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賠償辦案指南》及時刊登有關國家賠償?shù)南嚓P政策,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及其理解與適用,有普遍指導意義的請示案件及答復,重大新型疑難案例評析、國家賠償理論與實務研究,國家賠償調研分析報告,地方國家賠償工作動態(tài)等內容,設有“政策導航”、“法規(guī)集萃”、“理解與適用”、“請示與答復”、“案例研究”、“理論與實務爭鳴”、“調查與分析”、“域外擷英”、“地方工作動態(tài)”等欄目。
代序
推進國家司法救助制度改革,加強和規(guī)范對涉法涉訴困難群眾的救濟,確保國家司法救助在法治化軌道上運行,確保通過收入分配在司法領域的再調節(jié),更好地維護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群眾福祉,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是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在總結以往問題和研判新形勢的基礎上提出的重要改革目標和人權保障措施。這一目標和措施,既是對中華優(yōu)秀傳統(tǒng)文化中“仁愛”“兼愛”等思想的繼承和發(fā)展,又是對新時期五大發(fā)展理念與“四個全面”戰(zhàn)略布局的戰(zhàn)術安排;既為現(xiàn)行司法制度增加了溫度,又與不斷健全中的社會保障制度共同作用,形成了覆蓋全面、銜接緊密、運行有序的生存發(fā)展保障體系;既體現(xiàn)了我黨不忘初心、始終與人民群眾血肉相連的政治立場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又充分體現(xiàn)了我黨堅持以改革手段和法治方式解決中國問題,完善和發(fā)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的決心和信心。
為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切實做好司法過程中對面臨急迫困難群眾的救助工作,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央政法委員會的牽頭之下,會同財政部、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lián)合出臺了《關于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隨后又將健全國家司法救助制度作為一項重要改革任務寫入《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在具體推進此項改革的過程中,為更加契合人民法院工作的特點和需求,進一步提升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本著積極穩(wěn)妥的思路,經黨組研究,一方面確定以“救助案件司法化、救助制度法治化”為改革方向,并確定以天津、四川、甘肅等地方法院為試點單位,抓緊先行先試;另一方面以要求各地法院提交書面報告和赴有關省份實地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專項調研,全面、深入、系統(tǒng)地總結了全國法院的實踐經驗和突出問題。在此基礎上,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7月5日印發(f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并于9月9日在天津召開全國法院國家司法救助改革推進會,向全國法院傳達《意見》精神,推廣試點單位成功經驗,部署安排下一階段工作。
各級法院要盡快將思想和行動統(tǒng)一到中央決策、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決議和陶凱元副院長天津講話的精神上,以高度的使命高、責任感和緊迫感,銳意進取,求真務實,堅定不移地推進國家司法救助改革工作。要充分發(fā)揮人民法院立審分離、合議庭評議、審限法定等天然優(yōu)勢,堅持“兩化”目標(救助案件司法化、救助制度法治化)和“六個統(tǒng)一”要求(統(tǒng)一案件受理、統(tǒng)一救助范圍、統(tǒng)一救助程序、統(tǒng)一救助標準、統(tǒng)一經費保障、統(tǒng)一資金發(fā)放),引領提升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要分清主次,把握重心,盡快健全組織機構,加強隊伍建設,著力解決制約救助經費保障的體制機制問題。要正確把握國家司法救助功能必將從“維穩(wěn)”為主逐步過渡到“維權”為主的發(fā)展趨勢,將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時機盡量提前至立案、訴訟和執(zhí)行階段,逐步減少信訪階段的救助。要解放思想,勇于擔當,敢為人先,爭取在建立健全國家司法救助的法律適用規(guī)范體系方面、改進立案、聽證和銜接等方面有所建樹。
時代在發(fā)展,人民在期待。國家司法救助,已然成為“一頭牽著百姓疾苦,一頭系著司法關愛”的民心工程。深入推進國家司法救助改革,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是這個偉大時代賦予人民法院的一項新的神圣使命,是實現(xiàn)“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的題中之義,必將有力地促進國家責任體系的不斷發(fā)展健全。
本書編委會
【政策導航】
深化改革全面推進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科學發(fā)展——在全國法院國家司法救助改革推進會上的講話 陶凱元
在全國法院國家司法救助改革推進會上的總結發(fā)言 劉合華
【司法文件】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財政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中政委〔2014〕3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法發(fā)〔2016〕16號)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貫徹實施《關于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的若干意見(高檢發(fā)辦字〔2014〕33號)
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試行)
關于印發(fā)《〈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試行)〉配套文書格式樣本》的通知(高檢發(fā)刑申字〔2016〕2號)
【權威解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理解與適用 劉合華何君袁鋼徐超
國家司法救助制度改革助力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和規(guī)范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的宏觀解讀和把握 何君
《人民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細則(試行)》理解與適用 尹伊君馬滔
【本輯特稿】
深化改革推進司法救助制度法治化 陶凱元
【理論研究】
實現(xiàn)所有人的正義:國家司法救助制度屬性和價值追求 何君袁鋼
科學有序推動國家司法救助立法 袁鋼
司法救助及其中國模式——從《關于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展開 趙國玲徐然
完善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研究——以統(tǒng)一性為視角 王友莉張莉田大勇袁敏
司法救助法治化:國家責任視角下司法救助制度的應然選擇 李正良
論刑事冤錯案件受害人國家救濟的理想路徑——刑事賠償、補償與救助的辯證協(xié)同 秦新舉
國家司法救助工作中需要明確的幾個問題 丁國軍劉芳芳
對現(xiàn)行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的分析與思考 孟祥林
淺談基層檢察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 謝祥盛
刑事被害人救助對象的范圍與認定——以檢察機關開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為視角 胡金華
刑事被害人國家補償制度立法研究 劉小青王淑玲
刑事被害人救助立法研究 崔磊
【域外經驗】
日本刑事被害人權利保護制度考察報告 趙景川
【工作交流】
天津:司法救助標準化,提升群眾獲得感
情系民生,扶危濟困——天津高院院長高憬宏談司法救助工作的“天津經驗”
甘肅:創(chuàng)新方式救濟涉困群眾完善機制規(guī)范救助環(huán)節(jié)
云南:對接社會救助,司法保障民生
河北:救助案件分流,三級法院聯(lián)動
四川:創(chuàng)新機制環(huán)環(huán)制約,司法救助陽光運行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實施辦法(試行)(修改稿)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實施辦法(試行)
【媒體報道】
司法救助:關注民生保障人權,彰顯國家責任擔當 黃曉云
群策群力謀發(fā)展——全國法院國家司法救助改革推進會參會代表建言國家司法救助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