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制度與旅游發(fā)展:中國溫泉旅游地水權制度研究
定 價:52 元
- 作者:李鵬
- 出版時間:2017/12/1
- ISBN:9787543228115
- 出 版 社:格致出版社
- 中圖法分類:F592.3
- 頁碼:
- 紙張:膠版紙
- 版次:1
- 開本:16開
本書在從西方產權理論和馬克思主義地理學的雙重理論視角對溫泉旅游水權開發(fā)的制度生成過程進行研究,以深化對中國自然資源管理制度的認識。本書選取了廣東省的從化溫泉風景區(qū)、龍門縣永漢鎮(zhèn)溫泉和從化流溪溫泉旅游度假區(qū)三個溫泉地作為案例。三個案例地都處于距離廣州2小時出行圈范圍之內,并分別代表了目前中國溫泉資源開發(fā)中出現(xiàn)的權力主導、民營資本主導和地方行政主導三種不同的水權模式,具有典型代表意義。本書首先從對三個案例地溫泉水權制度的形成過程入手,全面翔實地介紹了三個案例地從開發(fā)伊始發(fā)展至今的全過程,為本文探討中國溫泉水權制度的全貌和解釋性的探討提供了相關背景和分析基礎。在中國的威權主義國家體制中,溫泉水權結構的形成與集權主義傳統(tǒng)形成的科層制度密切相關。借助自然資源制度科層的理論視角,本文歸納出目前中國溫泉資源產權存在的四種水權制度:社區(qū)主導制度、權力主導制度、民營資本主導制度和地方行政主導制度。權力主導的溫泉水權結構因為產權歸屬不明晰,在國家的名義下溫泉資源遭到了破壞性開采,地方政府也因受制于自上而下的政體制約而失去了對地方經濟的主導權;民營資本主導溫泉資源是新自由主義化的資源改革帶來的溫泉資源私有化現(xiàn)象,雖然溫泉資源在企業(yè)的治理下能夠實現(xiàn)內部的利益*化,卻因為其具有的剝奪性造成了溫泉資源的全局低效、企業(yè)間的不公平競爭以及社區(qū)矛盾;地方行政主導下的溫泉資源是地方政府主導溫泉水控制權的前提下為企業(yè)創(chuàng)造的競爭性的溫泉水權市場,是一種比較理想的以地方利益為重的政府管治模式,但是在遭遇自上而下的政治力量的干預時,也同樣會出現(xiàn)政府失靈的情況。
本書稿的主要圍繞溫泉旅游開發(fā)過程中的水權問題展開了論述。在書稿中,水權是指溫泉水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收益權等權能的統(tǒng)稱。由于溫泉旅游地的核心資源便是溫泉資源,而溫泉資源的產權狀態(tài)決定溫泉開發(fā)主體的經營水平,因此溫泉的產權狀態(tài)便是重中之重。本書稿雖然僅以溫泉資源的產權改革為論述核心,但其中所揭露的種種問題例如權力與資本的媾和、對于社區(qū)權利的漠視、壟斷資本的資源浪費與市場破壞等卻具有見微知著的普適性意義。文稿基于作者的實地調查寫成,文風樸實生動,文筆流暢自然,兼顧了專業(yè)性與可讀性,是一本質量較高的學術專著。
李鵬,華南師范大學地理科學學院副教授,《中國溫泉旅游產業(yè)發(fā)展藍皮書》副主編,主要研究方向為旅游資源開發(fā)、人文地理學
第一章 緒論
一、中國溫泉旅游開發(fā)熱潮
二、溫泉資源由行政管理轉向資本化管理
三、研究問題四、案例地與研究方法
第二章 從化溫泉風景區(qū)的產權困境
一、從化溫泉風景區(qū)概況
二、予取予求下的初期繁榮:1933-1965年
三、資源透支下的旅游擴張:1977-1987年
四、溫泉鎮(zhèn)政府的尷尬:1988-1991年
五、陷入混亂的改革時代:1992-1997年
六、新機遇與老問題:1998年以后
七、小結
第三章 龍門縣永漢鎮(zhèn)溫泉開發(fā)中的大企業(yè)
一、概況
二、社區(qū)對溫泉水與土地的捆綁管理
三、永漢鎮(zhèn)溫泉旅游業(yè)的起步
四、南昆山溫泉大觀園的強勢發(fā)展
五、南昆山溫泉大觀園開發(fā)導致的不公平現(xiàn)象
六、富力集團進駐馬星溫泉
七、小結
第四章 國家主義的回歸:從化流溪溫泉旅游度假區(qū)
一、從化流溪溫泉旅游度假區(qū)
二、自然溫泉露頭的消失:1973年前
三、溫泉水井采用格局初形成:1977-1995
四、流溪溫泉管委會的角色與作用:1996-2003
五、廣州市介入下的新階段六、小結
第五章 中國溫泉旅游地溫泉水權制度解析
一、溫泉水權結構的科層模型:對制度科層概念模型的修改
二、中國溫泉旅游地溫泉水權結構的類型
三、對中國溫泉旅游地三種典型產權結構的比較
四、小結
第六章 中國溫泉水權制度變遷的幕后博弈
一、溫泉水權制度生成的歷時態(tài)解釋
二、溫泉水權制度空間固化的解釋
三、中國溫泉水權制度評述四、小結
第七章 中西方水權制度差異的啟示
一、西方社會的溫泉水權制度概述
二、中國溫泉水權制度中的國家與市場
三、中國溫泉水權制度建設的建議
四、本研究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