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國較量:中歐關系與香港回歸親歷》,一段驚心動魄的香港回歸較量史,一部鮮為人知的中歐外交風云錄!
1984年,中英達成解決香港問題的協(xié)議,但英國并不甘心撤出香港——
90年代初英方修建香港新機場,是想留給未來特區(qū)政府沉重的債務負擔?
回歸前夕,英方加緊推行香港政改方案,意欲何為?
回歸之后的特區(qū)治理,毫無先例可循,各種困難與麻煩不斷——
亞洲金融風暴香港遭遇重大沖擊,香港如何在中央支持下走出困境?
中央駐港工作機構面臨多方面壓力,如何在風浪中站穩(wěn)腳跟?
居港權引起重大政治風波,如何平息?
圍繞香港問題,我國與英國進行了漫長的正面交鋒和暗戰(zhàn),其中的艱難和驚險超乎我們的想象。而中歐之間的關系,在過去幾十年來也可謂驚心動魄,顛簸前行,經(jīng)歷了很多不為大眾所知的博弈和較量。
資深外交家姜恩柱就是中英關系以及整個中歐關系發(fā)展的直接參與者,甚至是塑造者。從西歐司司長,到駐英國大使,再到中央政府駐香港聯(lián)絡辦公室主任,他親歷了中歐之間的諸多重大事件,主導了無數(shù)次交涉和談判。在《大國較量:中歐關系與香港回歸親歷》中,他將自己幾十年的對歐外交工作細說從頭,圍繞中歐關系、中英關系、香港回歸等重大事件,對歷史事件許多鮮為人知的細節(jié)進行了揭秘和解讀,尤其是對香港回歸前中英兩國尖銳而復雜的外交斗爭進行了詳盡的記錄。
真實生動的談判場景還原,簡練清晰的來龍去脈解析,以及對歷史和未來的思考,《大國較量:中歐關系與香港回歸親歷》體現(xiàn)出一個外交家的智慧和深刻洞見。這對外交工作者來說是一部可貴的歷史參考書,對普通讀者來說,也是一本難得的外交風云錄。
關于97香港回歸,中英談判內(nèi)幕是怎樣的?其中究竟經(jīng)歷了怎樣的激烈斗爭和較量?香港回歸前夕,對于英國的蓄意破壞,我國如何應對才最終確保平穩(wěn)過渡?回歸后即遭遇亞洲金融危機,政府如何助力重創(chuàng)下的香港走出困境?《大國較量:中歐關系與香港回歸親歷》,一段驚心動魄的香港回歸較量史,一部鮮為人知的中歐外交風云錄。
外交部原副部長、中央駐港聯(lián)絡辦公室原主任姜恩柱,潛心四年之作《大國較量》!一手史料公開,歷史隱情解讀!以親歷者揭秘香港回歸前中英兩國尖銳而復雜的外交斗爭!
前國務委員戴秉國、中宣部原副部長曾建徽、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原所長宋明江 作序推薦!
姜恩柱,1938年12月生于江蘇高郵。中學就讀于上海。1960~1964年在北京外國語學院英語系學習。
畢業(yè)后進入外交部,先后在我國駐英國代辦處、大使館和部內(nèi)西歐司工作。1984年起任西歐司副司長、司長、外交部部長助理。1991~1995年擔任外交部副部長,分管西歐和港澳事務。隨后歷任我國駐英國大使、中央駐香港工作機構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中央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qū)聯(lián)絡辦公室主任、第十屆全國人大外事委員會主任委員,兼全國人大大會新聞發(fā)言人。
20世紀80年代初曾為美國哈佛大學國際事務研究中心研究員和布魯金斯學會高級訪問學者,從事國際問題研究。
作者為第十五屆中共中央委員,第九屆、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
序言一 戴秉國
序言二 曾建徽
序言三 宋明江
第1章 中歐關系艱難歲月
從封鎖禁運到建交高潮
鄧小平同志談我國戰(zhàn)略調(diào)整和對歐政策
80年代末風云突變
芬蘭不參加反華大合唱
南歐國家對華態(tài)度務實
李鵬總理歐洲破冰之行
解決澳門過渡期有關問題
幾百年難得的歷史機遇
第2章 反對法蘭西等國干涉我國內(nèi)政
奧斯陸上演指鹿為馬的鬧劇
反對法國向臺灣出售武器
荷蘭再掀出售潛艇風波
第3章 德國統(tǒng)一和中德關系的恢復
改變歐洲格局的重大歷史事件
中國是少數(shù)一貫支持德國統(tǒng)一的國家
鄧小平對德國的忠告
在波浪中顛簸前進
在西歐對華關系上一馬當先
第4章 中英關系跌宕起伏
人生轉折
在西方的重要陣地
傳奇人物熊向暉代辦
兩國關系陷入破裂邊緣
昔日帝國的外交戰(zhàn)略調(diào)整
洪流沖走“臺灣地位未定論”
終于走上正;壍
兩國關系進入新階段
第5章 香港回歸前的嚴重較量
修建香港新機場問題
推行代議政制的圖謀
對抗與談判
第6章 出使英國
英國政治和外交體制
中英關系乍暖還寒
工黨對華政策取向
英國金融實力
倫敦的變與不變
第7章 香港回歸祖國后的初期階段
歷史性時刻
香港是一本深奧的書
站穩(wěn)腳跟
香港經(jīng)濟形勢
回歸后的挑戰(zhàn)和機遇
第8章 適應歷史性轉折
內(nèi)地官員首次參選港區(qū)人大代表
居港權引發(fā)重大法律問題
根據(jù)香港情況循序漸進地發(fā)展民主制度
中央領導人訪港
“一國兩制”方針的實施取得舉世公認的成功
離任
今后的路依然任重而道遠
第9章 議會外交:交鋒與交流
同美國國會的對話和交鋒
蘇聯(lián)解體后的俄羅斯和中俄議會交流
審議邊界條約
新聞發(fā)布會的臺前幕后
結語
后記
第五章
香港回歸前的激烈較量
1989年我國平息北京政治風波后,英國參與了對我國的制裁。在香港問題上先是抬高要價,后來又公然改變同中方合作的態(tài)度,采取同我國對抗的方針,從而使兩國關系出現(xiàn)嚴重的倒退。
在香港回歸的后過渡期,即從1990年4月香港《基本法》頒布到1997年6月底,中英兩國在香港問題上進行了錯綜復雜的斗爭,尤其突出的是關于修建香港新機場和圍繞香港政治體制發(fā)展而進行的博弈。由于中方妥善應對這兩場大的斗爭,保證了香港的順利回歸和政權的平穩(wěn)交接。
修建香港新機場問題
問題的由來與發(fā)展
香港原有一個機場,名叫啟德機場。啟德機場位于九龍半島,跑道是在香港島和九龍半島之間的維多利亞海灣里填海造成的。香港島和九龍半島都是摩天大樓林立,飛機起降于港島和九龍半島的兩大群水泥森林中間的狹長空隙走廊,我曾多次乘飛機在啟德機場起降,目睹起降的難度。隨著香港經(jīng)濟的發(fā)展,啟德機場相當繁忙,客貨載運量已趨飽和,由于受地理位置的限制,已沒有擴展的空間。
1989年10月,港英當局提出了一個香港有史以來最龐大的基礎設施建設計劃,其中包括在港島西南面的赤鱲角填海興建新機場,建設與新機場配套的通往港島的機場鐵路和高速公路、橋梁以及港島西區(qū)海底隧道等,總投資約上千億港元,歷時十多年完工。
這些計劃公布后,香港和外來的投資者都不敢貿(mào)然參與,因為這些工程跨越1997年6月30日香港回歸中國之后,涉及未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以下簡稱香港特區(qū)政府),而沒有中國政府的明確支持,這些工程的融資就困難重重。為了解決這一難題,英方才不得不找中方商談。
中方從香港的現(xiàn)實需要和長遠發(fā)展考慮,贊成興建香港新機場。中方主要關注的是港英當局不能在香港回歸前把財政儲備都花光,而應給未來的香港特區(qū)政府留下足夠的財政儲備。建設新機場應講成本效益,不應讓未來的香港特區(qū)政府背上沉重的債務包袱。
1990年7月,英國外交國務大臣弗朗西斯·莫德訪華時,中英雙方同意成立專家組共同研究修建香港新機場問題。同年10月,中英雙方正式開始談判。經(jīng)過中英聯(lián)合聯(lián)絡小組和專家組等一系列會談,雙方于1991年夏達成協(xié)議,形成了一個書面文件,即《關于香港新機場建設及有關問題的諒解備忘錄》。
諒解備忘錄確定,新機場建設要符合成本效益,本著不在財政上給香港特區(qū)政府造成負擔的原則。具體規(guī)定:在1997年6月30日前港英政府“將在最大程度上完成”機場核心項目建設;跨越1997年6月30日償還的債務總額不超過50億港元,如超過,須由雙方磋商;港英政府將預留250億港元財政儲備給未來的特區(qū)政府。
根據(jù)英方當時提供的資料,按1991年價格計算,新機場核心項目預算總成本為986億港元。
梅杰首相來京簽諒解備忘錄
至1991年初,歐共體國家雖取消了對我國的很多制裁措施,但對政府首腦和國家元首互訪仍未開禁,繼續(xù)禁止同我國軍事合作和向我國出售武器,雙方在人權問題上存在深刻的分歧,摩擦不斷,爭論激烈。
英國在西歐大國中率先同我國恢復高層往來,主要是因為它在香港問題上有現(xiàn)實的需要,特別是在建設香港新機場問題上需要取得中方的支持。
1991年9月初,英國首相梅杰訪華。這是1989年以來西方大國政府首腦第一次對我國進行訪問。
在此之前,英國外交大臣赫德于1991年4月初訪華。赫德外交大臣向中方轉達了梅杰首相希望同中國恢復信任、加強和發(fā)展英中關系的愿望。江總書記引用陶淵明的詩句“悟已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意即兩國關系要采取向前看的態(tài)度。李鵬總理重申,我們認為香港修建新機場是需要的,中國政府對此愿持合作的態(tài)度。
會談后,我陪同赫德外交大臣去參觀頤和園后湖蘇州街。在入口處立有一石碑,上面寫明此處1860年為英法聯(lián)軍所燒毀,1900年又為八國聯(lián)軍所破壞,現(xiàn)予重建。我想把他們引開未成,赫德外交大臣及其隨行人員都粗通中文,他們看到這一石碑后,其助手自言自語地說,“啊,我們是壞蛋!”赫德本人一言不發(fā),板著臉,悶悶不樂,進去匆匆看過幾家店鋪后就怏怏離開。其實,這并非是中方有意為難他,使他難堪,參觀頤和園是英方提出的要求,我事先也不知道此處有這一石碑。況且,這一石碑說的是歷史事實,無可厚非。
五個月后,梅杰首相來北京訪問,他這次訪華主要是同李鵬總理共同簽署《關于香港新機場建設及有關問題的諒解備忘錄》。雙方在聯(lián)合新聞公報中表示,這個諒解備忘錄的簽署體現(xiàn)了中英兩國政府隨著1997年6月30日的臨近在香港問題上加強合作和發(fā)展中英雙邊關系的愿望,雙方將密切合作以實施備忘錄中的各項規(guī)定。
江澤民總書記和李鵬總理分別同梅杰首相舉行了會見和會談。
兩國領導人重點討論了中英雙邊關系和香港問題。雙方強調(diào),決心不折不扣地貫徹執(zhí)行中英聯(lián)合聲明,雙方還重申,在今后六年中,雙方將按照聯(lián)合聲明,密切磋商和合作,以實現(xiàn)香港1997年政權的順利交接和保證香港的長期繁榮穩(wěn)定。
在同李鵬總理會談中,梅杰首相以他收到英反對黨人士和大赦國際等組織的來信為借口,提出要談人權問題。他說,他提出這些問題不是為了對抗,而是表明西方對這些事的“關注”。
李鵬總理回答說,我這里也收到一位歷史學家的來信,來信表示歡迎梅杰首相訪華,贊成發(fā)展中英關系,但希望不要忘記中國一百多年來受西方列強欺凌的歷史,信中還回顧了英法聯(lián)軍1860年火燒圓明園和八國聯(lián)軍1900年侵占北京的歷史,至今倫敦大英博物館還陳列著大量從中國搶去的文物,希望英國不要以人權為借口干涉中國的內(nèi)政。李總理說,中國并不反對就人權問題進行討論,但不同的人對人權有不同的標準,不能讓全世界所有國家都接受西方的人權標準。
雖然在人權問題上有交鋒,但梅杰首相向李總理強調(diào),在香港問題上的合作對雙方的利益都是至關重要的。他本人非常關心恢復同中國的良好和建設性的關系,他將致力于英中兩國之間重建信任和信心。
從梅杰首相這一表態(tài)來看,這次訪問本來可以成為中英兩國恢復和發(fā)展關系、加強在香港問題上合作的新起點,但是后來的事實表明,這一期望并未成為現(xiàn)實,相反,這次訪問之后,隨著蘇聯(lián)的解體和英方對國際形勢和對華政策做了重新評估,英方在香港問題上同中方合作的政策卻發(fā)生了向相反方向的變化。
財務安排突破規(guī)定,雙方達成妥協(xié)
梅杰首相的承諾音猶在耳,兩國政府首腦簽署的諒解備忘錄墨跡未干,英方已將它置于腦后。英方并未按已簽署的備忘錄辦事,而是大大突破了備忘錄所做的規(guī)定。
1992年3月,英方提出新機場建設的第一個財務安排方案。新機場核心工程成本從原先的986億港元提高到1122億港元,增加13.8%,其中機場鐵路成本從125億港元劇增至221億港元,增加77%。同時,港英政府打算主要靠舉債建設新機場,預計將給特區(qū)政府留下730億港元的沉重債務負擔。此外,如果工程出現(xiàn)延誤、成本上升等,港英政府承諾要追加投資225億港元,這就是所謂的“或有債務”。中方向英方指出這一方案違反雙方簽署的諒解備忘錄的原則和規(guī)定。1992年7月,兩國政府代表為此舉行了會談。后來英方又相繼提出第二個、第三個財務安排方案,仍然都是建設成本高、總體預算大幅上升、給未來香港特區(qū)政府留下沉重財政包袱的方案。
直到1994年2月,英方在中方建議的基礎上,提出第四個財務安排方案,才向備忘錄確定的原則和規(guī)定靠攏。中英雙方又經(jīng)過反復討論,最后達成以下主要共識:機場總體預算成本為1582億港元;同意英方總體注資額不少于603億港元;1997年留給未來特區(qū)政府的債務從原先不超過50億港元提高到不超過230億港元。1994年11月由中英聯(lián)合聯(lián)絡小組雙方首席代表就香港新機場總體財務安排達成了協(xié)議,由中方首席代表郭豐民和英方首席代表戴維斯正式共同簽署了會議紀要文本。有關香港新機場建設問題的斗爭才告結束。
在此期間,正當中英雙方就新機場建設進行唇槍舌劍處于膠著狀態(tài)的時候,一場性質更為嚴重的在香港政治體制發(fā)展問題上的斗爭又拉開了帷幕。
推行代議政治體制的圖謀
突破慣用提法
1992年4月24日,英國首相梅杰在倫敦宣布,任命保守黨主席克里斯托弗·帕騰接替衛(wèi)奕信,擔任香港第28任,也是英國統(tǒng)治下的最后一任港督?死锼雇懈ァづ硫v后來抵香港上任后取中文名為彭定康。
在此半個月前英國剛舉行大選,保守黨以微弱多數(shù)取勝,梅杰繼續(xù)擔任首相。
在這次選舉中,七名曾經(jīng)在上屆保守黨政府擔任過副大臣或以上職務的保守黨議員落選,其中包括彭定康。在英國,按照規(guī)定,在政府擔任副大臣以上職務的,必須先當選為下院議員,否則就不能擔任。彭定康作為保守黨主席,為保守黨在這次大選中險勝立下了汗馬功勞,而且他同梅杰和赫德關系密切,本應“論功行賞”,安排他出任內(nèi)閣大臣?墒乾F(xiàn)在他因落選議員,如何為他做出安排就成了一個問題。據(jù)英國報紙透露,梅杰首相曾勸說其他的議員讓出席位給彭定康,但當即遭到有關議員的拒絕。在這種情況下,梅杰不得不另想他法。
據(jù)說,早在撒切爾夫人1990年11月辭去首相職務之前,保守黨領導層曾經(jīng)議論過,1997年將香港交還中國之前,要打破過去由職業(yè)外交官擔任港督的慣例,改派一位政治人物去擔任英國統(tǒng)治下的最后一任香港總督。這是參照“二戰(zhàn)”后英國撤出有關殖民地時的做法而提出的意見。20世紀40年代英派“二戰(zhàn)”期間曾任東南亞戰(zhàn)區(qū)最高指揮官的蒙巴頓勛爵去印度,60年代派丘吉爾的女婿、英駐法大使索姆斯去南羅得西亞,并在撤出這兩地之前搞所謂“還政于民”。在英國看來,這是一條“成功”的經(jīng)驗。英國保守黨領導層認為,鑒于香港交還中國前形勢復雜,職業(yè)外交官任港督對華態(tài)度“太軟”,難以駕馭復雜的局勢,必須派一位強勢的政治人物去坐鎮(zhèn)。而彭定康當時正無其他合適的安排,于是他們就想到要派彭定康去香港。
彭定康于1979年起當選為下院議員,開始從政;1979—1981年先后擔任蘭開斯特公爵郡大臣和社會事務大臣的議會私人秘書;1983年起先后任教育科學國務大臣和海外發(fā)展國務大臣;1989年任環(huán)境大臣;1990年11月梅杰取代撒切爾夫人出任首相后,任命彭定康為保守黨主席。梅杰是保守黨領袖,是保守黨的一把手,而保守黨主席主要負責該黨的組織工作,這個職位相當于一個內(nèi)閣大臣的級別。
英大選第二天,時任副督導長的顧立德同梅杰首相商議,并由顧立德出面就派其出任港督一事征求彭定康本人的意見,彭定康欣然接受。
梅杰首相在宣布對彭定康的任命時說,“管理好到1997年的過渡時期,從而確保香港的自由、穩(wěn)定與繁榮,是政府最為優(yōu)先考慮的問題之一,而克里斯托弗·帕騰先生(彭定康)是最為合適的港督人選”。
我們敏銳地注意到,梅杰首相這段簡短的講話中出現(xiàn)了新的提法。中英聯(lián)合聲明中的標準措辭是,在香港的過渡時期內(nèi),“英國政府負責香港的行政管理,以維護和保持香港的經(jīng)濟繁榮和社會穩(wěn)定”,也可簡稱為維持香港的繁榮和穩(wěn)定,F(xiàn)在英方在“繁榮和穩(wěn)定”之前加上了“自由”一詞。
5月中旬我在北京會見英方一位高級官員時,對英方言論中這一超越聯(lián)合聲明、不符合雙方通常用語的新提法表示關注,希望英方予以澄清。英方這位負責官員解釋說,英方使用“自由”一詞,沒有任何其他用意。我表示,既然如此,希望英方還是回到“維持香港繁榮與穩(wěn)定”的慣常提法,以免誤解。以后事態(tài)的發(fā)展表明,英方使用的“自由”這一新的提法,并不是沒有其他用意,而是有明顯的意圖。
一再提高要價
7月上旬,我應邀訪問英國。這次訪英,香港政治體制發(fā)展問題將是一個重點議題。
在香港政治體制發(fā)展的問題上,中英雙方一直存在著分歧和矛盾,不斷進行爭論和斗爭,但迄今為止,在中英總體關系良好的情況下,雙方還是能通過商談就一些具體問題達成妥協(xié),基本維持合作的局面。
英國方面早就有在撤出香港之前推行代議政治體制的打算和謀劃。
英國為維持它對香港的殖民統(tǒng)治,一直在香港實行以行政為主導的政治體制,通過任命總督來管理香港。長期以來,總督管制香港主要依靠五大系統(tǒng):一是行政局和立法局這兩個決策咨詢機構;二是以布政司為首的行政系統(tǒng),布政司為總督的首席政策顧問;三是以首席檢察司為首的司法部門和各級法庭;四是直接對總督負責的包括廉政專員公署在內(nèi)的監(jiān)察系統(tǒng);五是總督象征性統(tǒng)率但實際上直接受英國防部指揮的英軍駐港司令部。
以行政為主導體現(xiàn)在各個方面。在行政與立法的關系上,立法局在名稱上是“立法局”,但實際上只是在立法方面向總督提供意見的咨詢機構。它協(xié)助總督立法,參與法案的辯論和審議,立法權則屬于總督。總督擔任立法局的主席,決定召開會議和議程。法案的動議權在行政局或布政司。法案須由總督批準。
立法局的議員全部由總督委任,總督有權解散立法局。
從這種政治體制的實際運作來看,總督權力高度集中,獨攬行政、立法、司法大權于一身,總督發(fā)號施令,全港聽命于港督,港督聽命于英國政府。這種政治體制有利于維持英國對香港的統(tǒng)治。
然而,就在中英兩國政府就解決香港問題達成協(xié)議、于1984年12月正式簽署聯(lián)合聲明、英國承諾于1997年將香港交還中國的時候,港英政府于當年11月提出了推行代議政治體制的白皮書,其目的是要對香港的政治體制實行改革,改變立法局作為咨詢機構的性質,使香港由行政主導逐步改變?yōu)榱⒎ㄖ鲗;逐步減少和取消對立法局議員的委任制,改為由選舉產(chǎn)生,最終搞“還政于港”,而不是“還政于中國”。白皮書明確提出,其主要目標是要“逐步建立一個能更直接向港人負責而又穩(wěn)固地立根于香港的代議政治體制”。為此,白皮書提出,1985年第一次實行立法局部分議員通過功能組別間接選舉產(chǎn)生,計劃于1991年引進立法局部分議員分地區(qū)直接選舉產(chǎn)生。
中英聯(lián)合聲明簽署后,中國方面著手起草和制定香港基本法。中方反復向英方表示,將來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的政治體制,必須由香港基本法來加以規(guī)定。現(xiàn)在的香港政治體制不應做大的變動,所進行的政治體制改革應該同基本法相銜接。在基本法定案之前,中方反對在香港立法局搞直接選舉。英方如果想使現(xiàn)在做出的改變在1997年后繼續(xù)存在下去,就要先同中方商量并取得中方的同意。目前基本法正在制定中,等到基本法確定了以后再來進行政治體制改革也不晚。
然而,英方卻有自己的既定打算。它想加緊推行政治體制改革,造成既成事實,以便對香港基本法的制定施加影響,使其設計的那一套政治體制改革延續(xù)到1997年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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