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們
書單推薦
新書推薦
|
行政訴訟撤訴制度研究報告 本書所稱的行政訴訟撤訴,是指 審的原告、*審程序的上訴人、再審程序的再審申請人,在法院依法立案以后至宣告判決或其他情形下的本審級訴訟程序結(jié)束之前,主動申請撤回訴訟,經(jīng)法院審查并裁定準許撤訴,或者原告、上訴人、再審申請人雖無申請撤回訴訟的意思表示。但其在訴訟中的某些行為在法律上視為其不愿繼續(xù)進行訴訟,法院依其默示行為,經(jīng)審查后裁定按撤訴處理。本書對行政訴訟撤訴制度進行研究。目的是為矯正不正常的行政訴訟撤訴而使其正常化提供對策。行政訴訟中的正常撤訴,是指行政訴訟撤訴制度的設計科學,當事人提出撤訴申請是出于自己真實的意思表示,法院裁定準許撤訴不損害 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行政訴訟中的非正常撤訴,是指行政訴訟撤訴制度的設計不科學,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不是出于自己真實的意思表示.或者法院裁定準許撤訴可能會損害 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 本書簡要考察了不同法域的行政訴訟撤訴制度。對我國行政訴訟撤訴制度在設計上的相關問題,從主動申請撤訴制度、因被告改變被訴行政行為原告同意并申請撤訴制度、擬制撤訴制度、撤訴法律后果制度以及*審程序和再審程序中的撤訴制度等五個方面進行了探討,分析了我國行政訴訟撤訴制度在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和行政訴訟撤訴制度相關問題產(chǎn)生的原因,對行政訴訟撤訴制度改革的理論基礎和基本原則進行了闡述,重點研究了行政訴訟撤訴制度的改革措施。
你還可能感興趣
我要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