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中國法院2020年度案例系列》(全23冊)的一個分冊。含標的物質量、買賣合同的訂立、買賣合同的效力、買賣合同的履行、買賣合同的變更、轉讓和終止、賣合同的違約責任、其他。所選案例均是國家法官學院從各地2018年上報的典型案例中挑選出來的精品案例,全面涵蓋該領域常見糾紛內容。案情凝練,并由主審法官精心撰寫裁判要旨與法官后語,可讀性、適用性強,能幫助讀者節(jié)約查找和閱讀案例的時間,獲得真正有用的信息,為法官、檢察官、執(zhí)法人員、律師、法律顧問辦理相關案件以及案件當事人處理糾紛必備參考書。
2020年繼續(xù)推出數(shù)據(jù)庫增值服務!國家法官學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隆重推出!簡便易用、權威實用,打造“好讀好用”的案例!
權威的作者
國家法官學院案例開發(fā)研究中心持續(xù)20余年編輯了享譽海內外的《中國審判案例要覽》叢書,自2012年起推出《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旨在探索編輯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彌補當前各種案例書的不足。
強大的規(guī)模
今年推出23本,含傳統(tǒng)和新近的所有熱點糾紛,這些案例是從全國各地法院收集到的上一年度審結的近萬件典型案例中挑選出來的,具有廣泛的選編基礎和較強的代表性。
獨特的內容
不再有繁雜的案情,高度提煉案情和裁判要旨,突出爭議焦點問題。
不再有冗長的分析,主審法官撰寫“法官后語”,展現(xiàn)裁判思路方法。
數(shù)據(jù)庫增值服務
全新推出數(shù)據(jù)庫增值服務,凡購買本書,掃描前勒口二維碼,即可在本年度免費使用往年同類案例數(shù)據(jù)庫。
國家法官學院案例開發(fā)研究中心持續(xù)20年編輯了享譽海內外的《中國審判案例要覽》叢書,自2012年起推出《中國法院年度案例》叢書,旨在探索編輯案例的新方法、新模式,以彌補當前各種案例書的不足。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是中編辦批準設置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案例專門研究機構,與國家法官學院合署辦公,在最高人民法院領導下,秉持服務司法審判實踐、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法學教育研究、中外法學交流、法治中國建設的辦院宗旨...
一、標的物質量
1超過質量異議期間提出質量問題并拒付相應貨款的認定
——淄博炳森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訴淄博一騰石化設備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2檢驗期間內未提出質量異議,則無權要求賣方承擔物的瑕疵擔保責任
——褚某虹訴廣派商業(yè)(上海)有限公司北京第十七分公司買賣合同案
3買賣合同中買受人及時檢驗、異議和通知義務的履行以及法院對隱蔽瑕疵鑒定申請的審查
——廣州麗生醫(yī)藥有限公司訴陜西天地人和藥業(yè)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4未約定質量標準的合同漏洞填補及鑒定申請的處理
——廈門拓柏克數(shù)控機械有限公司訴貴州凱康源新能源機械科技有限公司、貴州浩誠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5銷售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銷售瑕疵車輛,應承擔法律責任
——張某靜訴開平市豐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6網(wǎng)絡商戶出售以舊充新貨物構成消費欺詐應承擔懲罰性賠償
——史某杰訴上海易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7判定食品是否合格應當依據(jù)該食品本身的產品標準,營養(yǎng)標簽標示值誤差并非判定產品是否合格的標準
——楊某勇訴上海天翌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網(wǎng)絡購物合同案
8車輛存在瑕疵時銷售者是否一律承擔退一賠三的民事責任
——趙某柱訴烏魯木齊名聚新力汽車銷售有限公司等汽車買賣合同案
9未交付食品中文標簽的損失賠償范圍
——福安市寶杰食品經(jīng)營部訴廈門中歐聯(lián)貿易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10合同未約定的事項,不得無故加重當事人的義務
——萬全萬特制藥(廈門)有限公司訴武漢遠成共創(chuàng)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11二手車銷售隱瞞涉水事故構成欺詐適用三倍賠償
——王某剛訴熟人網(wǎng)絡科技河北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12車輛買賣合同糾紛中的欺詐認定
——張某訴北京東南得利卡汽車貿易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13消費者重復購買行為及消費維權案件中“欺詐”的認定
——崔某利訴北京賽特奧特萊斯商貿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14未告知售前檢查處理信息且售前檢查處理不當?shù)姆韶熑?br />
——何某訴重慶百事達豐田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15企業(yè)不能作為消費者主張懲罰性賠償
——賈某夯訴北京燚坤星防雷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二、買賣合同的訂立
16合同期滿后未另行訂立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的確定
——泰興新奧燃氣有限公司訴揚州中石油昆侖燃氣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17法官認定買賣合同成立的標準及對合同相對性的把控
——崔某平訴陳某清買賣合同案
18當事人否認存在項目章的情況下如何認定買賣合同的相對方
——金牛區(qū)鑫嵐祥建材經(jīng)營部訴廣東西南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等買賣合同案
19發(fā)票出票人與實際出賣人不一致時應對合同相對方進行實質審查
——司某華訴北京大方飯店有限責任公司買賣合同案
20微信聊天承諾性質的認定
——馬某真訴溫州華夏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21買賣合同關系存在與否的認定
——福建輔仁醫(yī)藥有限公司訴福建樂濟堂醫(yī)藥連鎖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三、買賣合同的效力
22“背靠背”合同條款應認定為附期限條款
——無錫波匯光電科技有限公司訴四川雷克斯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23合同解除應符合法定解除條件
——北京市政中燕工程機械制造有限公司訴北京車網(wǎng)互聯(lián)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24合同上加蓋的公司印章與備案印章不一致時應如何認定公司印章的效力
——浙江開成電纜制造有限公司訴陳某生、云南德晟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25超出經(jīng)營范圍售賣機動車的并不一定構成銷售欺詐
——肖某勇訴濱湖區(qū)胡埭祥瑞電動車商行買賣合同案
26合同意思表示真實的認定標準
——華普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訴北京捷科智誠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四、買賣合同的履行
27承兌匯票的交付與付款義務履行的認定
——錦州榮榮石英材料有限公司訴唐山東華鋼鐵企業(yè)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28合同履行期不明確的履行規(guī)則
——安新縣行如風鞋業(yè)有限公司訴福建華海實業(yè)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29合同履行完畢情況下如何審查律師費負擔
——南通交通產業(yè)集團有限公司訴江蘇一言商品鋼筋有限公司、海安縣開發(fā)區(qū)中小企業(yè)信用擔保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30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先履行抗辯權”的正確認定
——東營市大生環(huán)保生產力促進中心有限公司訴淄博仲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劉某勇買賣合同案
31違反合同附隨義務不足以構成欺詐
——譚某安訴泉州中升之星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五、買賣合同的變更、轉讓和終止
32債務加入與第三人代為履行之區(qū)別
——張某福訴周某強等買賣合同案
33以起訴方式解除合同時合同解除時間的確定
——雙歐匯(北京)電子商務有限公司訴臨汾九龍煤焦有限公司襄汾選煤廠、臨汾九龍煤焦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34間接代理內部關系不能約束善意第三人
——賈某良訴江陰市培蒙印染制衣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35承兌匯票空白背書轉讓行為的法律效力認定
——浙江雄宇混凝土構件有限公司訴寧波華一建設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六、買賣合同的違約責任
36買賣合同中同時約定逾期付款利息與違約金的適用與調整
——無錫麟龍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訴山東宏盛達板業(yè)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37違約方對簽約時已預見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浙江信龍建設有限公司訴紹興正欣金屬物貿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38柜臺出租者對消費者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劉某玉訴北京工美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浙江金牛文化產業(yè)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39職業(yè)打假人知假買假不應支持其十倍賠償請求
——蘇某訴上海璟燕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網(wǎng)絡購物合同案
40車輛銷售商、生產商宣傳手冊及官網(wǎng)相關信息內容不實構成對消費者知情權的侵害
——劉某訴北京德萬隆經(jīng)貿有限公司、捷豹路虎(中國)投資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41出售近似商標商品情形下的欺詐認定
——王某訴北京市金奎亮商貿有限公司、河北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42可得利益損失應以一般理性人作為認定標準
——李某玲訴泉州市君尚包裝用品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43買賣合同中“滯納金”的認定問題
——山東瑞華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訴灤平縣教育體育局買賣合同案
七、證據(jù)與時效
44訴訟時效屆滿后僅確認欠款金額不構成放棄時效利益
——北京出版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訴山西新視野全景圖書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45債權人訴訟時效的抗辯需達到優(yōu)勢證明的標準
——江蘇金圣電纜有限公司訴徐某買賣合同案
46未約定履行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的認定
——自貢市瑞安機械有限公司訴羅某均買賣合同案
47證明供貨事實優(yōu)勢證據(jù)的認定
——北京利文商貿有限責任公司訴北京德易生物醫(yī)學技術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48手機通話錄音證據(jù)的審查認定
——劉某昆訴孫某帥、楊某麗買賣合同案
49事實認定的審判實務探究
——重慶鵬洲石化銷售有限公司訴黃某倫買賣合同案
50能否根據(jù)收款收據(jù)認定雙方之間是否存在買賣關系
——李某兵訴朱某躍買賣合同案
51錄音光盤無他證補強,難以證明案件事實
——李某訴張某林買賣合同案
52當事人陳述明顯違背常理時的法官自由心證
——江蘇華通動力重工有限公司訴王某祥分期付款買賣合同案
53翻譯件不足以證明未經(jīng)法律規(guī)定、行業(yè)規(guī)定、公眾認知等的外文含義
——李某訴上海甲公司買賣合同案
54僅以發(fā)票不能認定買賣合同關系的成立
——司某華訴北京新世貿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55違反買賣合同中的最惠客戶條款的證據(jù)認定
——廣州順爽汽車科技有限公司訴成都凱派汽車用品有限公司買賣合同案
八、其他
56目的論解釋之合同適用實例
——沅江市泗鑫麻紡有限公司訴廣州勝景制衣有限公司、王某鵠買賣合同案
57合同爭議條款的解釋應當以文義、整體解釋為基礎,以目的解釋為印證,以習慣、誠信解釋為補強
——北京東方京鵬商貿有限公司訴中鐵北京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鐵航空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北京第七分公司買賣合同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