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學前教育財政制度研究》首先從理論上明確了學前教育的作用與地位,澄清政府應不應該干預學前教育以及如何干預的問題。結合2013-2015年對湖北、廣東、安徽、云南、貴州五省的實地調研情況,對學前教育財政制度在基層的運行現(xiàn)狀進行分析。依據(jù)C.本森提出的教育財政充足性、效率性和公平性三原則,利用實證分析方法評價現(xiàn)行學前教育財政制度運行績效,總結其存在的問題,并深入探討了問題的成因。在對發(fā)達國家學前教育財政制度安排進行歸納和借鑒的基礎上,構建與我國財政體制改革相適應的事權劃分清晰,政府與市場以及各級政府成本分擔合理的學前教育財政制度。
學前教育作為基礎教育的起始階段,其重要性已經(jīng)為世界各國普遍認同,大多數(shù)國家均將其納入公共服務體系,構建以政府為主導的學前教育財政保障機制。然而,由于認識不到位,我國學前教育長期以來并未得到應有的重視,公益性被弱化,政府投入嚴重不足,學前教育供求失衡,導致“入園難”“入園貴”問題凸顯。這些問題引起了政府的高度重視,2010年以來中央財政投入了大量資金支持學前教育的發(fā)展,使“入園難”“入園貴”問題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但要從根本上解決學前教育領域的諸多問題,急需對現(xiàn)行學前教育財政制度進行重構,建立政府間事權劃分清晰,政府與市場以及各級政府支出責任明確的學前教育財政保障制度,從而真正把學前教育納入公共服務體系。理論上,學前教育到底有什么樣的作用?其在整個教育體系中究竟處于什么地位?學前教育的投資責任是否應該由政府承擔?如果需要政府介入,在多級政府組織中,政府應如何介入?從實踐層面上看,各級政府究竟在學前教育發(fā)展中應承擔何種責任?采取什么樣的形式承擔?普惠性學前教育機構運營成本如何測算?政府和家庭以及各級政府如何分擔比較合理?這些問題急需通過更為深入的研究予以澄清和解決。
針對上述問題,本書首先從理論上明確了學前教育的作用與地位,澄清政府應不應該干預學前教育以及如何干預的問題。結合2013~2015年對湖北、廣東、安徽、云南、貴州五省的實地調研情況,對學前教育財政制度在基層的運行現(xiàn)狀進行分析。依據(jù)本森(Benson)提出的教育財政充足性、效率性和公平性三原則,利用實證分析方法評價現(xiàn)行學前教育財政制度運行績效,總結其存在的問題,并深入探討了問題的成因。在對發(fā)達國家學前教育財政制度安排進行歸納和借鑒的基礎上,構建與我國財政體制改革相適應的事權劃分清晰,政府與市場以及各級政府成本分擔合理的學前教育財政制度。主要研究內容與成果概述如下:
一是政府干預學前教育的理論分析。從理論上不失一般性的澄清學前教育對人的成長和后續(xù)學習階段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是一種具有較高收益的人力資本投資,理應作為一個獨立的教育階段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由于學前教育具有正外部性,學前教育領域存在規(guī)模不經(jīng)濟與信息不對稱,完全依靠市場供給存在效率與公平缺失,因此政府應進行干預。具體到政府介入學前教育的程度及其有效介入的方式,按照財政分權理論,學前教育作為地方性公共物品,由地方政府提供更能夠發(fā)揮信息與管理優(yōu)勢。但學前教育收益又具有空間外溢性,完全由地方政府提供會造成福利損失,故應由中央政府介入矯正其空間外部性。地方政府作為學前教育事權的主要承擔者,相應的也是學前教育支出的責任主體,但并非地方政府投入的學前教育經(jīng)費均來自本級自有財力,否則可能導致學前教育投入不足以及地方政府行為扭曲等問題。因此,應將地方政府作為學前教育的主要管理責任主體,結合受益原則與能力原則劃分各級政府的支出責任,上級政府通過轉移支付矯正學前教育收益的空間外部性。
徐曉,1980年11月出生,河南南陽人,博士,河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講師,主要從事財稅政策、教育經(jīng)濟等領域的研究,曾在《財經(jīng)理論與實踐》、《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學報》、《教育學術月刊》等雜志發(fā)表學術論文多篇,參與完成多項國家與省部級課題。
第一章 導論
第二章 政府干預學前教育的理論分析
第一節(jié) 學前教育的作用與地位
第二節(jié) 政府干預學前教育的依據(jù)
第三節(jié) 學前教育發(fā)展責任在各級政府間的合理劃分
第三章 我國學前教育供給模式與財政制度的演變
第一節(jié) 計劃經(jīng)濟下學前教育供給模式與財政制度
第二節(jié) 經(jīng)濟體制轉型中學前教育市場化改革及其后果
第四章 我國現(xiàn)行學前教育財政制度安排及特點
第一節(jié) 我國學前教育財政政策的新調整
第二節(jié) 我國學前教育事權的劃分現(xiàn)狀
第三節(jié) 學前教育支出責任劃分現(xiàn)狀
第四節(jié) 我國現(xiàn)行學前教育財政制度的特點
第五章 我國現(xiàn)行學前教育財政制度運行績效及問題
第一節(jié) 學前教育財政投入充足性評價
第二節(jié) 學前教育財政資源配置的公平性評價
第三節(jié) 學前教育財政資金使用效率評價
第四節(jié) 現(xiàn)行學前教育財政制度存在的問題
第六章 我國現(xiàn)行學前教育財政制度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第一節(jié) 學前教育財政投入不足的成因
第二節(jié) 學前教育財政資源分布不均衡的成因
第三節(jié) 學前教育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偏低的成因
第七章 美國與日本學前教育財政制度安排與啟示
第一節(jié) 美國學前教育財政制度安排
第二節(jié) 日本學前教育財政制度安排
第三節(jié) 美國與日本學前教育財政制度的共性與啟示
第八章 公共財政框架下我國學前教育財政制度的重構
第一節(jié) 我國學前教育財政制度改革的整體思路
第二節(jié) 公共財政框架下我國學前教育事權的合理劃分
第三節(jié) 公共財政框架下我國學前教育成本分擔機制的構建
第四節(jié) 相關配套措施
參考文獻
附錄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