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穿《哲學研究》的四大主題是:有意義的語句是名字的組合;凡是能說的就能說清楚;意義和理解是伴隨著會話和書寫的心理過程;我們可以獨立于周圍發(fā)生的事情來談論、思考自己內(nèi)在的感覺狀態(tài)。我在這里簡要概述一下維特根斯坦對每個觀點的處理。
我們已經(jīng)看到,維特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中認為,思想通過組合出現(xiàn)在其中的名字來描繪可能情形。在《哲學研究》中,他推翻了這種觀點——不是直接地,而是通過攻擊一種更加廣泛的癥候群(這種觀點只不過是癥狀之一)。那種癥候群可以被叫作奧古斯丁式的意義概念,因為維特根斯坦在《哲學研究》開頭引用了奧古斯丁的一段話來說明它的特點。他接下來就攻擊了那些觀點。也許其中最重要的假設——它也是《邏輯哲學論》的基礎——是:只存在唯一的語言意義現(xiàn)象,而且這要求唯一的理論解釋。我們將在下一章的第1節(jié)討論他對這種奧古斯丁式觀點(以及相關觀點)的攻擊。
各種語言有可能并不都屬于一個模式,而是共同形成一個“家族”,其中不同的語言活動兩兩之間具有不同的相似性。這樣的話,“語言”就會是一個家族相似(family resemblance)的概念!暗绱艘粊,說某個東西是語言就是語焉不詳!”但是誰說每句話都可以甚至應該表達確定的意思呢?《邏輯哲學論》堅持認為每個句子都說了準確的東西——這樣它在每種可能情形中的真假都是確定的,否則它就根本不表達任何思想。而維特根斯坦在這里則力圖證明——我們將在下一章的第2節(jié)看到——那是對語言和思想的一種狹隘理解,不足以解釋我們大部分9實際的對話、寫作和思考。語言表面上的粗陋并不能隱藏絕對準確的思想,其內(nèi)容有待哲學來發(fā)掘,而且哲學其實也不是要發(fā)掘什么。我們會通過對哲學事業(yè)的這種圖景做一個簡短的討論來結(jié)束第2節(jié)。
“沒有什么隱藏的東西”:維特根斯坦在《哲學研究》中試圖證明,賦予詞語意義的不是我們的語言中隱藏的幾個簡單符號和復雜的世界中隱藏的幾個簡單對象之間的某種關系,而是我們對這些實際語言的詞語的公開使用。不過乍看之下這似乎是錯的,因為乍看起來,似乎詞語的有意義地使用肯定有隱藏的心理過程相伴,否則,我們怎么把我們的會話和一段毫無意義的(假設是高度結(jié)構(gòu)化的)聲音模式相區(qū)別呢?而且,當你第一次理解一個詞語時,似乎你當時腦海里的想法才是它的意義,而不是從那次以后你如何使用那個詞,否則,前者怎么指導后者呢?維特根斯坦證明了我們想要的意義和理解絕不是這種相伴的心理過程。這些段落容易讓讀者產(chǎn)生一種“理智眩暈感”,因為如此一來任何人要表達任何意思都是不可能的。我們在下一章的第3節(jié)結(jié)尾部分將把這種感覺與維特根斯坦個人的觀點分離開,然后明確他的觀點中真正令人不安的是什么。
我們已在前面看到,羅素認為人們可以指稱直接感覺親知的對象,這是他與許多經(jīng)驗主義者們的共同點。很容易設想:有人可以自己創(chuàng)造一種工具來指稱親知對象,而完全不顧他如何公開使用詞語。這樣一來,就可能存在著這樣一個東西,它作為一個隱藏的或內(nèi)在的意義領域是完全獨立于公共語言的。維特根斯坦用以證明實際并非如此的著名論證被稱為“私人語言論證”。我們將在下一章的第4節(jié)討論這個論證及其背景:徹底顛覆我們用以區(qū)分“內(nèi)心”感覺生活與“外部”肢體活動的直觀方法。
我說過《邏輯哲學論》中那個“有些真理只能演示”的觀點在《哲學研究》的各種特定章節(jié)序列中會重復出現(xiàn)。的確如此,但它最重要的影響(意義)是《哲學研究》將對10聰明而又細心的讀者所產(chǎn)生的總體影響。在某種意義上,一切都沒有變:人們在描述現(xiàn)實世界時傾向于默認使用“常識”的手段,只要這些描述方式不打算闖入哲學就好。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一切都已經(jīng)變了:整個世界似乎展現(xiàn)了截然不同的一面。
但是,這種特征不是我能在這里嘗試分析或解釋的。如果你想欣賞它,那就得讀《哲學研究》的原作。無論如何,這肯定與維特根斯坦文字的力量以及論證的質(zhì)量有很大關系。當然,在這里我只關心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