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傳統(tǒng)·經(jīng)典與解釋·柏拉圖注疏集·立法者的神學(xué):柏拉圖《法義》卷十繹讀
定 價:39 元
- 作者:林志猛 ,劉小楓 ,甘陽 編 張清江 ,等 譯
- 出版時間:2013/4/1
- ISBN:9787508074634
- 出 版 社:華夏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D904.1
- 頁碼:261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1
- 開本:32開
《法義》以神開篇,這在柏拉圖的對話中絕無僅有,卷十還專門探討了“神學(xué)”,為不虔敬之罪制定了法律。不過,在制定這一法律前,柏拉圖先擬制了整部《法義》中“最高貴和最好的序曲”,也是最長的法律序曲,其目的在于駁斥詩人的三個“神學(xué)”觀點:諸神不存在,或存在卻不關(guān)心人類,或關(guān)心人類但可用獻祭和祈禱求情。
理解靈魂就是理解諸神:最終,靈魂學(xué)等同于神學(xué)。城邦及其諸神能夠成為心智的家,就此而言,它們可以成為哲學(xué)的家。這如何可能?在何種程度上可能?城邦如何并在何種程度上能“將心智作為助手”?這些問題更多顯示在雅典異方人的行動中,而非言辭中。《法義》的戲劇而非論證,才是柏拉圖的神學(xué)。 ——潘戈
在太陽直射大地最久、陽氣最盛的夏至日,三位來自不同城邦的老人漫步在前往宙斯神社的林蔭大道上。他們邊走邊討論政制和禮法,雖然路途遙遠、天氣炎熱,但引人人勝(圣)的話題,讓他們倍感愜意,忘卻了年邁和艱辛。他們的談話始于“神”:“神還是某個人”,可歸為制定禮法的起因?柏拉圖的《法義》由此開啟了立法的征程,在神人之間搖搖曳曳。
《法義》以神開篇,這在柏拉圖的對話中絕無僅有,卷十還專門探討了“神學(xué)”,為不虔敬之罪制定了法律。不過,在制定這一法律前,柏拉圖先擬制了整部《法義》中“最高貴和最好的序曲”,也是最長的法律序曲,其目的在于駁斥詩人的三個“神學(xué)”觀點:諸神不存在,或存在卻不關(guān)心人類,或關(guān)心人類但可用獻祭和祈禱求情。《法義》開篇就談到神,為什么直到卷十才真正開始討論“神學(xué)”呢?要弄清“神學(xué)”在《法義》中的位置,必須先考慮卷九和卷十一這前后兩卷。卷九的主題是刑法,涉及的罪行包括搶劫廟宇、顛覆政制、叛變城邦、盜竊、殺人、傷害等等,最后一個話題是毆打父母,這些罪行主要由血氣驅(qū)動。
編者前言
路易斯城邦諸神及其超越
潘戈《法義》中的政治與宗教
潘戈《法義》中的宗教政治靈魂學(xué)
尤尼斯基本宗教信仰和虔敬態(tài)度的構(gòu)建
卡羅內(nèi) 惡的起因和根源
維特克不寬容之福
普蘭尼克心智的運動
梅修《法義》卷十中的勸諭與強制
因此,機運決定了萬物的起源。一旦機運決定這一切東西,如元素和物理定律,那么,人們就可以說,“宇宙”自行穩(wěn)步運行著。那就是人們所謂的自然:這個宇宙系統(tǒng)的作品。這個包含諸元素和定律的系統(tǒng),產(chǎn)生出更加復(fù)雜的形式——分子、行星、有機物、植物、動物,最終是人類。機運及其后裔自然創(chuàng)造了這一切事物。而人類一旦存在,人們就開始獨立制作東西。那就是技藝。人類制作了工具和茅屋,建立了朋友、家庭、氏族,最后還有政治共同體。這一切都是人工制作的。最重要的是,人類創(chuàng)造了諸神。諸神本身是人類技藝的產(chǎn)物。諸神是造出來讓人信仰的。無論人類創(chuàng)造諸神的目的是安慰自己還是威嚇其他每個人,諸神都是人類技藝的產(chǎn)物。要不是人類的創(chuàng)造,諸神不會存在。
大體可以說,這就是雅典異方人列舉的深邃的無神論。這個論證的前提很清楚:首要的是機運,其次是無機的自然——諸元素和物理定律。其他一切東西都源于這些事物。還會有其他什么東西呢?
雅典異方人列舉的另一種偉大選擇是靈魂。他問,“在這幅圖景中,靈魂的位置在哪里?”(892a)。根據(jù)深邃的無神論,靈魂似乎是物質(zhì)的產(chǎn)物(因此也是機運的產(chǎn)物)。靈魂只是諸多概念之一,是DNA或荷爾蒙之類的產(chǎn)物。這正是雅典異方人要挑戰(zhàn)的觀點。他試圖證明,事實上,靈魂是首要的,在萬物中最早(892c)。結(jié)果表明,對于他論證諸神存在且不僅僅是人類的發(fā)明,這一證明至關(guān)重要。
此刻,我們已行至雅典異方人的論證最艱深的部分(參892d-899c)。這個最艱深的部分涉及運動。雅典異方人從一個很穩(wěn)靠的前提切入:顯而易見,一些事物運動,另一些則靜止。盡管諸如前蘇格拉底的帕墨尼德和赫拉克利特激烈爭論過這點,但看起來,這一看法是個適宜的起點。隨后,雅典異方人考慮了運動的事物。他列舉的十種運動,不需要分別考慮,但看起來確實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