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本性與社會秩序》是是美國著名的社會學家和社會心理學家、傳播學研究的先驅查爾斯·霍頓·庫利的代表作。作者從個體的情感入手,對個體與社會關系作了詳盡的分析,認為個體是社會的一部分,社會固然在某種程度上依賴個人,但個人決不能脫離社會,只有這樣的人類生活才是真實的。在其理論中貫穿著一個基本思想,即應當對情感進行組織和控制。盡管從情感本身來說并無好壞之分,但作者認為,本質上進步的、親社會的感情是被組織和約束起來的,以與社會整體生活達到理想的和諧,變異的情感是人們不適應社會環(huán)境的表現。
查爾斯·霍頓·庫利(Charles Horton Cooley,1864-1929)是美國早期著名社會學家、美國社會心理學創(chuàng)始人。他畢業(yè)于密執(zhí)安大學,獲經濟學博士學位,后留該校任教直至退休。他于一九〇五年參加創(chuàng)辦美國社會學會的工作并終身致力于將社會學由他所謂的“模糊而原始的學科”改造為一門調查研究的學科。他的基本思想就是:生命為一個單獨的整體;要了解它,就必須從整體觀察。生命的意義必須在過程中發(fā)現。構成社會制度的思想和慣例是互有關系、經常變化的;絕不能用機械的方式把它們固定下來。社會不是許多個體的集合,個人和社會是相輔相成、不可分割的整體。在社會制度無止境的變化過程中,它們經常相互改造。他的這一基本思想,用人類許多習俗的細節(jié)和許多心理特征加以保證,貫穿于他著名的三部曲——《社會組織》(Social Organ,ka-tions)、《社會進程》(Social Process)以及本書。
本書是由《二十世紀文庫》社會學系列編委、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研究所高佳同志推薦的。引言、第一至第七章以及第十一、十二章由中國新聞學院包凡一同志翻譯,第八、九兩章由中國人民大學外國經濟研究所王湲同志翻譯,第十章由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楊榴紅同志譯初稿,鄧正來同志統校全書。
譯者在翻譯過程中向中國新聞學院常務副院長周立方同志請教了許多問題,北京大學英語系李賦寧先生也曾復信解答了譯者的疑難,在此向他們致謝。
前言
導論 遺傳和本能
第一章 社會和個人
第二章 暗示和選擇
第三章 社會交往以及對他人的觀念
第四章 作為社會行為的同情或理解
第五章 社會自我——“我”的意義
第六章 社會自我——“我”的各種表現
第七章 敵意
第八章 競爭
第九章 領導才能或個人優(yōu)勢
第十章 良心的社會方面
第十一章 個人退化
第十二章 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