諷刺是永遠需要的(代序)
“諷刺是永遠需要的。”這是1942年毛澤東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講話時說的,我相信這是真理。我們現(xiàn)在正經(jīng)歷著從一個舊社會到一個新社會、一個舊時期到一個新時期的大轉(zhuǎn)變。一些陳舊的、落后的以及反動的舊事物總不肯自動退出歷史舞臺,總要和新生事物進行垂死的斗爭。由于舊事物是不合時宜的,它們在歷史上是不得其所的,已經(jīng)失去了存在的價值。然而它們偏偏要把自己的無價值表現(xiàn)為有價值,把被歷史揚棄的東西頑固地加以肯定,于是乎顯出其外強中干、色厲內(nèi)荏的本色,不得不在新社會出現(xiàn)許多令人啼笑皆非的事件和荒唐可笑的人物。這就是諷刺文學的對象,也是諷刺文學永遠存在的根據(jù)。
馬克思說過“世界歷史形式的最后一個階段就是它的喜劇”,又說,“為了人類能夠愉快地同自己的過去訣別”,為了“把陳舊的生活方式送入墳?zāi)埂,自然就會出現(xiàn)“把歷史上已經(jīng)無價值的東西撕破給人看的喜劇”,于是作為“喜劇變簡的支流”(魯迅語)的諷刺文學便應(yīng)運而生了。諷刺文學家就是把那些歷史上不得其所的無價值的東西撕破給人看,將其落后而頑固、色厲而內(nèi)荏、空虛而自鳴得意的本色揭露給讀者,從而肯定新生的事物,肯定歷史的前進。
從這里就可以引申出一個道理來:在一個社會中,越是諷刺文學興盛,越能顯出這個社會對于自己存在的自信和強大,越是敢于把舊社會不可避免地帶來的種種痼疾和丑惡揭發(fā)出來,以求得早日療治,使自己變得更為強健。我相信我們這個新社會是順應(yīng)歷史發(fā)展的必然性而出現(xiàn)的,它有無比強大的生命力,它不害怕從自己的身上滌蕩盡歷史遺留給它的污泥濁水。我愿意做這樣的社會的清潔工、歷史的清道夫,把那些阻礙歷史前進的污穢加以掃蕩,把那些無價值的東西,以喜劇的形式撕破給人看,我就是這樣才滿腔熱情地寫起諷刺小說來的。 但是在那“運動體制”的年代里,直到“文化大革命”,文學百花園里風雨不斷,文學百花尚且時時處于飄搖之中,偶爾戰(zhàn)戰(zhàn)兢兢出生于花園角落的諷刺文學這棵小苗,一逢什么運動,首先遭到踐踏的就是它。這些文化騎士都有特異功能,善于從幼苗的枝葉間分析出反革命毒素來。那結(jié)果是可想而知的,他們在百花園里縱橫馳騁,馬蹄紛飛,百花凋零,玉殞香消,連園丁也一起化作春泥,誰管你是分外香還是分外臭呢?
“文化大革命”一開始,我便以幾篇諷刺小說犯了彌天大罪,吃夠了苦頭。不特身陷囹圄,還要忍受那些御用的筆桿子們含血噴人的“大批判”,接受那些有本事把白說成黑、能從雞蛋里挑出骨頭來的徹底革命派的“缺席裁判”。于是在我們的社會里出現(xiàn)這樣一種專門學問和專門家,他們靠主人賦予他們的鼻子去嗅出文學中的諷刺氣味來,就是歌頌太陽的光亮也會認為是對于阿Q瘌痢頭的影射。立刻大張撻伐,于是那個世界變成白茫茫一片干凈土。嗚呼,諷刺文學,云乎亡哉。誰還敢說諷刺是永遠需要的呢?但是從這里正也可以看到他們對于自己喪失了信心、色厲而內(nèi)荏的可憐相。果然晴天一聲霹靂,他們垮臺了。他們的倒行逆施,他們的荒唐,反倒成為后來諷刺文學茁長的沃土。
新的時期開始了,文藝的春天到來了。諷刺文學也隨著文學的全面繁榮而復蘇過來。不僅那些被歷史嘲弄的“文革”中的荒唐事件和可笑人物,為諷刺文學提供最好的用武之地,就是在這改革開放的大潮中,在社會轉(zhuǎn)型期中,改革與反改革、因循守舊與銳意革新、陳舊觀念與創(chuàng)新思想、愚昧落后的生活方式與新時代的文明生活方式,處處都在展開復雜的斗爭,一些啼笑皆非的事情,一些荒唐的人物的出臺,也給諷刺文學提供新的繁榮園地。于是過去最不景氣的諷刺文學,開始在文學百花園里占有它的一席之地。
但是平心而論,現(xiàn)在的諷刺文學,還遠不如人意。原因是多方面的。主要是作家們都知道“歷史的經(jīng)驗值得注意”這句圣言,瞻望過去,心有余悸,視諷刺文學為禁區(qū),不敢涉足。就是要寫,也努力把自己的筆磨得圓鈍一些,寫得“全面”一些,還要貼上一些自衛(wèi)盾牌式的情節(jié)和語言,或者在作品末尾栽上一個光明的尾巴,證明這不過是光明太陽上的微小黑點而已,是不難糾正的云云。這樣便可以在某種批判場合到來的時候,自我辯解,以減輕自己的罪責。這樣的諷刺文學讀起來總覺得吞吞吐吐,不知所云,就像看鈍刀子割肉,令人氣悶。而這正是諷刺文學致命的弱點,難以起到振聾發(fā)聵的警世作用。
在這同時,大家很難忘記“諷刺的亂用”的諄諄告誡,而事實上也確有亂用的現(xiàn)象。就是那種無實事求是之意,有嘩眾取寵之心,暴露社會,以逞一快的“暴露文學”。他們有時忘記了魯迅的話:“諷刺的生命是真實,不必是曾有的事實,但必須是會有的實情,所以它不是‘捏造’,也不是‘誣蔑’……它所寫的事實是公然的,也是常見的!彼终f,“如果貌似諷刺的作品,而毫無善意,也毫無熱情,只使讀者覺得,一切世事,一無足取,也一無可為,那就并非諷刺了,這就是所謂‘冷嘲’!边@樣既無善意,也無熱情,更不實事求是的諷刺文學的亂用,適足以給反對諷刺文學的人們以口實,絕非諷刺文學之福。
如此看來,要發(fā)展諷刺文學,既要去除余悸,又要防止亂用,還要在藝術(shù)上有諷刺文學的特色,甚至還要有個人的風格,寫諷刺文學作品的確是難上加難。怪不得直到現(xiàn)在,我國不僅沒有出現(xiàn)像西方文學史中出色的諷刺文學大家,連稱得上叫諷刺文學作家的,似乎也少見。諷刺文學作品雖然已經(jīng)有了一些,但是數(shù)量不多,質(zhì)量不高,影響不大。有些顯露諷刺才華的作家,似乎不愿涉足,只是偶爾為之。
我并非諷刺文學作家,其實連“作家”這頂帽子也是偶然被戴上的。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初才入文林,我貿(mào)然寫過一篇諷刺小說《最有辦法的人》,竟然受到陳白塵、邵荃麟、張光年、韋君宜等文學前輩的鼓勵,又寫了幾篇。就是為此而歷經(jīng)“文革”劫難,還是死不改悔,又寫了《學習會紀實》等許多篇,以致人民文學出版社現(xiàn)在要為我出一本諷刺小說集子。
我把已經(jīng)發(fā)表的一部分諷刺小說稿子揀出來,看了一下,卻深感赧顏。我雖然自信有熱情,懷善意,在生活中積累的諷刺小說素材也不算少。但是我觀察事物尚不夠深,文學根底更淺,我的藝術(shù)功力難以深刻地反映生動的現(xiàn)實生活。而且我雖然明知寫作環(huán)境現(xiàn)在已經(jīng)有了根本的變化,“雙百”方針已在號召實行,然而我仍有余悸。寫作時為了保險,不得不思前想后,左顧右盼。有時也不得不把筆頭磨鈍,甚至預發(fā)可笑的“嚴正聲明”。戴起枷鎖跳舞自然是跳不好的。我的諷刺小說大概只不過浮光掠影地描繪一點社會現(xiàn)象,給那些可笑、可氣、可惱、可恨的“現(xiàn)世活寶”,勾幾幅速寫照而已,能不能算是諷刺文學,其實我也說不準。我之所以同意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不過是想拋磚引玉,希望有更多更好的諷刺文學問世。我明知我的作品大有修改和深化的余地,也不想進行加工,一仍舊貌,使大家可以見到我的本來面目,就此給我以批評和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