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及基礎資料、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礦井防治水基礎資料、水文地質補充調(diào)查與勘探、水文地質補充調(diào)查、地面水文地質觀測、井下水文地質觀測、水文地質補充勘探、地面水文地質補充勘探、井下水文地質勘探、礦井防治水、地面防治水、防隔水煤(巖)柱的留設、排水系統(tǒng)、水閘門與水閘墻、疏干開采和帶壓開采。
對于新鑿立井、斜井,垂深每延深10m,應當觀測1次涌水量。掘進至新的含水層時,如果不到規(guī)定的距離,也應當在含水層的頂?shù)装甯鳒y1次涌水量。
當進行礦井涌水量觀測時,應當注重觀測的連續(xù)性和精度,采用容積法、堰測法、浮標法、流速儀法或者其他先進的測水方法。測量工具和儀表應當定期校驗,以減少人為誤差。
第二十八條當井下對含水層進行疏水降壓時,在涌水量、水壓穩(wěn)定前,應當每小時觀測1-2次鉆孔涌水量和水壓;待涌水量、水壓基本穩(wěn)定后,按照正常觀測的要求進行。疏放老空水的,應當每日進行觀測。
第四節(jié)水文地質補充勘探
第二十九條礦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水文地質補充勘探工作:
。ㄒ唬┑V井主要勘探目的層未開展過水文地質勘探工作的;
。ǘ┑V井原勘探工程量不足,水文地質條件尚未查清的;
。ㄈ┑V井經(jīng)采掘揭露煤巖層后,水文地質條件比原勘探報告復雜的;
。ㄋ模┑V井經(jīng)長期開采,水文地質條件已發(fā)生較大變化,原勘探報告不能滿足生產(chǎn)要求的;
。ㄎ澹┑V井開拓延深、開采新煤系(組)或者擴大井田范圍設計需要的;
。┑V井巷道頂板處于特殊地質條件部位或者深部煤層下伏強充水含水層,煤層底板帶壓,專門防治水工程提出特殊要求的;
。ㄆ撸└鞣N井巷工程穿越強富水性含水層時,施工需要的。
第三十條
水文地質補充勘探工程量布置,應當滿足相應的工作程度,并達到防治水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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