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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自由源泉:波士頓文化筆記
一份美國文化的觀察筆記
在生活與文字中追尋自由、理性與精神獨立 本集收錄記者、自由作家羅四鸰的生活隨筆、書評和文化觀察筆記數(shù)十篇。生活、讀書以及由此二者帶來的對善的尋覓,共同形成了羅四鸰的自由源泉。 懷念野蠻時代的盧梭、帶著“傲慢與偏見”的阿倫特、90年代的全民偶像Beyond樂隊、新近發(fā)生的波士頓爆炸事件……無論書寫何物,羅四鸰的文章始終起自美國文化,終于對當下中國的思考,省思歷史的同時不忘觀照當下。她將自己真摯而瀟灑的情感與思考付諸凌厲的筆端,字字較真,入情入理,憑著文字向內(nèi)心純真的善意靠攏。
1、“我發(fā)誓,憑我的生命以及我對它的熱愛,我將永遠不會為了另一個人而活,也永遠不會要求另一個人為了我的緣故而活!甭镁硬ㄊ款D的自由撰稿人羅四鸰,以其灑脫率性的筆調(diào)與質(zhì)樸幽默的風格,在最私人的經(jīng)歷和故事中向讀者展現(xiàn)一個“善的世界”。
2、“自由是最高的善。因為沒有自由,就不可能存在人格!绷_四鸰在本書中回望美國的歷史,追溯美國自由之源頭,既重述了精彩的歷史瞬間,也將目光聚焦在那些被歷史遺忘的“非凡小人物”身上。同時,羅四鸰懷抱著同樣的善意,觀照當下中美兩國的文化和社會現(xiàn)狀,提出了獨到的見解。 3、“自由的精神要求人們牢記,即使是面對一只墜地的麻雀,也不能對其視而不見。”豐富的人物專訪經(jīng)歷讓羅四鸰在描述歷史和人物時,始終帶著一份“不介入的關懷”,對描述對象始終懷抱謙卑與愛;在敘述自己的故事時,真誠而坦率,讓讀者感受到她的真性情。
代序
我的自由源泉 去唐人街扛米的時候,看見中國超市有粽子葉賣,兩美元一疊沓,邊上配有白色小麻繩。天呀,這要是給老吳看見,肯定又是眉毛眼睛皺成一團,一臉的鄙夷:就這,也好意思拿出來賣? 老吳的鄙夷完全正當。在大山里的時候,每年端午將至,老吳便早早泡上新鮮的粽葉,刷干凈,煮好,剪角;然后指揮她的丫頭們到后山腰里拖回幾只巨無霸的大巴掌似的棕櫚葉子,抽筋,這才是正宗的裹粽子的繩子。因此,每次老吳在上?吹侥菨M大街的嘉興肉粽時,都是滿臉的鄙夷。且不說那粽子的用料,也不計較粽子的棱角,以及老吳懷疑是反復使用的粽葉,單單那裹粽子的麻繩就讓老吳瞧不起,好比是真耐克(Nike)看到山寨版的“裸克”(Nake),臉上的鄙夷一點兒折扣不打。我也是。沒辦法呀,因為老吳裹的粽子實在是漂亮,著實為我爭光不少。 那時,地球還沒變暖,大山里挺冷的,即便沒有冰箱,也不用擔心食物會壞掉。所以,每次老吳下料都很多,“一年一次,總得吃個過癮吧”。在準備材料的那幾天,老吳總是這么說,聲音里充滿了滿足與自豪。于是,白米的、紅豆的、豌豆的、酸菜的、臘肉的、筍干的,各種口味都有。家里的大鍋裝不下,老吳和老頭就把粽子挑到供銷社飯店的那口煮大鍋飯的大鍋里煮。通常是傍晚開始煮,到了午夜,老頭添滿滿灶膛的柴火,然后回家睡覺。第二天早上,丫頭們還在夢中,就會聽到老頭高興地通報:“粽子好啦,今年的粽子真好吃!”頓時天下大亂,丫頭們轱轆轱轆直接從床上滾去了廚房。我只關心我的馱娘粽子。那是老吳獨創(chuàng)的粽子。如今想來,名字也有可能是老吳隨口胡謅的。所謂馱娘粽子,顧名思義,就是一個粽子媽媽馱著一個粽子娃娃的粽子。這樣的粽子,用料非常有講究,太大了熟不了,太小了,怎么能叫馱娘粽呢?技術要求更是高。怎么能讓一只大粽子馱一只小粽子呢?當時,無論老吳怎么手把手教,大山里頭的媽媽們沒有一個學會了的。于是,這成了老吳的獨門秘籍,也只有老羅家的丫頭們才有得吃。老吳要包馱娘粽的時候,我會守在一邊。老吳會讓我指定餡,白米、紅豆、豌豆、酸菜、臘肉、筍干隨我挑。煮粽子的時候,老頭會格外重視它,每次揭開鍋蓋都得找下這幾個馱娘粽。因此,馱娘粽煮成之后,我會把它掛在床頭的蚊帳架子上,一直炫耀到所有的小伙伴們參觀完畢。當然,蚊帳架子上值得炫耀的不僅是馱娘粽子,還有各種裝在蛋袋子里的彩蛋,以及五彩的棱角香包。 好在一個小孩子的新鮮感不會維持太久,在它們壞掉之前也差不多消失了。所以,總算沒有暴殄天物,否則老吳會拿著蚊帳上的大藤條,當著滿院子的小伙伴們,追著我的屁股打,全然不顧我三好學生的面子;且是真的打,很疼的。 是的,老吳就是一個“大潑婦”。有一年,我家的雞一天少一只,于是,老吳每天早上立在柴房門口罵偷雞賊,一連罵了好幾天。那時候,每年春天,老吳都會孵一簍子小雞,大概四五十只。在經(jīng)歷老鷹抓小雞、節(jié)假日、雞瘟或是家里來了貴客之后,冬天到來的時候,就剩下十幾只。這不僅是來年老羅家全部的雞蛋供應源,也差不多是整個冬天的主要肉食供應源。可是,冬天還沒來,老吳最好的母雞卻一天一只地消失了。老吳的憤怒也一天比一天高漲,甚至憤怒到跑別人家里去找雞毛。雞窩里的雞依然以一天一只的速度,消失得無影無蹤。 老吳睡不著了。她拿著手電筒站在房間里,兩只耳朵豎起來,貼著房門,聽著柴房里的動靜。半夜,終于聽到柴房里有動靜。老吳沖了過去,只看見一只毛茸茸的尾巴。原來是一只黃鼠狼。第二天,老吳發(fā)現(xiàn),原來柴房角上有一個很小的洞,黃鼠狼就是每天從那里拖走一只可憐的雞的。我聽后,忍不住哈哈大笑:“姆媽,黃鼠狼有沒有沖著你放屁呀?它的屁是不是真的很臭呀?”那時候,電視劇《西游記正在一天八集地播放。黃鼠狼精要逃跑的時候,都是先尾巴一翹,放一個屁,一股土黃土黃的煙霧從尾巴下冒出來,能見度頓時為零。每次看到此,我都忍不住哈哈大笑。因此,我一聽是黃鼠狼,便趕緊求證。誰知,老吳全然不顧小知識分子我的求知欲,沖著我吼:“打瘟喪個嘞!”我一聽,嚇得趕緊扭頭就跑,落荒而逃。這句罵聲出口,絕對大事不妙,若是再多停留一秒,屁股絕對中飛鏢。老吳是絕對有可能把手上用來修補柴房的杉木柴火,直接扔向我的屁股,又快又準。沒辦法,那年經(jīng)濟損失太大,老吳的脾氣指數(shù)早就飆升到紅色預警線以上,下不來了。要在糧食危機的時候,去和老吳談文化,談知識,分析黃鼠狼的臭屁成分,就是欠揍。 是的,老吳就是這么沒文化。雖然老吳可以用山后挖來的馬蘭頭、薺菜、蕨菜、馬齒莧、苦菜、野筍等,調(diào)制出一桌的山鮮,還無師自通學會繡花、織毛衣、做棉鞋,成為遠近聞名的巧婦,并能說好幾種方言,但老吳只能歪歪扭扭地寫自己的名字。有一年,老吳的弟弟餓死了。老吳爹悲憤交加,從蘇北農(nóng)村離家出走。一年多后,目不識丁的老吳娘憑著一張匯款單上的地址千里尋夫,帶著老吳從蘇北農(nóng)村到了江西深山老林里。此時老吳已經(jīng)將近10歲了,她已經(jīng)知道如何弄出無米之炊和其中蘊含的樸素道理:人餓了沒飯吃是會死的。以至于到現(xiàn)在,每次當我開始賣弄文化時,還能看到老吳沖我屁股扔過來的柴火棒。 不過,這些都不是老吳最可貴的天賦。老吳最可貴的天賦是自由。許多年后,我對從來沒有看過一本書的老吳念安·蘭德(AynRand)的一句話:“我發(fā)誓—憑我的生命以及我對它的熱愛—我將永遠不會為了另一個人而活,也永遠不會要求另一個人為了我的緣故而活!崩蠀蔷谷宦牰恕W源,她經(jīng)常豪氣萬丈地扔話給我:“我不管你,你也不用管我,想去哪就去哪,混不下去了就回家,老娘管你吃! 對我來說,我當然是占了大便宜,樂得一個人滿世界亂溜達;但我常常疑惑,像老吳這種傳統(tǒng)中國婦女,不會讀書看報,又不會上網(wǎng),她真的能明白這個道理嗎?她能一個人過活嗎?誰知,老吳過得比我還快活,種菜、跳舞、打牌、旅行,每次電話都沒心沒肺地宣稱:“我自由著呢,不用管我!蔽也荒艽_定老吳這么說,是為了安慰我、給我自由,還是弄了一輩子飯的她真的感受了前所未有的自由。但如羅素老頭在《權威與個人中所說:“自由是最高的善。因為沒有自由,就不可能存在人格!睙o論是何種,我都感謝老吳的善良,這也是我個人的自由源泉。
羅四鸰,曾任《文學報記者,任職期間采訪多位詩人,專注于對中國當代詩歌的報道和研究,現(xiàn)旅居美國波士頓。作為自由撰稿人、專欄作家,她采訪過孔飛力、高耀潔、歐逸文、阿扎爾·納菲西、羅德里克·麥克法夸爾等對當下中國乃至寰球有深入見解、對其發(fā)展有所助益的專家和作者。另著有《波士頓情書。
代序我的自由源泉
第一輯 生活 003一個decaf的中國 007“普天之下,并非王土” 011課堂上的契約精神 016那些噴火的藝人 023是誰偷走我的年 028你怎么知道你幸福 033夭折的莫扎特 036天地不仁 041他們的愛與怕 045波士頓人 050猶太女孩薩拉的記憶 054我們所不能失去的 059應試英語也有不得不愛的理由 062寂靜的阿卡迪亞 067波士頓,堅強 074這些年,我所追的香港男生 第二輯 讀書 081“你可以站起來” 085安提戈涅為什么不服從 089簡·奧斯汀的驕傲 095是誰毀掉了王爾德 099將自私進行到底 103懷念一種文字 107第一位繆斯的誕生 112被俘的羅蘭森夫人 116阿倫特的“傲慢與偏見” 123伏爾加河畔的羅素 127伏爾泰的無厘頭 132他,告訴你自由的尺度 138一個“消極”的哈金有什么錯? 144耶利的問題:為什么印第安人失敗了 149海涅斯·約翰遜:我想記錄美國 153瑪雅·安吉羅:一個人,一個夢想,一個傳奇 157伊恩·班克斯:左手主流,右手科幻 第三輯 尋蹤 165女巫是怎么制造出來的 169白雪公主,她是誰 173誰是真正的美國人 177我們能焚毀薩德嗎 182盧梭為什么懷念野蠻年代 187羅得島的自由 192逼出一個USA 197富蘭克林的大肚皮與自由的精神 202公民卡森 206蓋茨比的了不起 211“你還好嗎” 215“小婦人”們的自由 226為吉米說句公道話:那只怪獸又來了 230決不寬容
他,告訴你自由的尺度
1961年6月3日,佛羅里達州巴拿馬市一家臺球廳發(fā)生了一起入室行竊案。一位嗜酒如命、半文盲、時不時輕度違法的51歲流浪漢克拉倫斯·厄爾·吉迪恩(ClarenceEarlGideon)被捕。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吉迪恩被判處5年徒刑。為此,吉迪恩不服。他強烈認為,在沒有律師辯護的審判中被定罪是違背憲法的。于是,坐在佛羅里達州的監(jiān)獄里,他手寫了一份給高法院的上訴書,將佛羅里達州監(jiān)獄的監(jiān)獄長路易·L.溫賴特告上法庭。1963年3月18日,美國聯(lián)邦高法院法官就此案一致判決,根據(jù)憲法《第六修正案》,州法院應該在刑事案件中為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被告人提供律師。這便是在美國聯(lián)邦高法院歷史上一個建立新先例的里程碑的案件:吉迪恩訴溫賴特案(Gideonv.Wainwright)。 第二年,一位記者利用當時因印刷工人罷工而報紙?瘜⒔膫月的時間里,將此案件寫成一本書,用簡潔清晰、深入淺出的語言解析了憲法《第六修正案》中的“公平審判”權,以及高法院的庭審程序、州法等相關問題。不僅如此,該書還將此案及其判決放到美國憲法與個人權利發(fā)展史以及20世紀五六十年代民權運動高漲的社會背景下進行分析。美國憲法的制定與批準過程,是聯(lián)邦主義者與州權主義者之間的一個互相爭斗與妥協(xié)的過程。為了防止聯(lián)邦憲法對州權和個人權利過度侵犯,州權主義者提出了憲法批準條件,這便是美國憲法前十個修正案,即《權利法案》。因此,可以說《權利法案》的制定來自一個設想:威脅公民權利與自由的只可能是聯(lián)邦政府,而關系親密的州政府是不會成為威脅的。因此,雖然《權利法案》對被控犯罪的人提供了若干保護,卻沒有關于保護公民權利不受州和地方政府侵犯的語句,當時許多權利保障并未在州法院執(zhí)行。比如吉迪恩,這位來自社會最底層、常被人瞧不起的罪犯,并未享有“公平審判”的基本自由。所幸的是,當時美國正出現(xiàn)一種日益高漲的情緒,認為憲法權利同樣應對各州具有約束力。“正像吉迪恩案是有關犯罪嫌疑人請律師權利的法律動向的一部分,而這一動向又是公平刑事審判程序這一憲法原則中正在發(fā)生的根本變化的一個方面,刑事法的趨勢也是整體局勢的一部分。在其他許多領域,高法院在上一代人期間拓展了個人自由的維度。” 溫斯頓·丘吉爾說,真正衡量一個文明社會的方式,是看它如何對待被控犯罪的人民。50年后,這本記載美國文明進步的經(jīng)典之書依然在重印,“肯定已有數(shù)以萬計的大學生在動身前往法學院之前獲得此書作為畢業(yè)禮物。”曾在密歇根大學和圣地亞哥大學執(zhí)教、美國刑事訴訟法方面的權威學者耶爾·卡米薩(YaleKamisar)這么說道。這本書便是大名鼎鼎的《吉迪恩的號角》(Gideon’sTrumpet),本書作者正是改變了美國的司法新聞報道模式、時任《紐約時報》法律記者的安東尼·劉易斯(AnthonyLewis)。 彼時,劉易斯雖37歲,卻已兩次獲得普利策獎。在他之前,負責高法院判決的報道常常由沒有法律知識的記者擔任,內(nèi)容乏味而重復,寫作者缺乏法律推理與背景知識。劉易斯的報道改變了這一局面。他的不少文章如今被當作法學思潮教材。1955年,受雇于《華盛頓每日新聞》的劉易斯寫了一系列關于美國海軍雇員亞伯拉罕·卡薩諾(AbrahamChasanow)的文章,讓受到海軍不公正審查的卡薩諾得以平反,劉易斯也因此獲得他的第一個普利策獎。同年,他接受了《紐約時報》華盛頓分社社長詹姆斯·B.賴斯頓(JamesB.Reston)的聘請,負責報道司法部和高法院。不久,他便獲得了“尼曼獎學金”,專門到哈佛大學法學院學習法律,“特別是和高法院有關的法律”。 1963年,劉易斯對貝克訴卡爾(Bakerv.Carr)一案的報道,使他再次榮獲普利策獎。在該案中,高法院開啟了由聯(lián)邦法院監(jiān)督立法選區(qū)劃分的做法。他為《哈佛法律評論》撰寫的一篇有關議員人數(shù)分配的文章,甚至在判決書中被列為第27條尾注。當時接受過他采訪的法官費利克斯·法蘭克福特(FelixFrankfurter)在其自傳《最后期限》(Deadline)中寫道:“我無法相信這個年輕人取得的成就。在高法院,能像他這樣掌握這些案件的法官,不超過兩個。”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開宗名義便說:“國會不得立法……”然后,這條修正案及其他修正案列出了一系列政府必須保證的權利,比如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宗教自由等。然而,這條修正案是極其模糊的。200年來,對于“不得立法”一直存在極大的爭議。此外,何為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這些自由的尺度又在哪里?法官在面對具體案例時,又該如何對《第一修正案》做出解釋?這些問題幾乎成了劉易斯其后一生思考的主題。1974年至1989年,劉易斯在哈佛大學執(zhí)教,并自1982年起,擔任哥倫比亞大學“詹姆斯·麥迪遜講席”教授,講授《第一修正案》與新聞自由。其研究與思考的結(jié)果匯集成兩本書,這便是中國讀者所熟悉的《批評官員的尺度:〈紐約時報〉訴警察局長沙利文案》(MakeNoLaw)和《言論的邊界: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簡史》(FreedomfortheThoughtthatWe Hate)。 1960年,因為一則批評性廣告,警察局長沙利文以誹謗為由,將《紐約時報》告上法庭,并申請巨額賠償。兩審失利后,幾乎被各地政府官員相繼提起的索賠逼至絕境的《紐約時報》,奮起上訴至聯(lián)邦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力挽狂瀾,在法庭上首次將憲法《第一修正案》原則應用于州誹謗法,裁定:政府官員就針對其公務行為的指責提起訴訟時,必須證明有爭議的說法具有“實際惡意”,并宣布“對公共事務的討論應當不受抑制、充滿活力并廣泛公開”,維護了媒體、公民批評官員的自由。30年后,劉易斯重新回顧了這起自己親身經(jīng)歷的新聞自由史上的里程碑案件,并循此為線,串接起美國人民爭取言論自由的司法抗爭歷史,F(xiàn)任聯(lián)邦上訴法院法官羅伯特·D.薩克(RobertD.Sack)對此書評價道,這是“一本關于憲法《第一修正案》歷史的杰出的初級讀本”。2010年,劉易斯又出版《言論的邊界: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簡史》,向讀者介紹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產(chǎn)生的歷史背景及其對美國社會的過去、現(xiàn)在和可預計的將來所產(chǎn)生的深刻影響。 在劉易斯的著作中,有兩部(《吉迪恩的號角》《批評官員的尺度》)是對厄爾·沃倫(EarlWarren)在任時的高法院做出的里程碑式判決進行闡述的。沃倫在1953到1969年之間擔任聯(lián)邦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其任期與劉易斯駐守華盛頓的時間幾乎完全吻合。華盛頓大學學者羅納德·K.L.柯林斯(RonaldK.L.Collins)對此評道:“在提到沃倫執(zhí)掌的高法院的遺產(chǎn)時,你不能不提到托尼·劉易斯,他是這份遺產(chǎn)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從‘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Brownv.BoardofEducation)到‘米蘭達訴亞利桑那州案’(Mirandav.Arizona),他為引入民權及公民自由的憲法革命做出了貢獻! 2013年初,為了寫紀念“吉迪恩訴溫賴特案”50周年的文章,因幾個引用的問題,《大西洋月刊》撰稿人安德魯·科恩(AndrewCohen)很自然地便與他的前輩劉易斯聯(lián)系:“還會有誰能比他提供更好的文本和視角呢?”不過,科恩得到的回復卻是劉易斯的抱歉,因為他病得太厲害了,不能提供任何幫助!爱敃r,我為他祈禱,希望他至少能活過這個周年紀念,看到他的報道對美國人公民權利教育方面所起到的作用! 劉易斯做到了。在“吉迪恩訴溫賴特案”判決50年后,他不僅見證了美國對“公平審判”自由的發(fā)展,還見證了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新聞自由等基本自由與權利的發(fā)展。不過,僅僅一個星期后,3月25日,因腎臟及心臟衰竭并發(fā)癥,安東尼·劉易斯在馬薩諸塞州坎布里奇市的家中去世。第二天,美國高法院法官就同性婚姻開始歷史性大辯論!翱上В麤]有看到。”科恩說。因為劉易斯的妻子、已退休的馬薩諸塞州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瑪格麗特·H.馬歇爾,曾在馬薩諸塞州高法院做出里程碑式的判決,承認同性婚姻的權利。2010年,馬歇爾退休照顧丈夫,“讓劉易斯和我能夠享受我們在一起的最后時光”。 2012年,《批評官員的尺度》獲南方閱讀盛典“金南方2012年最受關注年度十大圖書”之一。劉易斯得知后,非常激動,專門為中國讀者錄制了一段視頻,介紹這本書的來龍去脈,“書名(即MakeNoLaw)正來自憲法《第一修正案》。 據(jù)說,多年來提倡“人民對政府的任何評論,都享有免責權”的著名哲學家、教育家亞歷山大·米克爾約翰(AlexanderMeiklejohn),在聽到高法院對“沙利文案”的判決后說:“這是值得當街起舞的時刻。”當街起舞,敢問是何期?他,告訴你自由的尺度 1961年6月3日,佛羅里達州巴拿馬市一家臺球廳發(fā)生了一起入室行竊案。一位嗜酒如命、半文盲、時不時輕度違法的51歲流浪漢克拉倫斯·厄爾·吉迪恩(ClarenceEarlGideon)被捕。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吉迪恩被判處5年徒刑。為此,吉迪恩不服。他強烈認為,在沒有律師辯護的審判中被定罪是違背憲法的。于是,坐在佛羅里達州的監(jiān)獄里,他手寫了一份給高法院的上訴書,將佛羅里達州監(jiān)獄的監(jiān)獄長路易·L.溫賴特告上法庭。1963年3月18日,美國聯(lián)邦高法院法官就此案一致判決,根據(jù)憲法《第六修正案》,州法院應該在刑事案件中為無力支付律師費用的被告人提供律師。這便是在美國聯(lián)邦高法院歷史上一個建立新先例的里程碑的案件:吉迪恩訴溫賴特案(Gideonv.Wainwright)。 第二年,一位記者利用當時因印刷工人罷工而報紙?瘜⒔膫月的時間里,將此案件寫成一本書,用簡潔清晰、深入淺出的語言解析了憲法《第六修正案》中的“公平審判”權,以及高法院的庭審程序、州法等相關問題。不僅如此,該書還將此案及其判決放到美國憲法與個人權利發(fā)展史以及20世紀五六十年代民權運動高漲的社會背景下進行分析。美國憲法的制定與批準過程,是聯(lián)邦主義者與州權主義者之間的一個互相爭斗與妥協(xié)的過程。為了防止聯(lián)邦憲法對州權和個人權利過度侵犯,州權主義者提出了憲法批準條件,這便是美國憲法前十個修正案,即《權利法案》。因此,可以說《權利法案》的制定來自一個設想:威脅公民權利與自由的只可能是聯(lián)邦政府,而關系親密的州政府是不會成為威脅的。因此,雖然《權利法案》對被控犯罪的人提供了若干保護,卻沒有關于保護公民權利不受州和地方政府侵犯的語句,當時許多權利保障并未在州法院執(zhí)行。比如吉迪恩,這位來自社會最底層、常被人瞧不起的罪犯,并未享有“公平審判”的基本自由。所幸的是,當時美國正出現(xiàn)一種日益高漲的情緒,認為憲法權利同樣應對各州具有約束力!罢窦隙靼甘怯嘘P犯罪嫌疑人請律師權利的法律動向的一部分,而這一動向又是公平刑事審判程序這一憲法原則中正在發(fā)生的根本變化的一個方面,刑事法的趨勢也是整體局勢的一部分。在其他許多領域,高法院在上一代人期間拓展了個人自由的維度。” 溫斯頓·丘吉爾說,真正衡量一個文明社會的方式,是看它如何對待被控犯罪的人民。50年后,這本記載美國文明進步的經(jīng)典之書依然在重印,“肯定已有數(shù)以萬計的大學生在動身前往法學院之前獲得此書作為畢業(yè)禮物。”曾在密歇根大學和圣地亞哥大學執(zhí)教、美國刑事訴訟法方面的權威學者耶爾·卡米薩(YaleKamisar)這么說道。這本書便是大名鼎鼎的《吉迪恩的號角》(Gideon’sTrumpet),本書作者正是改變了美國的司法新聞報道模式、時任《紐約時報》法律記者的安東尼·劉易斯(AnthonyLewis)。 彼時,劉易斯雖37歲,卻已兩次獲得普利策獎。在他之前,負責高法院判決的報道常常由沒有法律知識的記者擔任,內(nèi)容乏味而重復,寫作者缺乏法律推理與背景知識。劉易斯的報道改變了這一局面。他的不少文章如今被當作法學思潮教材。1955年,受雇于《華盛頓每日新聞》的劉易斯寫了一系列關于美國海軍雇員亞伯拉罕·卡薩諾(AbrahamChasanow)的文章,讓受到海軍不公正審查的卡薩諾得以平反,劉易斯也因此獲得他的第一個普利策獎。同年,他接受了《紐約時報》華盛頓分社社長詹姆斯·B.賴斯頓(JamesB.Reston)的聘請,負責報道司法部和高法院。不久,他便獲得了“尼曼獎學金”,專門到哈佛大學法學院學習法律,“特別是和高法院有關的法律”。 1963年,劉易斯對貝克訴卡爾(Bakerv.Carr)一案的報道,使他再次榮獲普利策獎。在該案中,高法院開啟了由聯(lián)邦法院監(jiān)督立法選區(qū)劃分的做法。他為《哈佛法律評論》撰寫的一篇有關議員人數(shù)分配的文章,甚至在判決書中被列為第27條尾注。當時接受過他采訪的法官費利克斯·法蘭克福特(FelixFrankfurter)在其自傳《最后期限》(Deadline)中寫道:“我無法相信這個年輕人取得的成就。在高法院,能像他這樣掌握這些案件的法官,不超過兩個。” 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開宗名義便說:“國會不得立法……”然后,這條修正案及其他修正案列出了一系列政府必須保證的權利,比如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宗教自由等。然而,這條修正案是極其模糊的。200年來,對于“不得立法”一直存在極大的爭議。此外,何為言論自由和出版自由?這些自由的尺度又在哪里?法官在面對具體案例時,又該如何對《第一修正案》做出解釋?這些問題幾乎成了劉易斯其后一生思考的主題。1974年至1989年,劉易斯在哈佛大學執(zhí)教,并自1982年起,擔任哥倫比亞大學“詹姆斯·麥迪遜講席”教授,講授《第一修正案》與新聞自由。其研究與思考的結(jié)果匯集成兩本書,這便是中國讀者所熟悉的《批評官員的尺度:〈紐約時報〉訴警察局長沙利文案》(MakeNoLaw)和《言論的邊界: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簡史》(FreedomfortheThoughtthatWe Hate)。 1960年,因為一則批評性廣告,警察局長沙利文以誹謗為由,將《紐約時報》告上法庭,并申請巨額賠償。兩審失利后,幾乎被各地政府官員相繼提起的索賠逼至絕境的《紐約時報》,奮起上訴至聯(lián)邦高法院。九位大法官力挽狂瀾,在法庭上首次將憲法《第一修正案》原則應用于州誹謗法,裁定:政府官員就針對其公務行為的指責提起訴訟時,必須證明有爭議的說法具有“實際惡意”,并宣布“對公共事務的討論應當不受抑制、充滿活力并廣泛公開”,維護了媒體、公民批評官員的自由。30年后,劉易斯重新回顧了這起自己親身經(jīng)歷的新聞自由史上的里程碑案件,并循此為線,串接起美國人民爭取言論自由的司法抗爭歷史。現(xiàn)任聯(lián)邦上訴法院法官羅伯特·D.薩克(RobertD.Sack)對此書評價道,這是“一本關于憲法《第一修正案》歷史的杰出的初級讀本”。2010年,劉易斯又出版《言論的邊界: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簡史》,向讀者介紹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產(chǎn)生的歷史背景及其對美國社會的過去、現(xiàn)在和可預計的將來所產(chǎn)生的深刻影響。 在劉易斯的著作中,有兩部(《吉迪恩的號角》《批評官員的尺度》)是對厄爾·沃倫(EarlWarren)在任時的高法院做出的里程碑式判決進行闡述的。沃倫在1953到1969年之間擔任聯(lián)邦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其任期與劉易斯駐守華盛頓的時間幾乎完全吻合。華盛頓大學學者羅納德·K.L.柯林斯(RonaldK.L.Collins)對此評道:“在提到沃倫執(zhí)掌的高法院的遺產(chǎn)時,你不能不提到托尼·劉易斯,他是這份遺產(chǎn)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從‘布朗訴教育委員會案’(Brownv.BoardofEducation)到‘米蘭達訴亞利桑那州案’(Mirandav.Arizona),他為引入民權及公民自由的憲法革命做出了貢獻! 2013年初,為了寫紀念“吉迪恩訴溫賴特案”50周年的文章,因幾個引用的問題,《大西洋月刊》撰稿人安德魯·科恩(AndrewCohen)很自然地便與他的前輩劉易斯聯(lián)系:“還會有誰能比他提供更好的文本和視角呢?”不過,科恩得到的回復卻是劉易斯的抱歉,因為他病得太厲害了,不能提供任何幫助!爱敃r,我為他祈禱,希望他至少能活過這個周年紀念,看到他的報道對美國人公民權利教育方面所起到的作用。” 劉易斯做到了。在“吉迪恩訴溫賴特案”判決50年后,他不僅見證了美國對“公平審判”自由的發(fā)展,還見證了言論自由、出版自由、新聞自由等基本自由與權利的發(fā)展。不過,僅僅一個星期后,3月25日,因腎臟及心臟衰竭并發(fā)癥,安東尼·劉易斯在馬薩諸塞州坎布里奇市的家中去世。第二天,美國高法院法官就同性婚姻開始歷史性大辯論!翱上,他沒有看到。”科恩說。因為劉易斯的妻子、已退休的馬薩諸塞州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瑪格麗特·H.馬歇爾,曾在馬薩諸塞州高法院做出里程碑式的判決,承認同性婚姻的權利。2010年,馬歇爾退休照顧丈夫,“讓劉易斯和我能夠享受我們在一起的最后時光”。 2012年,《批評官員的尺度》獲南方閱讀盛典“金南方2012年最受關注年度十大圖書”之一。劉易斯得知后,非常激動,專門為中國讀者錄制了一段視頻,介紹這本書的來龍去脈,“書名(即MakeNoLaw)正來自憲法《第一修正案》。 據(jù)說,多年來提倡“人民對政府的任何評論,都享有免責權”的著名哲學家、教育家亞歷山大·米克爾約翰(AlexanderMeiklejohn),在聽到高法院對“沙利文案”的判決后說:“這是值得當街起舞的時刻。”當街起舞,敢問是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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