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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原理與實務 第三版
一、前言
1.課程的性質。本課程是法律文秘專業(yè)的核心課程, 目標是讓學生掌握刑事法律的基本知識,具備刑事法律的認知能力和一定的訴訟參與能力。它的學習要以法學基礎理論、憲法基本知識的學習為基礎,并作為進一步學習法律文書課程的基礎。 2.設計思路。本課程是依據法律文秘專業(yè)培養(yǎng)方案中的專業(yè)知識必修課設置的。其總體設計思路是,打破以系統(tǒng)知識傳授為主要特征的傳統(tǒng)教育模式,轉變?yōu)橐怨ぷ鲘徫粸橹行慕M織課程內容、構建所需的理論知識的新型教育模式。教學過程中,通過到相關單位實習和校內實訓,采取工學結合的方式,發(fā)展學生的職業(yè)能力。教學效果評價采取階段性評價和終結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重點評價學生對刑事法律的認知能力和一定的訴訟參與能力。 本課程的總學時為108學時。 二、課程目標 本課程對學生在知識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掌握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基本理論,熟悉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基本法律制度。 本課程對學生在能力方面的基本要求是:具有一定的法律素養(yǎng),具備刑事法律的認知能力、一定的案例分析能力和訴訟參與能力。 預期目標:能勝任司法機關的書記員工作和政府機關、法律服務機構及企事業(yè)單位的文秘工作。 三、課程內容和要求 本課程共分兩編: 1.上編:刑法。 知識要求:掌握刑法的基本理論,熟悉刑法的基本規(guī)定。 能力要求:能夠具備識別是犯罪行為還是合法行為、是犯罪行為還是民事不法行為或者行政不法行為的能力;能夠具備一定的案例分析能力。 2.下編:刑事訴訟法。 知識要求:掌握刑事訴訟法的基本理論,熟悉刑事訴訟法的基本規(guī)定。 能力要求:根據刑法知識,確認犯罪發(fā)生的情況下,具備一定的訴訟參與能力。 四、實施建議 1.教材編寫。本教材編寫的總體要求是:必須依據課程的性質,充分體現課程的設計思路,科學合理地設計課程的內容,實現課程的目標。 具體要求有兩個方面:一是教材編寫技術要規(guī)范,二是編寫要符合要求。 2.教學建議。在教學模式上,實行以學生為主體、以工作崗位為中心組織課程內容的教學模式;在教學內容上,重點講授與法律文秘專業(yè)相關的基本的刑事法律制度,培養(yǎng)學生一定的法律專業(yè)素養(yǎng);在教學方法上,采用知識傳授和必要的實訓相結合的方法,發(fā)展學生的法律識別能力、一定的案例分析能力和訴訟參與能力;在教學手段上,充分利用多媒體教學和網絡資源。 3.教學評價。建立階段性評價(每學期可分三階段評價)和目標評價(知識評價和能力評價)相結合的評價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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