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規(guī)定犯罪、刑事責任和刑罰的法律,刑法有廣義刑法與狹義刑法之分。
前言
一、如何正確區(qū)分故意犯罪、過失犯罪和無過錯事件?
二、未成年人犯罪如何定罪、量刑?
三、精神病人、醉酒的人、聾啞人和盲人犯罪如何定罪、量刑?
四、如何區(qū)分犯罪的預備、未遂和中止?
五、共同犯罪如何定罪、量刑?如何區(qū)分共犯中的自首和立功?
六、刑罰的種類有哪些?具體是如何適用的?
七、什么是累犯?其處罰原則是什么?
八、什么是緩刑、減刑和假釋?其適用條件是什么?
九、什么是數(shù)罪并罰?其適用原則是什么?
十、什么是追訴時效?應該如何計算?
十一、什么是貪污罪和受賄罪?是如何定罪、量刑的?
十二、什么是挪用公款罪?是如何定罪、量刑的?
十三、什么是濫用職權罪和玩忽職守罪?是如何定罪、量刑的?
十四、如何區(qū)分破壞電力設備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盜竊罪?是如何定罪、量刑的?
十五、什么是交通肇事罪?是如何定罪、量刑的?
十六、什么是非法經(jīng)營罪?是如何定罪、量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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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二:最高人民法院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有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