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刑事指導案例裁判要旨通纂》一書,在對既有刑事指導案例進行遴選的基礎上,提煉出對于刑事審判具有指導意義的裁判要旨。因而,它不同于以往的指導案例匯編性著作,更突出了從指導案例中提煉出來的裁判要旨?梢哉f,裁判要旨是它的關鍵詞。 本書在提煉裁判要旨時,注重對應于案情及裁判理由,同時又具有一定程度的抽象,從而做到“源
該書完成于1921年,共四百卷。體例除《清文獻通考》原有的田賦、錢幣等二十六門外,增加外交、郵傳、實業(yè)、憲政四門,共三十門;各門子目亦多有所更定,如《征榷考》增加厘金、洋藥,《國用考》增加銀行、海運,《選舉考》增加貲選,《學?肌吩黾訒、圖書、學堂,《王禮考》增加歸政、訓政、親政、典學,《兵考》增加陸軍、海軍、長江水
《續(xù)通志》,紀傳體通史,六百四十卷,清嵇璜等奉敕編撰,成書于乾隆五十年(1783)!独m(xù)通志》接續(xù)鄭樵《通志》,體例與《通志》相同,包括本紀、后妃傳、略和列傳四個部分,共有本紀七十卷、后妃傳十卷、略一百卷、列傳四百六十卷。與《通志》不同的是,《續(xù)通志》沒有世家和年譜,但增列后妃傳。本紀、后妃傳和列傳的記事時間起于唐初,
新王國是古代埃及文明的鼎盛期,其法律管理體系日臻成熟,因此,這一時期法律文獻的數量和類型都較為宏富。所謂法律文獻,是指含有法律相關信息的原始文獻,而原始文獻則是指用古代埃及象形文字書寫的文獻資料。故此,本書擬以古代埃及新王國時期(約公元前1550年—前1069年)為主要研究時段,以含有法律信息的原始文獻為主要研究對象,
本書由中共山東省委黨史研究院(山東省地方史志研究院)編纂,征編工作經省委領導同意,根據省委辦公廳下發(fā)文件要求,省委黨史研究院啟動重大黨史文獻征編工作,文獻成果經中共山東省委黨的文獻編審委員會審核。全書分上中下三卷,主要收錄了自2012年11月黨的十八大至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召開前這段時間內的重要文獻。內容包括領導
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保存了146卷律師公會檔案,散存在北洋政府內務部、北洋政府京師高等審判廳、北洋政府高等檢察廳、北洋政府司法部、南京國民政府司法行政部、立法院、最高法院、中央民眾訓練部、社會部、國民政府、財政部、經濟部、行政院以及汪偽國民政府、偽華北政務委員會、汪偽社會部社會運動指導委員會等35個全宗之中,本書收錄并整
本書共分六章,內容包括:組織領導、民生援建、產業(yè)援建、智力援助、市縣對口支援、援藏人物,記述江蘇對口支援新疆的歷史和取得的成就。
本書是“十三五”國家重點出版規(guī)劃項目成果。本書在充分占有中國大陸及港臺的館藏檔案文獻集,及域外文獻特別是日本及歐美的文獻資料的基礎上,系統(tǒng)闡述了晚清以降歷經北洋政權、國民政府以及新中國成立以后幾個歷史階段的禁毒歷史。作者把禁毒的歷史置于中國近代以來的大歷史背景下加以考察,是一部史料翔實、體系完備的中國禁毒史研究的最新代
《清朝文獻通考》是記載清前期典制沿革的政書。原稱《皇朝文獻通考》,乾隆帝敕編。本書原系《續(xù)文獻通考》一部分。乾隆三十二年(1767),復敕以清朝獨立成編,以嵇璜、劉墉等為總裁官。后經紀昀等校訂,于乾隆五十二年(1787)成書。有清武英殿本、光緒間浙江書局本、《萬有文庫》二集“十通”本等。《清朝文獻通考》300卷,共分2
本書由龔延明教授主編,劉海峰、陳維昭擔任學術顧問,收錄張文達藏清代職官史料20余種,大部分為未刊資料。包括同官錄、職官題名錄和縉紳錄三大類,時間跨度自乾隆十九年至宣統(tǒng)三年。同官錄有關中、中州、廣東、河東四地同官錄。職官題名錄包括《拔貢授職官職錄》《內閣漢票簽中書舍人題名》《同文館題名錄》《捐納官階品級則例》等?N紳錄是