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史視野下的貴州省音樂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傳承人及其音樂研究
定 價:68 元
- 作者:王建朝, 單曉杰, 著
- 出版時間:2019/1/1
- ISBN:9787564368975
- 出 版 社:西南交通大學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H109.2-44
- 頁碼:253頁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1
- 開本:16K
音樂人是音樂的承載者和傳承者,樂人一生所從事的音樂事件會在其腦中留下深刻的痕跡,成為其族群音樂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樂人的口述記憶也將成為建構其族群音樂文化史的重要材料依據(jù)。本書采用口述史的理論和方法,對分布在貴州省不同地區(qū)的侗族大歌、侗族琵琶歌、侗族牛腿琴、侗族山歌、苗族古歌、苗族酒歌等典型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項目的各級代表性傳承人進行口述史采訪,在將口述史資料整理成文本形式的同時,也將口述史資料作為活材料用于相關民族的音樂研究。
作為現(xiàn)代學科意義上的口述史研究于20世紀三四十年代發(fā)端于美國,對中國學界產(chǎn)生影響是近三十余年的事情,主要被應用于歷史學和社會學的研究領域。但“口述史”真正被應用于我國的音樂研究是近幾年的事情。那么,何謂口述史?我們應該怎樣來做口述史?口述史研究具有怎樣的學術價值?這一系列問題,近年來越來越受到各學科學者的關注,并對此進行了一系列相關的研究實踐。美國著名口述史學家唐納德·里奇(Donald A.Ritchie)認為,口述史是“以錄音訪談的方式搜集口傳記憶以及具有歷史意義的個人觀點”。音樂學者臧藝兵也認為:“簡單地說,口述歷史是人還活著的時候,我們通過訪談錄音或者記錄被訪談者所講述的他所知道和經(jīng)歷的事情,特別是當事人在當時的時空中的特定的歷史‘現(xiàn)時感受’。我們把這類文本稱為口述史!标P于口述史的操作和處理方式,唐納德·里奇則認為,口述歷史必須是“經(jīng)過錄音、做過特別處理后保存在檔案館、圖書館或其他收藏處,或者經(jīng)過幾乎是逐字重制的方式出版”。臧藝兵也指出,口述歷史訪談“是指一位準備完善的訪談者,向受訪者提出問題,并以錄音和錄像技術記錄下彼此的問答,訪談的錄音錄像帶經(jīng)過制作、抄記(Transcribing)摘要、列出索引這些程序后,儲存在圖書館或者檔案館。這些訪談的記錄可以用作研究、摘節(jié)出版、廣播或錄像紀錄片博物館展覽、戲劇表演以及其他公開演示”。另外,我在論文《口述史:一個研究維吾爾木卡姆的有效緯度》中也指出:“在‘口述史’的操作和處理過程中,田野的現(xiàn)場調查是其進行工作的主要途徑和渠道,同時還要求采訪者與受訪者共存于同一空間,以‘人一人’問答或互動的形式發(fā)掘口述史資料,更為重要者是要用現(xiàn)代化的音像器材將采訪資料進行錄音、拍照和攝像,并將這些音像資料經(jīng)過多方面處理之后存儲于圖書館或檔案館!雹贀(jù)此可以說,“口述歷史不再是訪談者單方的產(chǎn)物,它是受訪者和訪問者共同合作的‘公共產(chǎn)品”’②。它是訪談者與被訪談者的雙向進展,而非一方的片面之詞。
自20世紀80年代“口述史”這一概念傳人中國以來,國內(nèi)音樂史學和民族音樂學領域的一些學者已經(jīng)在“音樂口述史”名義下做了不少學術探索工作,并取得了諸多頗有價值的學術成果。經(jīng)分析發(fā)現(xiàn),當前國內(nèi)音樂口述史的研究情況大致可分為研究實踐和理論探討兩大類。其中□□大類的研究成果按其文本性質又可分為“口述材料的直接文本呈現(xiàn)”和“以口述材料為依據(jù)的研究文本”兩個方面,且此兩方面中又各自存在不同的文本類型。第二大類的學術成果主要是對音樂口述史的研究理論進行不同層面的學術探討。本書的研究成果涉及□□大類中的“口述材料的直接文本呈現(xiàn)”和“以口述材料為依據(jù)的研究文本”兩個方面,這也是在相關研究理念的指引下完成的。
本書分為上、下兩編。上編是“以口述材料為依據(jù)的研究文本”,由十六篇專題性論文構成!酢跗母濉墩摽谑鍪穼ξ覈贁(shù)民族音樂研究的價值和意義》的研究內(nèi)容具有本書總論的性質,文中指出口述史的研究理論、方法及其研究成果對我國少數(shù)民族音樂的歷史復原、樂人傳記史構建、史料積累和保存、研究范圍拓展、其他史料的佐證和互證等方面均具有重要的學術意義和研究價值!丁案韪C”里飛出一只金鳳凰——記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侗族大歌□□□傳承人吳品仙》《一個人,兩件事——記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侗族大歌傳承人吳培煥》《家鄉(xiāng)歌曲的守望者——記貴州省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項目注溪山歌省級傳承人楊萬超》《戲里戲外——記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侗戲□□□傳承人張啟高》《音樂非遺傳承人的社會文化身份轉換——以貴州省臺江縣苗族多聲部情歌傳承人方少保為個案》《口述史視野下我國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蘆笙傳承人楊正平的個人傳記研究》等六篇文稿是對侗族大歌□□□傳承人吳品仙和吳培煥、注溪山歌省級傳承人楊萬超、侗戲□□□傳承人張啟高、苗族多聲部情歌省級傳承人方少保、苗族蘆笙省級傳承人楊正平等進行的具有傳記性質的專題研究,其內(nèi)容涉及各個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傳承人的生平、參與的各類音樂活動狀況和藝術成就等方面!顿F州省苗族古歌的社會文化功能》《貴州省苗族古歌的當代變遷——以雷山縣西江千戶苗寨苗族古歌為調查個案》《論苗族古歌與民俗的依附共生關系——以黔東南州苗族古歌為例》《論貴州省黎平縣侗戲和侗歌的共性特征》《貴州省雷山縣苗族酒歌的唱詞和旋律特征》五篇文稿對貴州音樂類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的代表作項目苗族古歌的功能作用、生存形態(tài)、當代變遷及其與民俗的共生關系,侗戲和侗歌在曲體結構、調式音列、旋律旋法、唱詞結構、唱腔潤腔等音樂形態(tài)層面的共性特征及互動關系,以及苗族酒歌唱詞的內(nèi)容、結構、格律和旋律的創(chuàng)作手法等方面進行了多個層面的分析和研究,深入地揭示了各個研究對象的文化意義和內(nèi)涵。此外,《黔東南臺江縣苗族古歌之學校教育傳承探究》《黔東南民族音樂文化保護與旅游資源開發(fā)》《“非遺”視野下的貴州省苗族古歌之保護》等文稿涉及貴州省相關音樂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項目的傳承、保護和開發(fā)利用的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具有一定參考價值的理論思考和應對策略。
上編 口述史研究篇
論口述史對我國少數(shù)民族音樂研究的價值和意義
“歌窩”里飛出一只金鳳凰
——記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侗族大歌□□□傳承人吳品仙
一個人,兩件事
——記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侗族大歌傳承人吳培煥
音樂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傳承人的社會文化身份轉換
——以貴州省臺江縣苗族多聲部情歌傳承人方少保為個案
戲里戲外
——記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侗戲□□□傳承人張啟高
家鄉(xiāng)歌曲的守望者
——記貴州省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項目
注溪山歌省級傳承人楊萬超
口述史視野下我國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
蘆笙傳承人楊正平的個人傳記研究
貴州省苗族古歌的當代變遷
一以雷山縣西江千戶苗寨苗族古歌為調查個案
論苗族古歌與民俗的依附共生關系
一以黔東南州苗族古歌為例
貴州省苗族古歌的社會文化功能
貴州省雷山縣苗族酒歌的唱詞和旋律特征
論貴州省黎平縣侗戲和侗歌的共性特征
黔東南民族音樂文化保護與旅游資源開發(fā)
黔東南臺江縣苗族古歌之學校教育傳承探究
“非遺”視野下的貴州省苗族古歌之保護
下編 口述史訪談篇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侗族牛腿琴
省級代表性傳承人蔣步先口述史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侗族大歌
□□□代表性傳承人吳品仙口述史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侗族琵琶歌
□□□代表性傳承人楊月艷口述史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chǎn)侗族琵琶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