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隨著人權觀念的深入,學界和實務界較多地從實體法和程序法上研究犯罪被害人權利及其救濟問題且成果頗豐,但缺少從刑事政策視角的分析路徑。
《刑事政策場域中的犯罪被害人研究》以廣義刑事政策為出發(fā)點,借助布迪厄場域一慣習理論,系統(tǒng)分析了刑事政策場域中的犯罪被害人及其存在樣態(tài);被害人行為及其策略選擇;被害情感的內(nèi)容、類型;在刑法教義學的框架內(nèi)探求被害人影響刑事立法、法和行刑政策的制度性進路和規(guī)范化限制等問題。
宣剛,安徽鳳陽人,先后畢業(yè)于安徽大學(2003年)、南京師范大學(2006年、25年),分獲法學學士、法學理論碩士和刑法學博士學位,北京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20172018年),現(xiàn)任安徽科技學院人文學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為刑法學和犯罪學,公開發(fā)表論文20余篇。
導言
一 問題的提出
二 問題的意義和研究現(xiàn)狀
三 基本概念和分析工具
四 框架與研究方法
章 二元對立:刑事政策場域與犯罪被害人關系論
節(jié) 個體與社會:社會學分析的兩種進路
一 二元對立:結構主義的理性建構
二 二重性:后結構主義的個體復歸
第二節(jié) 場域一慣習視域中的刑事政策與犯罪被害人
一 刑事政策的場域分析
二 建構的行動者:刑事政策場域中的犯罪被害人樣態(tài)
第二章 行動者策略與邏輯:犯罪被害人刑事政策本體論
節(jié) 行動者策略與刑事政策
一 策略和行動者策略
二 犯罪被害人的策略與實踐邏輯
第二節(jié) 行動者規(guī)則:犯罪被害人刑事政策
一 哲學基礎:群體主體性與交互主體性
二 主要內(nèi)容:理性認識和處遇犯罪被害人
三 政策本質:刑事權力下的關系性衡平
四 價值基點:撫慰的正義
第三節(jié) 犯罪被害人刑事政策基本命題辨析
一 犯罪被害人刑事政策與刑事政策系統(tǒng)
二 犯罪被害人刑事政策與犯罪人權利保障
三 犯罪被害人刑事政策與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
四 犯罪被害人刑事政策與恢復性法
第三章 被害情感的理性建構:犯罪被害人刑事政策價值論
節(jié) 被害心理、被害情緒和被害情感
一 犯罪被害心理概述
二 被害情緒的內(nèi)涵和類型
三 被害情感的內(nèi)涵和類型
第二節(jié) 被害情感與刑事政策
一被害情感的內(nèi)容
二 理性與理性:被害情感的刑事政策場域祛魅
三 輔助性原則和自我答責:被害情感的刑事政策限度
第四章 類型化與規(guī)范化:犯罪被害人刑事政策的實踐進路.
節(jié) 類型化:犯罪被害人刑事政策的規(guī)范化之源
一 被害人人身特征類型與刑法評價
二 被害人行為類型與刑事歸責
第二節(jié) 被害人影響刑事人罪規(guī)范的限度
一 近年來我國刑事立法的新動向
二 被害人因素在入罪政策中的考量
三 被害人身份認同與刑事立法政策的應對
第三節(jié) 泛化和規(guī)范化:被害人參與刑事法的困境與出路
一 被害人諒解與我國死刑適用的現(xiàn)實困境
二 不堪承受的生命之價:被害人諒解的制度經(jīng)濟學反思
三 開源與節(jié) 流之間:被害人參與刑事法政策的平衡
第四節(jié) 主體認同:被害人認同與緩刑制度的有效性重構
一 認同危機:我國緩刑功能有效性之殤
二 結構功能主義:我國緩刑制度有效性建構的路徑
三 全面開放與程序正當:緩刑適用結構的有效性建構
四 寬嚴相濟與倫理矯正:緩刑義務與后果結構的有效性重構
結語
參考文獻
后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