一湄公河流域的中國、越南、泰國、老撾、緬甸、柬埔寨等國均積極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完善災害管理機制、提升災害管理能力,具體包括出臺一系列相關法律和規(guī)劃進行頂層設計,同時積極加強組織建設,提升政府機構的減災、備災、應災能力,加強各組織部門以及國際機構的協(xié)調溝通,積極提升基層社區(qū)的災害應對意識和能力,組織相關教育和培訓提升民眾和組織的備災、應災意識和能力,建立災害預警體系等。
2005年1月,聯(lián)合國在世界減災大會通過的《2005-2015年兵庫行動綱領:加強國家和社區(qū)的抗災能力》(簡稱《兵庫行動綱領》)中確立了協(xié)調人道主義救災援助、交流研究結果與經(jīng)驗教訓、轉讓減災知識與技術、促進減災框架與氣候框架掛鉤等重點領域,為2005-2015年全球減災工作確立了戰(zhàn)略目標和5個行動重點。這些重點分別是:①確保減災成為各國政府和地方政府部門工作重心之一;②識別、評估和監(jiān)測災害風險,增強早期預警能力;③利用知識、創(chuàng)新和教育在各級機構中培養(yǎng)安全和抗災意識,在各個層面上營造注重安全和抗災的文化;④減少潛在的災害危險因素;⑤增強準備能力,確保對災害做出有效反應!侗鴰煨浴泛汀侗鴰煨袆涌蚣堋窂娬{必須在一切層面,包括從個人到國際一級,培養(yǎng)防災抗災的氛圍,并推動制定與之相關的、屬于必要投資性質的災前戰(zhàn)略,通過降低社會的脆弱度緩解各種危害帶來的苦難。必須進一步加強國家和社區(qū)的抗災能力,建立以人為本的預警系統(tǒng),開展風險評估、教育和采取其他主動積極的、綜合全面的、顧及多種危害和吸收多部門參與的活動,減少未來的風險和降低脆弱度。近十年來湄公河流域國家的災害管理體系建設基本都是建立在《兵庫行動綱領》的基礎上的,因此流域各國的災害管理體制和措施都有著較為類似的內容和方向,也基本和《兵庫行動綱領》的主要內容和方向一致。
由于湄公河流域的多個國家經(jīng)濟發(fā)展水平較低,在提升災害管理能力方面面臨著資源的嚴重緊缺和不足,因此流域相關各國也都積極進行區(qū)域和國際合作,聯(lián)合國、世界銀行、美國、日本、中國等諸多國家和組織也都積極參與了流域各國的減災合作。合作項目既包括協(xié)助推動基層社區(qū)災害管理能力提升、預警體系的合作支持、災害管理相關教育和培訓等非工程方面的內容,也包括相關基礎設施建設等工程方面的內容。
盡管流域相關國家在防災減災機制建設和能力準備方面做了大量努力,但防災減災能力嚴重不足仍然是該地區(qū)非傳統(tǒng)安全領域面臨的主要威脅之一。因此,我國在湄公河流域的減災合作方面還有很大的空間。在合作方式上,要加強社會多方面的合作,既包括政府層面的合作,也包括民間層面的合作;在合作內容上,除了傳統(tǒng)上的工程項目,也積極加大教育培訓、技術支持、基層社區(qū)管理等非工程項目上的;在融資合作上,積極開拓新的融資途徑,減輕政府財政壓力,如爭取其他國家的援助,利用眾籌、眾包分擔資金壓力,與有實力、具發(fā)展眼光的企業(yè)合作等。
前言
1 區(qū)域概況
1.1 受災概況
1.2 區(qū)域合作情況
2 瀾滄江-湄公河流域六國災害管理體制機制研究
2.1 中 國
2.2 越南
2.3 泰國
2.4 老撾
2.5 緬甸
2.6 柬埔寨
2.7 六國防災減災機制對比分析
3 瀾滄江-湄公河流域防災減災國際合作現(xiàn)狀研究
3.1 世界銀行
3.2 聯(lián)合國
3.3 亞洲開發(fā)銀行
3.4 東盟
3.5 美國
3.6 日本
3.7 印度
3.8 韓國
3.9 荷蘭
3.10 湄公河委員會
3.11 其他微觀層面的資助計劃
4 瀾滄江-湄公河流域開展防災減災合作問題的評述與建議
4.1 當前湄公河流域防災減災合作的特征
4.2 加強中國在湄公河流域防災減災合作的必要性
4.3 關于中國開展瀾滄江-湄公河流域防災減災
合作的建議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