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促進國際法治報告(2016年)》旨在系統(tǒng)梳理近年來國際法治的新發(fā)展,著重闡述中國在國際法治的各個重要領域所表明的理念、堅持的原則與立場和采取的具體行動,系統(tǒng)展示了中國對促進國際法治做出的重要貢獻。書中第一部分為中國與國家間關系法治、中國與國際經(jīng)濟關系法治、中國與國際民商事法治,以及中國國際法理論與實踐的國際傳播;第二部分則集中深入梳理了2016年中國在國際法某些特定領域的理論創(chuàng)新、制度構建和新實踐。
前 言
自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中國進入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新時代。2016年,是中國恢復聯(lián)合國合法席位45周年。作為國際法治的堅定維護者和積極建設者,中國始終恪守《聯(lián)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堅持和平共處五項原則。近年來,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眾多國際場合提出了“建立以合作共贏為核心的新型國際關系”、“打造人類命運共同體”和“樹立正確義利觀”等重要理念,為促進國際法治提出了新的價值目標。與此同時,圍繞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習近平主席強調(diào)要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核心理念。如何在堅持國際法治的基礎上,促進國際法律合作,打造“一帶一路”法治保障體系,成為中國積極參與國際法治建設、推動國內(nèi)法和國際法良性互動發(fā)展的重要課題。
《中國促進國際法治報告》以年度中英雙語出版物的方式,系統(tǒng)闡述中國在國際法治的各個重要領域所秉持的理念、恪守的原則和堅持的立場,以及中國在相關領域所采取的具體行動,以期全面展示中國對促進國際法治做出的重要貢獻,提高中國踐行國際法治的透明度,增進國際社會對中國參與和促進國際法治的認知與理解,提升中國在國際法治進程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自2014年開始,組織全所的研究人員撰寫、出版和發(fā)行《中國促進國際法治報告》。2016年伊始,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將《中國促進國際法治報告》列為國家高端智庫重點成果,并在2014年和2015年的基礎上,結合2016年中國在國際法治領域面臨的熱點問題,進一步拓展研究的廣度和深度。
《中國促進國際法治報告》以中國為視角,廣泛涉及全球治理范疇的法治問題。本報告由實踐綜述和專題研究兩大部分構成。第一部分為中國促進國際法治實踐綜述,內(nèi)容主要包括:(1)中國與國家間關系法治,包括中國與國際環(huán)境、國際發(fā)展、航空和外層空間、網(wǎng)絡空間、國際人權、國際人道和國際刑事法治領域,以及中國與其他領域的國際法治;(2)中國與國際經(jīng)濟關系法治,包括中國與國際貿(mào)易以及國際稅收法治領域;(3)中國與國際民商事關系法治,包括中國與法律適用法、國際民事訴訟和國際民商事司法協(xié)助,以及食品安全法治領域;(4)中國國際法理論與實踐的國際傳播,重點總結中國學界對促進國際法治的貢獻。第二部分為中國促進國際法治專題研究,集中深入梳理2016年中國在國際法某些特定領域的理論創(chuàng)新、制度構建和最新實踐,內(nèi)容主要包括中國與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發(fā)展、“一帶一路”倡議與提升中國司法的國際公信力、南海仲裁案所涉歷史性權利問題的國際法批判、建設網(wǎng)絡空間國際法強國、中國市場經(jīng)濟地位問題——入世議定書第15(a)(ii)段的到期問題研究以及反腐敗與海外追逃追贓法律合作。
《中國促進國際法治報告》(2016年)由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的研究人員集體撰寫,武漢大學環(huán)境法研究所秦天寶所長參與了有關章節(jié)的撰寫。編撰《中國促進國際法治報告》尚屬一種嘗試,缺乏經(jīng)驗,無論是結構安排,還是內(nèi)容提煉,都可能存在疏漏和不足,歡迎相關部門、學界同行指正,以便編撰新的版本時進行修改和完善。本報告中、英文版的出版得到了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的大力支持,特此致謝!
肖永平 馮潔菡
二〇一七年六月
肖永平,長江學者特聘教授,1988年獲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學位,1993年獲武漢大學法學博士學位。先后在瑞士比較法研究所、荷蘭格羅寧根大學、英國伯明翰大學、美國天普大學、德國外國私法與國際私法研究所和美國哈佛大學從事合作研究工作,F(xiàn)任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國家高端智庫)所長,兼任中國國際私法學會常務副會長、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外交部國際法咨詢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檢察院咨詢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一帶一路”兼職研究員、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學科評審組專家、《武大國際法評論》主編等職。在中外法學期刊發(fā)表論文170多篇,出版著作20多部,多項科研和教學成果獲得省部級一等獎。先后被中國法學會評為“全國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學家”、被寶鋼教育基金會評為“優(yōu)秀教師”稱號,入選中宣部“四個一批”文化名家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
馮潔菡,女,1971年生,廣東省茂名市人,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武漢大學人權研究院副院長。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攻讀武漢大學法學院本科學歷。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攻讀武漢大學法學院碩士學位。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攻讀武漢大學法學院博士學位。1992年9月至1997年3月在湖北北辰律師事務所工作。2003年7月至今在武漢大學法學院執(zhí)教,同時為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研究人員。研究領域為國際法、知識產(chǎn)權法、海洋法、空間法、國際人道法。
第一部分 中國促進國際法治實踐綜述
第一章 中國與國家間關系法治/001
一 中國與國際環(huán)境法治/001
二 中國與國際發(fā)展法治/008
三 中國與航空和外層空間法治/013
四 中國與網(wǎng)絡空間法治/017
五 中國與國際人權法治/022
六 中國與國際人道法/031
七 中國與國際刑事法治/039
八 中國與其他領域的國際法治/048
第二章 中國與國際經(jīng)濟關系法治/061
一 中國與國際貿(mào)易法治/061
二 中國與國際稅收法治/068
第三章 中國與國際民商事關系法治/072
一 中國與法律適用法/072
二 中國與國際民事訴訟/073
三 中國與國際民商事司法協(xié)助/076
四 中國與食品安全/078
第四章 中國國際法理論與實踐的國際傳播/081
一 中國國際公法理論與實踐的國際傳播/081
二 中國國際經(jīng)濟法理論與實踐的國際傳播/092
三 中國國際私法理論與實踐的國際傳播/095
第二部分 中國促進國際法治專題研究
第五章 中國與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發(fā)展/104
一 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提出及其內(nèi)涵/104
二 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中國傳統(tǒng)文化淵源/105
三 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宗旨和意義/106
四 中國對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的基本立場和政策選擇/107
五 中國踐行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國際實踐/109
六 國際社會對人類命運共同體理念的接納/112
第六章 “一帶一路”倡議與提升中國司法的國際公信力/114
一 樹立大國司法理念/114
二 完善公平司法制度/115
三 創(chuàng)新和諧司法方法/118
四 弘揚包容司法文化/121
五 結論與建議/124
第七章 南海仲裁案所涉歷史性權利問題的國際法批判/125
一 仲裁庭對有關歷史性權利訴求的主要裁決/125
二 關于中國歷史性權利主張的認定及對有關管轄權問題的裁決/127
三 有關歷史性權利與《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關系的裁決違背了
一般國際法理論和實踐/133
四 仲裁庭歪曲中國在南海享有的歷史性權利/139
五 結論/140
第八章 建設網(wǎng)絡空間國際法強國/142
一 國際規(guī)則博弈已成為網(wǎng)絡空間的焦點問題/142
二 網(wǎng)絡空間國際法強國是我國網(wǎng)絡強國戰(zhàn)略的重要基石/144
三 建設網(wǎng)絡空間國際法強國面臨的機遇與挑戰(zhàn)/147
四 建設網(wǎng)絡空間國際法強國的中國對策/149
五 結論/152
第九章 中國市場經(jīng)濟地位問題/153
一 中國市場經(jīng)濟地位問題的起源和現(xiàn)狀/154
二 議定書第15條到期后的法律效力問題/161
三 關于中國政府應對策略的建議/171
第十章 反腐敗與海外追逃追贓法律合作/175
一 中國參與多邊國際公約實踐/176
二 中國締結雙邊條約實踐/178
三 中國政府實踐/182
四 結論/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